【信訪方案】沈河區開展“走基層、化積案、解民憂”主題實踐活動方案【優秀范文】
時間:2023-04-22 19:45:07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開展“走基層、化積案、解民憂”主題實踐活動方案按照省、市關于全面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的要求,為全面做好中央巡視組在遼期間預約登記案件的集中化解工作,積極推進我區信訪積案清倉見底,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信訪方案】沈河區開展“走基層、化積案、解民憂”主題實踐活動方案【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
開展“走基層、化積案、解民憂”
主題實踐活動方案
按照省、市關于全面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的要求,為全面做好中央巡視組在遼期間預約登記案件的集中化解工作,積極推進我區信訪積案清倉見底,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的總體要求,經區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走基層、化積案、解民憂”主題實踐活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推動信訪工作制度改革,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鞏固和擴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夯實黨執政的群眾基礎,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沈河區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化解信訪積案為重點,集中力量對我區信訪穩定工作中涉及改革發展穩定全局、歷史長期遺留、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當前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展開合力攻堅行動。最終實現:10月底前市交辦案件化解率達到100%;12月底前其它上三級交辦案件結案率達到100%,息訪率達到80%以上;區案件庫案件結案率達到100%,息訪率達到50%以上。
三、組織領導
在區聯席會的領導下,成立沈河區“走基層、化積案、解民憂”主題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信訪局局長劉鋒擔任,副組長由區信訪局各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信訪局案件指導科。辦公室主任由區信訪局副局長杜欣睿擔任,副主任由區信訪局案件指導科科長崔常永擔任。
領導小組下設8個工作組,分別為:
1.案件甄別認定組。由區信訪局副局長杜欣睿牽頭,主要負責對承接的省、市交辦案件及到中央巡視組預約登記案件進行甄別認定,落實“4+2”包保責任,指導相關責任單位對案件進行辦理,組織開展案件化解。對基層上報的案件卷宗進行綜合匯總、認定;與省、市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對接,及時報送息訪卷宗。
2.涉企業職工等問題協調督辦組。由區信訪局常務副局長陳喆牽頭,主要負責企業局、五愛功能區、南塔功能區和大南街道、泉園街道、風雨壇街道所涉及信訪問題的綜合協調、推進化解。督導責任單位按照“事實清楚、程序合法、結論恰當”的標準處理信訪事項。
3.涉公安等問題協調督辦組。由區信訪局副局長丁永巖牽頭,主要負責發改局、服務業局、督考辦、公安沈河分局、司法局和新北站街道、南塔街道、豐樂街道、濱河街道所涉及信訪問題的綜合協調、推進化解。督導責任單位按照“事實清楚、程序合法、結論恰當”的標準處理信訪事項。
4.涉房產、城管、執法、城建等問題協調督辦組。由區信訪局副局長王海利牽頭,主要負責皇城功能區、規土局、建設局、科技局、城管局、房產局、行政執法局、公安北站分局和馬官橋街道、大西街道所涉及信訪問題的綜合協調、推進化解。督導責任單位按照“事實清楚、程序合法、結論恰當”的標準處理信訪事項。
5.涉教育、衛生問題協調督辦組。由區信訪局副局長馬維延牽頭,主要負責教育局、衛生局、文體局所涉及信訪問題的綜合協調、推進化解。督導責任單位按照“事實清楚、程序合法、結論恰當”的標準處理信訪事項。
6.涉人社問題協調督辦組。由區信訪局副局長姚東秀牽頭,主要負責金融商貿開發區、安監局、民政局、人社局、編辦和朱剪爐街所涉及信訪問題的綜合協調、推進化解。督導責任單位按照“事實清楚、程序合法、結論恰當”的標準處理信訪事項。
7.涉征收問題協調督辦組。由區信訪局副局長杜欣睿牽頭,主要負責外經貿局、征收局、置換辦、惠民公司和萬蓮街道所涉及信訪問題的綜合協調、推進化解。督導責任單位按照“事實清楚、程序合法、結論恰當”的標準處理信訪事項。
8.綜合信息報送組。由區信訪局副局長丁永巖牽頭,主要負責制定工作方案、撰寫工作總結,收集信息、編發工作動態,通報息訪進度等。
三、實施步驟及工作任務
從3月中旬開始至12月末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1.排查梳理、交辦階段(3月15日—4月15日)
一是排查梳理。區信訪局等部門對近年來中央、省、市交辦我區的信訪案件,中央巡視組預約登記屬事我區的信訪案件及我區自排的信訪案件進行集中排查梳理,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充實信訪案件一本清數據庫。在經過科學分析、明確責任主體的基礎上,提出擬交辦信訪積案名單。同時,全區各部門、各單位對本單位初訪、重復訪、越級訪事項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矛盾,實現矛盾糾紛及時就地化解。
二是集中交辦。對確定交辦的信訪案件,由案件甄別認定組以區聯席會名義集中向相關責任單位進行交辦。各單位認真按照《沈陽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交辦信訪事項工作細則》規定,認真辦理,做到件件有結論,案案有回音。
2.集中對接、包保階段(4月15日—5月15日)
一是與包案區領導對接。由案件甄別認定組落實“4+2”包保領導和具體責任人。信訪局各包案局領導接到包保案件后,第一時間與包案區級領導對接,匯報案件案情、工作進展情況和下步工作建議。
二是與責任單位對接。待包案區領導有明確的工作建議后,信訪局包案局領導及時與責任單位對接,傳達落實包案區領導指示精神,與責任單位共同研究解決辦法。
三是落實“4+2”包保責任。各責任單位參照區里模式建立本單位的“4+2”包保體系。建立本單位的兩支案件化解隊伍,一支隊伍是由一名單位分管領導和一名科室人員組成的專業辦案隊伍,作為“信訪秘書”;另一支隊伍是由本單位全社會調解員組成的社會化隊伍。切實做到包解決問題、包思想疏導、包教育穩控、包幫扶救助,使“4+2”包保體系真正發揮作用。
3.積案辦理和審理階段(5月15日—12月20日)
一是積極推進案件化解。各責任單位按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結論恰當”的標準,認真客觀地拿出解決方案,確定解決時限,做到件件有“說法”,全力按時限“摘牌銷號”。切實做到“四個到位”,即:訴求合理的要解決到位、訴求無理的要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要幫扶到位、行為違法的要依法處理到位。
二是及時上報案件息訪卷宗。對已有結案、息訪意見的信訪事項,各部門、各單位及時進行匯總,按照結案、息訪、終結案件卷宗模板的統一要求,于每周三下午4:00前,上報到相應的協調督辦組(紙制卷宗一式四份,同時上報電子版)。各協調督辦組對責任單位上報的結案、息訪案件認真審理、認定,并及時報案件甄別認定組。所有結案的信訪事項卷宗中需有明確的幫扶救助方案及穩控措施。所有上報終結的案件,需經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方可視為終結。
四、工作要求
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集中調處化解信訪積案活動作為2015年“走基層,化積案,解民憂”活動的一項重要任務,擺到突出位置。要結合本單位信訪穩定工作實際,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確?;顒尤〉脤嵭?。
1.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意識。在集中調處化解信訪積案活動中,各單位“一把手”作為信訪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率先垂范,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督查,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問題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及解決時限,形成高效率、高質量的工作體系。要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克服畏難、厭戰情緒,徹底消除松懈麻痹思想。要避免因職責不明確、責任不落實等原因導致不能夠按期結案、息訪以及穩控工作不到位的現象。
2.發揮調解優勢,強化資金保障。各相關單位要對需動用信訪穩定資金解決的信訪事項,引導信訪人進入全社會調解程序,切實提高案件結案率、息訪率,確保信訪積案能夠得到有效化解。各部門、各單位要不等不靠,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力度,為信訪積案能夠得到及時化解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
3.強化督導檢查,定期考核通報。區聯席會議將對此次信訪積案化解活動實行考核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主要考核各責任單位交辦案件結案率、息訪率、穩控率。各工作組要每周至少2次對責任單位信訪積案的處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各單位和各工作組要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小結,及時上報綜合信息報送組,通過《沈河信訪動態》方式對各責任單位信訪積案化解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做法進行通報。對工作不利,沒有按規定時限和標準完成積案化解任務的,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