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務員考錄基層工作調研報告(完整)
時間:2024-02-03 17:00:17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務員考錄基層工作調研報告(完整),供大家參考。
近期,對公務員考錄基層情況及存在問題進行了專項調研,形成調研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區屬市中心城區,轄區內無偏遠貧困地區,全區共X個鄉鎮、X個街道。至今全區共招錄公務員X人,其中鄉鎮機關招錄X人。
二、采取措施
(一)力破鄉鎮“招人難”難題。
為有效解決基層鄉鎮機關“招人難”問題,我區在每年申報公務員招錄計劃時,注重結合鄉鎮機關實際,采取多項措施不斷拓寬基層公務員來源渠道。
一是適當降低鄉鎮基層公務員招考職位學歷要求。主要針對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中招錄公務員時,將學歷要求降至高中或中專以上。
二是放寬招考專業限制。原則上鄉鎮、街道機關職位均不限專業。
三是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針對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中招錄公務員,將年齡適當放寬至45周歲以下。
四是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區鄉機關職位均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
五是面向退役士官士兵招考。鄉鎮機關根據需要設定職位面向退役士官士兵招考,近年來共從退役士兵中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X人。
六是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每年根據實際需要,鄉鎮(街道)機關設置一定職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近年來先后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X人。
七是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近幾年先后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共X人。
(二)力破鄉鎮“留人難”難題。
為保持基層鄉鎮機關新錄用公務員穩定,主要采取了以下幾項措施:
一是明確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新錄用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并及時簽訂服務協議。
二是明確規定區直機關不得隨意抽調鄉鎮機關公務員。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借調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凡需要抽調人員的,必須經區委組織部備案審批,履行正式借調手續,明確抽調原因及時限。
三是加強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通過線上培訓與線下培訓相結合,加強對新錄用公務員的學習培訓,提高其理論水平與業務水平。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及時進行任職定級,落實轉正工資待遇,按時兌現鄉鎮工作補貼等相關待遇。對于年終考核稱職以上的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落實年終獎金的發放。對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公務員,按照規定給予嘉獎,并兌現相應物質獎勵。各項工資福利待遇的落實,有效促進了新錄用公務員扎根鄉鎮、服務基層。定期跟蹤管理,指定專人“傳幫帶”,及時了解新錄用公務員的心聲和需求,幫助解決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難,使他們在心理上接受基層,親近基層、留在基層。
每年招考前,均有針對性地開展調研,對我區鄉鎮、區直機關公務員隊伍情況調研分析,了解各單位職位空缺情況及招錄專業等有關需求,確保招錄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切實夯實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基礎。
三、存在問題
一是專業技術型人才缺乏。隨著鄉鎮基層經濟社會發展步伐加快,尤其近年來鄉村振興建設的需要,鄉鎮機關亟需補充專業技術型公務員。但由于為了能夠招到人,每年招錄時,鄉鎮機關原則上不限專業,造成缺乏一定的專業技術型公務員。
二是鄉鎮基層公務員隊伍流動性依然較強。由于基層條件艱苦、責任重壓力大、工資待遇偏低等客觀原因,鄉鎮機關公務員隊伍依然不穩定,在服務期滿后,向區直及以上機關流動較多。
三是定向招錄力度不夠。近年來,我區在公務員招錄時均面向社會面統一招考,未設置崗位面向籍貫人員、在編事業單位人員等定向招錄。存在部分新錄用公務員對鄉村工作不了解,不能迅速融入工作崗位的情況。同時,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招人難”問題,但也造成了個別外地市考錄人員不穩定的情況。
五、意見建議
一是區別考慮專業設置問題。根據各鄉鎮機關工作實際,對于職數空余較多的鄉鎮機關根據具體人員需求情況,可適當增設專業限制。
二是適當設置定向招錄職位。結合各鄉鎮機關公務員隊伍實際情況,適當增設面向本地區戶籍人員、事業編制人員定向招錄的職位,緩解“留人難”問題。
三是提高考試測評的科學化水平。尤其是公務員面試,可不固定面試模式,采取多種面試形式,如結構化面試、結構化小組、無領導小組面試等相結合的方式綜合考察測試,測評時可進行適當的壓力測試。真正把鄉鎮基層亟需的人才招錄到公務員隊伍。
四是積極探索實行聘任制。將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優秀人才充實進公務員隊伍中來,緩解基層“招人難”、“留人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