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票制度及動火安全作業證
時間:2020-09-14 20:24:45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動火工作票制度
第一條 為了保證在動火作業中其作業人員的人身以及設備系統的安全,加強動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災 事故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動火工作票的執行程序、動火級別及其它要求,適用于本公司重點防火區的動火作業工作以及禁止明火區的動火管理工作。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需動火工作時,必須按照該制度執行動火工作票
? 第三條 動火工作票制度內容:
? 1、動火工作票僅限于嚴禁明火區域有動火時使用,凡不是必須在現場動火的,應拆下動火部件,移到安全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若同時伴有機械檢修任務則必須同時執行檢修工作票規定。幾個動火項目不能合辦一張動火工作票。
? 2、正在運轉的生產裝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劑等物體的容器、管線與設備,嚴禁進行動火工作。
? 3、在保證設備性能的前提下能夠利用螺栓等方法聯接的工作,就不要焊接,以減少動火機會。
? 4、現場動火,首先考慮必要隔離措施,將動火區圍起來,動火部位或設備應與生產系統切斷聯系,動火時有專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備。
? 5、若涉及進入容器內部維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則必須兩個人配合工作,佩帶必要防護用品,禁止單人獨自進行。
? 6、一級動火要求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二級動火必須在72小時內完成,三級動火必須在120小時內完成。二級、三級在每天工作結束、人員離開現場前,必須認真檢查,消除火源。次日開工前,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認真檢查安全措施,以防運行方式改變,破壞原有的安全措施。
? 第四條 由于動火地點、動火作業對象不同,存在的火災危險程度也不一樣,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審批手續都應有所區別。為此,在保證安全動火的前提下,適當簡化執行動火工作票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及火災隱患。根據危害程度,分為“一級動火”、“二級動火”、“三級動火”危險級別依次降低。
? 1、一級動火區是指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以下簡稱“四大”)的部位和場所如:主控室、油庫區、油罐、天然氣存儲區、配電室、電纜夾層(間、溝道)、變壓器、含易燃易爆氣體或粉塵的容器內等區域。凡在以上區域內從事電焊、氣焊、氣割、砂輪打磨、電鉆打眼、噴燈作業、沖擊作業等能夠產生火花的工作都屬于一級動火作業。從事動火作業必須辦理一級動火作業票。
? 2、二級動火區是指火災危險性較大,如:倉庫內部、油庫圍墻以外10米之內,天然氣管道、油管道10米以內、易燃易爆容器周圍5米以內、各部門油類存放區內。
? 3、三級動火區是指一、二動火區以外的所有防火部位、場所,禁止明火區域。除一級、二級動火范圍以外的明火作業。
? 4、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嚴禁動火:
? 油車??康膮^域;壓力容器管道未泄壓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凈前;風力達5級以上的露天作業;遇有火險異常情況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扇細夤薮娣艆^域。
? 第五條 動火工作票的審批程序:
? 1、一級動火工作必須由動火單位的班長(如班長不在可由組長)提出申請,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分廠安技科審核,安技處長和分公司總經理批準指定消防負責人后方可執行。
? 2、二級動火工作須由動火單位班長(如班長不在可由組長)提出申請,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分廠安技科審核,安技處長批準指定消防負責人后方可執行。
? 3、三級動火工作須由動火單位班長(如班長不在可由組長)提出申請,車間主任簽字,分廠安技科和分廠廠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 第六條 動火工作安全措施的制定
? 1、消除現場可燃物。
? 2、對電纜、電線、傳輸信號電纜、輸油管道等相關易燃易爆物體進行有效隔離遮擋,防止火焰熔渣、熱輻射危及這些部件的安全。
? 3、對盛裝可燃氣體的容器要使用空氣換置之后,必要時使用氣體濃度探測儀器測定容器內的氣體濃度,所測濃度必須低于該可然物氣體爆炸下限的10%,動火作業時間不能滯后于氣體取樣檢測30min,否則應重新檢測,重要的檢測取樣應保留至動火作業結束后。
? 4、容器內施工時要向密閉的容器內持續通風,防止作業人員發生缺氧窒息,但禁止向其中注入純氧氣。
? 5、防止觸電和高空墜落的安全措施等。
? 6、高空作業時要考慮火花對地上物體的影響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 7、必須配備動火現場消防監護人員,并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滅火器材。
? 8、動火工作安全措施應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專門制定。
? 9、動火作業間斷或完成后,工作負責人和消防監護人應仔細檢查現場,消除一切火源、余燼等,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后,才允許終結工作票簽字確認。
? 第七條 動火工作票一式一份,由動火負責人隨身攜帶,動火負責人和消防監護人不允許離開工作現場,工作結束后動火工作票由車間保存三個月,動火工作票編號由分廠安技科統一編號,動火工作票終結當日內到安技科登記存檔半年。
? ######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動火安全作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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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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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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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證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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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作業級別
?
動火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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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方式
?
動火作業負責人
?
?
動火時間
自年月日時分始至?年月日時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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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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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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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證件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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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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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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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證件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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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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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工種
?
特種作業證件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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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分析時間
?年月日時
?年月日時
?年月日?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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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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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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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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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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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其它特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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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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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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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安全措施
選項
確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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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動火設備內部構件清理干凈,蒸汽吹掃或水洗合格,達到用火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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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斷開與動火設備相連接的所有管線,加盲板()塊或斷開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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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動火點10m范圍內及動火點下部區域嚴禁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和噴漆等作業。在受限空間內進行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時,不得同時進行刷漆、噴漆作業或使用可燃溶劑清洗等其他可能散發易燃氣體、可燃液體的作業。
?
?
4
動火點周圍的下水井、地漏、地溝、電纜溝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蓋、鋪沙、水封等手段進行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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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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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動火點周圍易燃物已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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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罐區內動火點同一圍堰內和防火間距內的儲罐不同時進行脫水作業,排凝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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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距動火點30m內嚴禁排放可燃氣體,15m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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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電焊回路線已接在焊件上,把線未穿過下水井或其它設備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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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高處作業已采取防火花飛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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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乙炔氣瓶(直立放置)、氧氣瓶與火源間的距離大于10m,二者間距不應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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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現場配備消防蒸汽帶()根,滅火器()臺,鐵鍬()把,石棉布()塊,其他個體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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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其它安全措施:編制人:
?
?
?
監護人:
工種:
生產單位負責人
?
相關單位
監護人:
工種:
?
申請單位意見
相關單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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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年?月日時分
簽字:?年?月?日時分
?
生產(技術)部門、設備(工程)部門意見
?
簽字:?年?月日時分
安全管理部門意見
?
簽字:?年?月?日時分
?
企業負責人意見?
簽字:?年?月日時分
?
?
動火前,崗位當班班長驗票
?簽字:?年?月日時分
?
完工驗收
完工時間:?年?月日時分
申請單位
簽字:
動火單位:
簽字:
?
?
安全交底和風險告知確認卡
作業單位
?
車間項目負責人
?
作業內容
?
作業時間
年?月?日?時?分至?月?日?時?分
作業人員:
?
基 本 要 求
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風險告知,內容包括作業許可范圍及作業環境、作業風險、防范措施(工藝、設備、個體防護等)、應急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項。作業人員應按照風險告知內容,逐條對接確認,落實到位后方可作業。
安全交底和風險告知內容
作業許可范圍及作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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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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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工藝、設備、個體防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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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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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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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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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所有施工作業人員已明確該項目的風險并清楚了危害、防范措施和其它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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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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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年月日
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
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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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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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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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證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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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間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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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間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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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介質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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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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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間
自年月日時分始至?年月日時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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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單位現場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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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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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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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人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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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其它特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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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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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分析項目
有毒介質
可燃氣體
氧含量
時間
部位
分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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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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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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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安全措施
選項
確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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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進入受限空間危險性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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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有與受限空間聯系的閥門、管線加盲板隔離,列出盲板清單,落實了盲板抽堵負責人
?
?
3
設備經過置換、吹掃、蒸煮
?
?
4
設備打開通風孔進行自然通風,溫度適宜人員作業;必要時采用強制通風或佩戴隔離正壓防護面具,不得用通氧氣或富氧空氣的方法補充氧
?
?
5
相關設備進行處理,帶攪拌機的設備已切斷電源,電源開關處加鎖或掛“禁止合閘”標志牌,設專人監護
?
?
6
檢查受限空間內部已具備作業條件,作業是(無需要/已采用)防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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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檢查受限空間進出口通道,無阻礙人員進出的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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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分析盛裝過可燃有毒液體、氣體的受限空間內可燃、有毒有害氣體含量
?
?
9
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清楚受限空間內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明確作業風險,如內部附件、集渣坑等
?
?
10
作業監護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繩()、救生三腳架()、氣防裝備()
?
?
11
其它安全措施:編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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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單位意見
設備(工程)部門意見
?
?
簽字: 年?月日時分
簽字:?年?月?日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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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技術)部門意見
?
簽字:?年?月日時分
安全管理部門意見
?
簽字:?年?月?日時分
?
審批人意見?
簽字:?年?月日時分
?
?
作業前,崗位當班班長驗票
?簽字:?年?月日時分
?
完工驗收
完工時間:年?月日時分
動火所在單位
簽字:
動火單位: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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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和風險告知確認卡
作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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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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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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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間
年?月 ?日?時?分至?月?日?時?分
作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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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要 求
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風險告知,內容包括作業許可范圍及作業環境、作業風險、防范措施(工藝、設備、個體防護等)、應急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項。作業人員應按照風險告知內容,逐條對接確認,落實到位后方可作業。
安全交底和風險告知內容
作業許可范圍及作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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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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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工藝、設備、個體防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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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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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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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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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所有施工作業人員已明確該項目的風險并清楚了危害、防范措施和其它注意事項。
作業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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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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