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巡察整改監督和成果運用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及整改措施5篇
時間:2023-04-30 12:25:06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篇一:履行巡察整改監督和成果運用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淺談對村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淺談對村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對村巡察的意義
?。ㄒ唬╅_展對村巡察是打通政策落實的現實需要。村(社區)黨組織是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最直接的組織者和實施者。開展對村巡察就像一面鏡子,深入田間地頭、走到群眾身邊,照一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了沒有、見效了沒有、還有哪些方面需要改進和完善,看一看各級黨組織的責任履行了沒有,聽一聽群眾還有什么困難和意見,通過巡察查找問題、反饋下去、督促整改,真正以群眾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衡量一切工作的標準,切實推動黨中央大政方針一貫到底、落地見效。
?。ǘ╅_展對村巡察是夯實基層黨建的重要抓手。村(社區)黨組織是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最直接、最重要的紐帶。當前,有的基層黨組織號召力、組織力不強,監管薄弱、軟弱渙散,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充分。開展對村巡察就是要督促基層黨組織立行立改、及時糾正,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把人民群眾凝聚在黨組織周圍,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提高鄉村治理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ㄈ╅_展對村巡察是解決農村突出問題的有效手段。從以往的巡察情況看,部分村(社區)干部不守紀律、不守規矩現象依然存在,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優親厚友、與民爭利等問題較為突出,脫貧攻堅、征地拆遷、“三資”管理等領域問題易發多發,群眾利益被“代表”現象突出,少到100多元的一床被子,多到幾萬的危房改造款。開展對村巡察,就是要讓基層黨員干部感受到監督常在、震懾常在,知敬畏、知收斂、知止收手,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從嚴管黨治黨就在身邊,正風反腐就在身邊,營造出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開展對村巡察就是要深入一線傾聽群眾呼聲,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不斷厚植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二、對村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表現
?。ㄒ唬┭膊熨|量提升方面。
一是巡察人才抽調難,業務素質有待提升?;鶎庸ぷ魅蝿辗倍?,都是身兼數職,很難抽到各方面素質都很好的人員,加上巡察組成員均是臨時抽調,雖經過簡單的業務培訓,但均未經過系統性、規范性學習,因此,有的巡察人員在發現問題、研究問題等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巡察時間緊、任務重,難以全面準確發現問題。在對村巡察中,每個村不到7天時間,加之村級工作涉及面廣,遺留問題較多,需要入組入戶,深入田間地頭,巡察人員少,任務重,對一些重要問題的深入了解難以進行;三是巡察熟人多,人情關難以突破。地方小,熟人多,巡察組成員與被巡察鄉鎮及所轄村的黨員干部,以前可能是同學、親戚、朋友,人情關系十分復雜。巡察人員可能存在畏難情緒和“老好人”思想,不敢動真碰硬、怕得罪人;農村群眾也存在不敢說、不想說、不愿說的情況。
?。ǘ┭膊煺穆鋵嵎矫?。
一是有的鄉鎮(街道)黨(工)委整改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沒有認真分析研判,只把問題簡單交給村級整改,對村一級難以整改的事項,統籌協調鄉鎮和縣直單位共同整改不力;二是有的鄉鎮(街道)黨(工)委和被巡察村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抓整改方面還有差距,存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象,沒有從面上進行集中整治、系統整治,只是簡單的把巡察組反饋的例子整改了;三是有的巡察組在巡察過程中,未對一些可以立行立改的問題進行分析研判、匯報、移交,而是待巡察結束、匯報、反饋等環節后才進行移交,時間較長,整改質量和效果不佳。
?。ㄈ┭膊煲幏痘ㄔO方面。
一是對村巡察制度缺失。沒有結合實際制定對村巡察的實施辦法、沒有在制度建設上建立各部門支持配合對村巡察工作制度,加強村級巡察的上下、橫向聯動;二是巡察“規定動作”執行不到位。有的巡察組問題底稿制作不規范,要素不完整,缺少了解過程和結論判斷,關鍵環節斷檔掉鏈;有的巡察組立行立改問題移交,未向巡察領導小組匯報;有的巡察組,巡察期間未召開組務會和臨時黨支部會。三是
巡察“創新動作”不夠。有的機械參照常規巡察方式開展對村巡察,工作程序優化不足、方式方法創新不夠,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巡察組檢查落實責任強調過度留痕,只看有沒有簽訂了責任書;有的巡察人員走訪中不會用老百姓的語言等等。
三、做好對村巡察工作的意見建議
?。ㄒ唬┘訌娊M織領導,壓實相關部門職責。一是壓實主體責任。要牽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厘清職責、形成合力,嚴格按照“省統籌、市推進、縣主責,鄉鎮、村和縣直有關部門整改”的工作機制,抓好村級巡察工作。二是精準安排部署。把對村巡察列入巡察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任務安排,制定有形覆蓋與有效覆蓋相統一的工作規劃和方案;要及時聽取巡察情況匯報,研究巡察成果運用,解決巡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困難。三是選調精兵強將。整合現有監督力量,從縣鄉兩級紀檢監察、組織、財政、民政、農經等部門抽調相關人員組建對村巡察人才庫,實行動態管理;通過集中培訓、專題講座、經驗交流、以巡代訓、以老帶新等方式,加大對巡察人員的培訓力度。
?。ǘ┘訌娭贫冉ㄔO,提高巡察規范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對村巡察制度。通過巡察,認真總結、完善對村巡察規劃、規范工作程序、加強協作配合等制度,結合羅平實際研究制定對村巡察實施辦法、對村巡察工作保障辦法、對村巡察整改監督制度等,不斷提升對村巡察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二是進一步規范對村巡察工作程序、底稿制作、材料移交、檔案歸檔等方面的工作,加強對抽調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巡察期間組務會、臨時黨支部會議等各項制度;三是處理好規范和創新的關系。一方面要嚴格按照黨章、巡視工作條例和黨委的授權開展工作,另一方面要根據不同的巡察對象,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大膽探索實踐,使對村巡察工作形式更加靈活、方法更加多樣、成效更加明顯。
?。ㄈ娀膊煺?,加大巡察成果的運用。一是強化整改主體責任,推動縣直部門和鄉鎮聯動負責。鄉鎮(街道)黨(工)委承擔對村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村(社區)黨組織承擔整改直接責任。對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自身難以整改的問題,要督促縣級職能部門共同整改,切實凝聚整改合力,采取實實在在的舉措推動問題整改到位。二是堅持全面整改和立行立改相結合。對于巡察發現的所有問題都必須不折不扣全面整改,體現巡察的震懾作用。對反映具體、可查性強的問題,或事情雖小、但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要堅持邊巡邊改、立行立改,迅速移交辦理,“短平快”解決問題,形成立竿見影的效果,讓群眾有更多更直接的獲得感。三是堅持舉一反三與當前工作相結合。對于巡察反饋的問題,要著眼管長遠、見長效,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把解決共性問題、突出問題與完善制度結合起來,推動鄉鎮(街道)黨(工)委和縣直有關部門針對巡察發現普遍性、傾向性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及時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措施不斷增強基層治理實效。
2020年7月20日
篇二:履行巡察整改監督和成果運用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巡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精選
巡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精選
巡察整改是檢驗“四個意識”強弱的試金石,是衡量“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標尺,也是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支撐和重要手段。巡察整改抓不好、落不實,巡察前期工作就可能付之東流,“兩個責任”就無法落實到位。市縣黨委要著力強化巡察整改,深化成果運用,切實做好政治巡察“后半篇文章”,磨礪政治巡察利劍。
一、當前縣市巡察整改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思想認識有欠缺。一是存在巡察整改“單人”作業情況。少數被巡察黨組織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做得不夠,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整改責任沒有層層落實到所有班子成員,紀委書記、組織委員或黨政辦扮演了巡察整改推進的主角,呈現巡察整改“單人”作業情況,整改不全面、不精準、不徹底。二是存在“文字”整改現象。一些黨組織將主要精力放在制定整改方案、上報整改情況報告上,忽視對整改過程的跟蹤管理問效,產生懈怠思想,敷衍應付,甚至存在邊改邊犯現象。部分黨組織面對上報的整改材料不過關問題時,依然思想不重視,簡單通過“修飾”“填充”文字資料應付了事。三是存在“過關”心態。有的黨組織避重就輕、避實就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本著交差就好、過關就行的心態,將單位日常工作與整改工作混為一談,不注
重整改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有的對有整改難度的歷史遺留問題放之任之,新官不理舊賬。
(二)政治整改定位把握不足,出現業務整改傾向。一是沒有把巡察整改與深化政治建設相結合。有的黨組織未能正確理解政治整改與業務整改之間的關系,沒有透過現象看本質,沒有把業務問題放到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層面去分析、去整改,偏離了政治巡察整改方向。整改過程中,對問題的梳理“全面性”原則把握不夠,簡單“就事論事”,就整改而整改,整改措施不能體現延伸性和拓展性,由點及面、制度治本作用發揮不夠,整改質量不高。二是沒有把巡察整改作為推動管黨治黨的重要契機。有的黨組織將“清退違規資金”當作整改工作的唯一關鍵,但對作風整治、廉政教育、追責問責等重點工作重視不足,存在怕得罪人思想,未能結合巡察整改推動內部管理、推動作風建設、形成警示效應。三是沒有把巡察整改與推動本地區部門改革發展相結合。有的黨組織沒能有效利用巡察整改的契機來優化政治生態,對于突出問題未能“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巡察整改助推改革發展的作風發揮不明顯。
(三)整改監督機制不健全,巡察成果運用不充分。一是整改主體責任單一。大部分縣市在開展巡察整改工作中,只注重壓實被巡察黨組織的整改主體責任,但對其他相關責任部門、上級職能部門,以及紀檢監察機構的工作責任追究不足,不注重提出明確的整改要求和工作意見,未形成上下聯
動的整改機制。二是整改監督主體責任不明晰。部分縣市將巡察整改監督責任壓到巡察組,有的巡察組屬臨時抽調,整改監督責任僅落到巡察組組長一人身上;有的將巡察整改監督工作全部安排到縣市紀委監委,整改過程中,簡單進行一兩次監督檢查,出現“材料式”監督問題。三是成果運用不充分。有的縣市黨委執行巡察工作“三個匯報機制”不到位,縣委書記專題會議、縣委常委會對巡察發現問題分析研判不足。巡察機構對普遍性問題、重要問題歸納梳理不足,提出的意見建議不全面、不精準。未與紀檢、組織、審計等部門建立巡察成果共享機制,巡察成果運用大打折扣。
二、提高巡察整改質效的對策建議
(一)強化“頂層設計”,高位推動問題整改。一是切實用好巡察“三個匯報機制”。堅持縣委常委會、縣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每輪巡察發現問題情況及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制度,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對每輪巡察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對于巡察中發現的重點問題,市縣黨委書記直接點人、點事,提出具體整改措施,明確問題認領責任部門。二是嚴格把關巡察整改標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巡察辦及巡察組要加強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方案的層層把關,確保被巡察單位梳理問題“全”,在全面認領巡察組反饋意見的同時,結合上級黨委新要求、新部署,認真對照檢查,全面查擺本單位存在問題;確保整改措施“準”,做到“因案施策”“精準施策”,切實提高整改措施的針對性、操作性和
系統性,確保整改措施既管當前又謀長遠,既能治標又要治本;確保整改問責求“嚴”,根據巡察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具體人、具體事、具體問題,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開展問責談話,紅臉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確保整改成效求“實”,要求被巡察黨組織緊盯個性問題,扭住共性問題,倒逼深化改革,推動建章立制,充分發揮巡察標本兼治作用。
(二)擰緊“責任螺絲”,高壓傳導整改責任。一是壓實縣委政府分管聯系領導巡察整改的督促責任。建立縣委、政府分管聯系領導出席巡察動員會、反饋會、專題民主生活會制度。巡察發現的問題,不僅向被巡察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反饋,同時抄送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實行“雙向”反饋。確??h委、政府領導掌握分管部門存在的問題,按期監督和聽取分管聯系部門的整改工作情況匯報。二是壓實被巡察單位整改的主體責任。明確被巡察黨組織承擔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職責。建立被巡察單位巡察整改承諾制度,實行整改進度報送制度、問題銷號管理制度。對于巡察中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形式主義、官僚主要問題突出等重要問題,要求被巡察黨組織及主要負責同志分別向縣委及縣紀委作出檢討承諾,高壓傳導整改責任。三是壓實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巡察整改聯動機制,整合巡察機構、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和宣傳部門力量,成立縣委巡察若干督查組,定期不定期開展督查。巡察機構“一
竿子”插到底,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及縣委巡察辦統籌安排各項整改任務,縣委巡察組負責跟蹤到底,對整改工作進行全程指導督促,直至完成整改情況通報。巡察辦對巡察中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進行梳理匯總,向負有監管職能的紀檢、組織及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分管縣領導專項反饋,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將職能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明確由紀檢監察及派駐機構承擔巡察整改監督主體責任,對巡察整改事項定期督查,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巡察整改舉一反三、堵塞漏洞。
(三)持續“敲鐘鳴響”,不斷鞏固深化巡察成果。一是建立巡察整改評價及通報約談機制。建立巡察工作“雙向三評價”制度,每輪巡察整改結束后,組建巡察整改督促檢查小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及民主測評等方式,檢查評估被巡察單位巡察整改任務完成情況,形成整改情況評價報告。對整改重視不夠、進度緩慢、整改率較低的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點名通報;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上報檢討材料,并責成黨組織對照“三個清單”(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進行巡察整改工作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情況同時向黨內外進行公示公開,通過整改公開,切實回應群眾關切,倒逼整改責任。二是開展巡察“回頭看”。對于巡察整改不到位,問題情況依然突出的單位,開展巡察“回頭看”,釋放“不是巡察一次就萬事大吉”的信
號,倒逼被巡察黨組織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確保巡察持續發力形成震懾。三是建立巡察成果“一巡多用”機制。市縣黨委要強化成果運用研究,建立巡察成果共享機制,將被巡察監督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黨建工作目標考核相結,與行業作風建設及建章立制相結合,與干部分析研判工作相結合,與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相結合,切實通過巡察助推改革發展,夯實基層組織戰斗堡壘。
巡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精選
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強調,要強化巡視成果綜合運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督促分類處置,狠抓整改落實,強化整改問責,確保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也提出要持續夯實整改主體責任,完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加強整改日常監督的工作機制。然而,實際工作中,對一些問題的整改存在著形式主義現象,要實現真改實改、全面整改,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當前基層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思想認識存在欠缺。一些被巡察黨組織的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存在“過關”心態?!耙话咽帧庇H自抓做的不夠,也沒有將整改責任層層落實到位。對于一些問題,在集中整改初期推進較為有力,但在之后的持續整改階段產生懈怠思想,敷衍應付,前緊后松。有時避重就輕、避實就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本著交差就好、過關就行的心態,只管眼下,不顧長遠。比如,對于巡視巡察中發現的黨員未按要求
佩戴黨員徽章這一問題,在整改中要求報送佐證材料,某單位將相關人員佩戴黨員徽章的照片進行上報,算是完成整改,但之后單位一些黨員仍舊我行我素。
整改推進存在盲點。一是整改內容不全面,在整改過程中,有的黨組織僅認領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對其他單位的一些共性問題沒有舉一反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未能同步整改。二是問責不嚴,有的黨組織對巡視巡察中指出的具體事、具體人、具體問題,認識不足,存在怕得罪人思想,追責問責偏輕偏軟,只問責直接責任人,忽略了對領導責任的追責;對于“四種形態”中第一種形態的運用流于形式,談不出效果,起不到作用。比如,某單位政務值班因脫崗被上級部門通報,只對直接責任人進行了相應處分,沒有追究帶班領導的領導責任。
整改成效存在折扣。巡察整改既要立足治標,落實當下改的措施,也要著眼治本,形成長久的機制。有的黨組織對于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往往就事論事,對于制定的制度,其效果怎么樣,執行情況怎么樣,缺乏必要的監督檢查。
二、提高巡視巡察整改質效的幾點建議
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發現問題不整改,比不巡視的效果還壞。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關鍵要在整改上發力。
強化責任意識。一要定期聽取匯報,主要負責人要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定期聽取整改
情況匯報。二要實時跟蹤進度,被巡察黨組織要嚴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以及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和要求,把握時間節點,實時對賬跟進。三要實行問題銷號,對所反饋問題已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應及時申請銷號。四要落實痕跡管理,明確專人負責,細化整改臺賬,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五要嚴肅督查問責,要定期對整改情況進行督查,通報督查情況,對整改不認真、不到位,該問責的要嚴肅問責。
明確整改標準。一要全面梳理問題,在全面認領巡察反饋問題的同時,要結合上級新部署、新要求,認真對照檢查,舉一反三,全面查擺自身存在問題。二要精準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要有可操作性,確保既管當前又管長遠,既能治標又能治本。三要嚴肅問責,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積極開展問責談話,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于巡察反饋問題涉及到的具體人、具體事、具體問題,該問責的,一定要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進行嚴肅處置。四要抓實整改成效,整改工作不能就事論事,要以整改推動建章立制,同時將整改成效納入績效考核,推動整改真正落實到位。
形成整改合力。一要建立整改責任機制,要明確黨委(組)的主體責任,黨委(組)書記的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整改責任不落實、整改措施不細化、整改推動不得力、整改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和個人,要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行問
責,倒逼整改責任落實。二要分階段進行督查,要根據整改時限成立督察組,定期開展督查,確保整改不同階段取得實效。三要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將巡察問題整改情況納入單位績效考核,進一步完善相關考核細則,對整改效果進行量化評估,以考核成績倒推整改實效。
篇三:履行巡察整改監督和成果運用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淺談當前巡察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堅持和完善巡察工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十九
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近
年來,巡察作為巡視工作向市縣延伸的有效方式,為加強基層黨內監督
提供了重要抓手,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面臨機制不夠暢通、制度不夠
健全等困難和問題,影響了巡察工作向縱深推進和高質量發展,亟待分
析研究解決。
一、當前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體制機制不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一是主體責任落得不
細。市縣黨委對巡察工作的重視程度逐漸提高,但仍存在不平衡不協調
不細致等問題。檢驗考核市縣黨委落實巡察工作主體責任缺乏細致的制
度安排,與書記專題會相配套的工作落實機制也還不夠健全。二是統籌
協調有待加強。壓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責任不夠具體緊實,聚合相關力
量加強巡察問題整改、搞好規制堵漏,實現上下貫通、左右協調不夠有
力。三是支持保障工作不夠有力。巡察機構的人員配備、后勤保障和巡
察干部的獎懲激勵等配套機制與形勢任務還不能完全適應。
(二)政治站位不夠高,配合巡察有差距。一些被巡察黨組織把政
治巡察等同于一般業務檢查和工作督查,對政治巡察內涵和要求理解不
深、把握不準,接受巡察的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單位在巡察動員時表態
鏗鏘有力,但提供資料等具體工作銜接時卻以保密規定、領導審批等借
口敷衍搪塞。有的單位主要領導明面上講刀刃向內、以巡促建,但私底
下卻多方打招呼,搞“家丑不可外揚”那一套,以致被巡察單位黨員干
部主動暴露問題不夠,巡察組難以聽到真話實情。有的單位對巡察反饋
問題認領不積極、整改不認真,采取選擇性整改,敷衍應付,整改效果
大打折扣。
?。ㄈ┭膊熨|■不高,成果轉換不理想。一是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比
較單一,傳統的聽匯報、座談、訪談、查資料、調查問卷等有形式化趨
勢。市縣大數據平臺和信息化建設基礎薄弱,發現問題的渠道和層次有
待拓展提升。二是巡察人員專業水準和認知能力不足,對政治巡察的職
責和定位把握不準,從政治定位、政治屬性、政治態度等方面分析研判
發現問題不夠深人,對問題的考量定性不夠準確,撰寫的巡察報告質量
不高。三是有的巡察干部缺乏強烈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對一些數據和
信息只是簡單統計匯總,缺乏認真分析、深人思考的工作態度。四是“熟
人社會”影響較大,受地城和行政層級限制,巡察人員難以排除人情干
擾,存在好人思想和畏難情緒。五是成果運用比較滯后,巡察成果共享
機制不夠完善,與現有考核評價體系嵌人程度不深。
?。ㄋ模┤藛T素質不優,隊伍管理不科學。一是人員素質不高。大多
數地方巡察組組長尚未實現專職化,抽調的巡察組組長普遍年齡較大,有的臨近退休,難有很強的敬業精神和足夠的精力完成巡察任務。大多
數單位不愿將優秀干部推薦到巡察崗位,推薦人員有的年齡偏大、缺乏
責任心,有的受專業能力制約使不上勁。
二是管理難度較大。有的抽調
人員無法與原單位工作脫鉤,經常請假,有的出工不出力,而組長也不
是專職,管理底氣不足,較真碰硬不夠。
三是管理激勵機制欠缺。有的年輕干部抽調到巡察組后,評優評先甚至提拔使用被邊緣化,影響工作
積極性。
二、加強和改進巡察工作的對策建議
?。?)提高政治站位,夯實思想基礎,解決“不愿巡”的問題。一是強
化巡察工作主體責任。落實相關工作要求,督促市縣黨委主要負責人定
期聽取巡察情況匯報,重要工作親自安排部署,重大問題親自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線索及時過問處置,為巡察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二
是加大巡察工作的宣傳力度。把巡視巡察列人市縣黨校主體班培訓內容
和主題教育學習內容,將巡察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著力增強對巡察工作的內在認同和支持配合。三是建立巡察工作考核評
價體系。分級建立科學管用的考核評價辦法,明確考核指標,強化對巡
察工作的剛性考核,強化上級黨委巡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下級黨委巡
察工作的考核評價,結果納人對下級黨委的綜合目標績效考核,在巡察
機構內部建立考核評價機制,由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巡察組工作情
況進行考核評價,重點考核評價巡察發現問題的數量和質量。
?。ǘ娀氊煋?,創新巡察方法,解決“不敢巡”的問題。一是健
全巡察組內部管理機制。堅持組長負責制,明晰組長、副組長和相關人
員的權責。建立巡察組內部考核評價制度,巡察任務結束后,由巡察組
組長對巡察干部德、能、勤、績、廉的表現進行綜考評打分,提出考核
評價建議,實施巡察干部“能進能出”動態管理。二是建立巡察聯動機
制。探索創新市縣一體巡察模式,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工作格局。探
索同部門、同系統巡視巡察上下聯動,上級在開展巡視巡察時,同步要
求下級巡察機構對相關的部門、行業開展巡察,發現的問題相互印證。
上級巡察組在巡察某系統或某部門時,可針對特定問題或內容延伸至下
級地區或部門開展巡察,或者上級巡察機構直接安排巡察組到下級乃至
再下一級地方、部門開展巡察,以級差保證巡察質量。深化市縣交叉巡
察,破解“熟人社會”監督難題。建立巡視巡察機構與職能部門信息數
據共享機制,運用大數據、信息化獲取系統的信息資派,搭建數據交換
平臺,在巡察全過程開展大費據比對分析,多渠道獲取有價值的信息。
三是重立和完善巡察成員單位協作配合機制。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巡察機
構與紀檢監察、組織、財政、審計、政法等機關、部門和派駐紀檢監察
組協責巡聯電傳一調配合機制,做到巡察前相關部門全而提供被巡單位
的相關信息和情況,使巡察組吃透下情、有的放矢;巡察中能夠積極配
合發現了解問題線索,邊巡邊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環節,巡察后能夠
配合巡察組強化整改落實的監督檢查。四是強化政策激勵。落實巡察干
部的政治、工作、生活保障。進一步加大對有巡察工作經歷的干部和專
職巡察干部的推薦使用力度,把巡察工作經歷作為干部提拔任用的加分
項,納人組織部門選人用人標準體系之中,切實將巡察崗位打造成發現、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臺。
?。ㄈ┰鰪娐穆毐绢I,加強人才儲備,解決“不善巡”的問題。一是加
強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市縣巡察辦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員,使巡察辦
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督導指導、服務保障”作用。選配好巡察組組長、副組長,積極協調爭取人員編制,推動巡察組組長和副組長專職化。選
優配齊巡察組工作人員,堅持專兼結合,從根本上解決巡察工作人員經
驗不足、培訓跟不上、隊伍不穩定、管理難度大等問題。二是優化巡察
人才庫。市縣兩級分別建立組長庫、專業人才庫,在分級動態管理基礎
上,由市級巡察辦統籌調配,切實提升巡察實效。按照部門單位推薦、組織審核把關、巡察辦動態管理的原則,發現和培養一批精通法律、金
融、財務、審計、工程建設、生態環保方面的專業人才,根據巡察工作
需要臨時抽調參與巡察,解決巡察組內部專業人才不足的問題。三是強
化業務培訓。通過集中培訓、專題講座等方式,持續開展學習培訓,提
升巡察干部發現問題能力。強化以巡代訓,上級開展巡視巡察抽調下級
巡察干部參與,著力在實戰中提高巡察本領。把巡察機構作為縣鄉干部
培訓基地,將新提拔干部、后備干部選派到巡察隊伍中掛職,鍛煉黨性
原則,提升工作能力。
篇四:履行巡察整改監督和成果運用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
20XX年
10月
8日至
11月
14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
2022年
12月
29日,巡視組向我縣反饋了巡視意見,實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
要問題和不足,有針對性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為切實做好整改工作,特制定如
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巡視問題整改為
契機,結合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確保巡視反饋意見全面整
改落實到位;舉一反三,以點帶面,著力解決影響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和人民群眾反
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科學發展、轉型發展、和諧發展,切實加強領導班
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努力實現全縣經濟
平穩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干部清正廉潔、作風規范務實。
二、整改步驟
全縣集中整改活動時間為
20XX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大約用半
年時間,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1月
1日至
1月
31日):制定全縣整改方案,并經省委第六巡視
組審核后報省委巡視辦;召開相關會議,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第二階段(2月
1日至
3月
31日):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項規章
制度,確保取得整改實效;
2月底前,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上報階段性整改情
況,并通過本地媒體向社會發布整改情況;
3月底前,向省委第六巡視組報告具體
交辦事項辦理情況。
第三階段(4月
1日至
6月
30日):開展整改“回頭看”活動,鞏固整改成
果;對全縣整改活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接受省委第六巡視組的適時回訪,6月底前,將整改情況經省委第六巡視組審核后報省委巡視領導小組。
三、整改內容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工程領域問題較多,招投標環節腐敗隱患較大
(1)存在問題:執行招投標法規制度不嚴,規避招標、違規評標、標后改標現象時有發生。
整改措施:
一是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由縣政府組織縣監察局、招采中心、建委、交通、水務、財政、審計、重點局、開辟區管委會、督查室等相關部門,成立專項整治小
組,利用三個月時間,對
2022年以來縣、鎮兩級政府性投資的竣工和在建建設工
程項目開展專項整治檢查,重點檢查項目是否按規定履行招標,堅決糾正違規招標
和限額以上工程不招標現象。
二是全面自查自糾。對縣招投標代理處
2022年以來代理的工程類招投標項目相關資料進行重新核查,重點檢查違規招標、評標,出借資質進行掛靠,圍標、串
標,標后改標,中標后合同簽訂改變招標文件內容等違法違紀現象;規范招標代理
機構選擇和管理,規范投標人資質要求,規范資格審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對
違法違規企業,予以暴光,并建立黑名單制度,住手該企業參預蕪湖縣招投標活
動;對涉及的干部違法違紀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三是加強標后監管。建立日常監督、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聯動機制,政
府工程建設管理向標后延伸,嚴格合同履行監管,加大對違法轉包、分包行為的處
罰力度,促進中標單位誠信履約,規范建設市場秩序。
四是加強制度建設。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縣政府性
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施工管理暫行辦法》,統一政府性投資建設工程項目交易
平臺,加強招投標信息公開,加強招投標工程款支付管理,強化行政監督和誠信體
系建設等,對政府性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招標采購管理中心
(2)存在問題:公開招標比例過低,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邀請招標過多。
整改措施:
一是嚴格招標方式。認真學習貫徹《招投標法》、《政府采購法》、《合同
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強化依法依規招標意識,達到招
標規模標準的政府投資工程類項目,除特殊情況外都必須公開招標,確保公開招標
比例不低于
80%。
二是認真開展自查。對
2022年以來的招標采購項目進行全面梳理,特殊是工
程類的非公開招標項目,從項目招標方式申請、審批等環節,查找原因,逐一分
析;嚴禁以時間緊、任務重或者工程情況特殊為由規避招標。
三是著力建章立制。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出臺《蕪湖縣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
管理暫行辦法》,對確需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政府采購活動,從申報、審批、組
織全過程嚴格規制。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招標采購管理中心
(3)存在問題:有關領導干部插足干預工程建設的反映較多。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紀案件查辦力度。
(1)強化聯合執法力度。由紀檢、檢察、審計、公安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
度,暢通舉報渠道環節,互通辦案信息,充分利用辦案資源,從嚴查辦領導干部違
規插足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案件。
(2)建立重點案件掛牌督辦制度。組織專案組,選擇案源線索可查性強、問
題比較典型的案件重點查辦并剖析原因。充分運用查辦案件工作的成果,發布查處
的典型案件,加強對領導干部和工程建設領域從業人員的警示教育。
二是加強工程監管制度建設。研究出臺《關于防止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足干
預工程項目建設的暫行規定》,從領導干部、建設工程的具體范圍,插足干預的具
體表現形式以及禁止性規定等方面嚴格規范明確。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招采購管理中心
2.村級管理混亂,腐敗現象時有發生
(1)存在問題:村級公款款待等費用過大。
整改措施:
一是實行非生產性支出核定制度。每年初,由各鎮根據村級規模和年度工作
量大小,對村級交通費、辦公經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總額進行核定,報縣紀委、縣農
委備案。年終決算對非生產性支出超出部份,由村干部承擔,其中村“兩委”主要負
責人承擔
60%。
二是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認真落實好《關于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若干規
定》、《關于村干部改進作風廉潔履職有關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級會計委
托代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規定,嚴禁人情賀禮、捐款贊助、白條或者不規范票
據等報銷入賬。
三是強化跟蹤檢查。由縣紀委牽頭,縣農委、審計等部門參加,加大制度貫
徹執行的檢查力度。由縣紀委牽頭,縣農委、財政等部門對村級非生產性支出情況
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農委、各鎮
(2)存在問題: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
整改措施:
一是嚴格落實村財委托代理。加大村財委托代理的力度,強化對村級收支入
賬監管。保持鎮會計委托代理中心會計人員相對穩定,對人員的任用、聘用由各鎮
政府商縣農委確定;村級報賬員調整由村兩委商鎮會計委托代理中心確定。舉辦全
縣鎮級委托代理中心會計培訓班,加大業務指導,重點培訓會計記賬業務、票據審
核等專業知識。
二是加強村級收支管理。村集體各項收支必須及時足額入賬,嚴禁設立小金
庫或者賬外賬,不得坐收坐支,不得墊付應由村民個人繳納的各種款項。各鎮根據村
級經濟規模和工程項目建設情況,分類設定備用金限額。對
1000元以上的支出,轉賬支付;當日銀行取現或者轉賬支付數額累計在
5萬元及以上的,必須經鎮分管負
責人審核。所有費用及時報銷,不得一次性領取大額備用金集中報銷。
三是加強村級資產資源管理。健全村級固定資產臺賬,對經營性資產承包租
賃必須進行公開競標發包,鎮招標辦要派人到現場監督。對資產處理必須實行公開
拍賣、陽光操作。健全村級資源臺賬,對資源發包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者公開競標。水面、林地資源發包報鎮政府備案。
四是加強工程項目經費管理。嚴禁利用“一事一議”等涉農項目套取財政補貼資
金,項目主管部門失察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禁村干部及其直系親屬在本村承包
工程項目建設。
五是加強村(居)干部報酬管理。嚴禁亂發獎金和補貼,不得以任何理由亂
發獎金補貼,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六是加大村級財務審計。各鎮于每年
3月中旬前對村級財務進行全面審計,審計結果在
3月底前上報縣委、縣政府;縣農委、審計等相關部門每年對各鎮村級
財務抽查審計面不少于
1/3,每三年滾動輪審一遍。同時,由縣農委牽頭、組織財
務互審。
2022年,擬開展兩次村級財務互審,重點查看
2022年度以來財務收支、工程建設、票據管理和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對不規范票據限期整改到位。
七是強化責任追究??h相關部門每年對各鎮抽查審計的村,有
1/3及以上村
浮現不同程度違規違紀現象的,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責任制
要求,追究鎮黨委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進一步明確各鎮農經站(鎮會計委托代理
中心)、財政所在村財委托代理工作中的責任,對把關不嚴,串通做假的嚴肅處
理。
八是扎實開展陽光村務。鞏固實施“陽光村務工程”,全面推行村級黨務公開、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讓村級財務在陽光下運行。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農委、縣紀委監察局、縣財政局、各鎮
(3)存在問題:村級建設工程管理不嚴格。
整改措施: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收回鎮級自主招標采購權限,除單項
采購
1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5萬元以下非通用類貨物及服務類項目經批準允許實
行自行采購備案管理外,鎮、村凡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政府性融資投入的項目,以及集體資金(含村民自籌資金)的工程建設、采購等項目的招標采購活動均列入
管理范圍。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招投標采購中心
配合單位:各鎮
(4)存在問題:征地拆遷安置中的問題反映比較突出。
整改措施:制定出臺《集體土地安置房清理工作方案》,分準備實施、宣傳
發動、開展清理、審核驗收、總結規范等五個階段,重點清理縣城區被搶占的安置
房和不符合當時安置政策錯分、多分的安置房。堅持“一日一報進度,一周一調
度”,對發現的問題,即將整改,確保
2022年
2月完成清理任務。同時,對清理過
程中發現干部存在違法亂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結合實際,健全完善拆
遷補償安置政策。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灣沚鎮、縣建委
3.職務犯罪案件自首情節認定過寬
整改措施:
一是堅決嚴肅查處職務犯罪,嚴格職務犯罪案件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的認
定,特殊是杜絕浮現將“檢察機關、紀委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如實供述”作為認定
自首的依據。
二是嚴肅查處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切實糾正涉法涉訴傷害群眾利
益行為,維護法律尊嚴,提高司法公信力。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
4.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存在代償風險和違紀隱患
整改措施:
一是規范擔保,防范擔保風險。
(1)對開辟區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資不抵債、浮現問題
苗頭、經營業績不佳、信譽不良的企業,一律不予擔保,已經擔保的到期后再也不繼
續擔保。
(2)縣國資委成立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承接原來由建投公司擔負的為企業擔
保功能,將到期續貸擔保的企業陸續轉交中小擔保公司擔保??h中小企業擔保公
司,嚴格履行企業法人職責,按規范進行貸前審查和貸后管理,按規定從保費收入
中計提風險補償金,縣財政爭取上級津貼,每年安排風險撥備金。
(3)對暫時不能過渡到中小擔保公司確需建投公司續擔保的企業,加強擔保
前調查,了解產品、技術、上下游客戶、資產負債、反擔保措施等情況。一方面追
加反擔保措施,反擔保手續前置,先期落實反擔保,后辦理擔保手續;另一方面縮
減續貸擔保額度。
(4)擔保后全程跟蹤回訪,對已擔保企業,逐戶落實專人定期到企業了解生
產經營狀況,查看反擔保物變化,適時評估價值,及時掌握企業第一手信息,做好
風險防范。
二是依法追償擔保損失。如發生擔保代償損失時:
(1)即將成立由公檢法、審計、金融等有關人員組成的專案組,依法及時控
制企業有關經營管理人員,查封、追繳企業和股東個人資產,減少損失。
(2)積極匡助企業利用優質資產進行重組,恢復生產經營,減少損失。
(3)和金融機構合作,通過利率優惠、資產處置等方式,減少損失。
三是加強履職管理,杜絕腐敗。堅持集體決策,陽光操作,對確需開展擔保
業務的,嚴格按照擔保程序,并報縣國資委會議研究允許。細化建投公司內部擔保
工作業務流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堅決杜絕借為企業擔保之機,收取好處,一
經查實,嚴肅處理。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建投公司、縣金融辦、開辟區管委會
(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反對“四風”方面
1.部份項目決策不科學
整改措施:
一是規范政府決策行為,健全決策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
于進一步規范政府系統重大事項決策行為的意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
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把公眾參預、專
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
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
倒查機制。
二是理順工作機制,落實政府性工程管理制度。
(1)落實工作責任制。強化交通、水利、市政等專項規劃編制、審查審批工
作,項目責任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要求,高度重視前期工
作,做實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工作,規范項目建設行為,完善項目各項審
批程序。
(2)加大對責任單位的督查和考核力度。建立項目發展月報、情況通報和聯
合督查制度,及時通報項目前期發展、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和資金使用等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艱難和問題。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政府辦
配合單位:縣建委
2.文件、會議精簡不夠
整改措施:環繞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貫徹落實好《蕪湖縣關于
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集中半年時間開展開展“深入貫徹落實八項
規定精神、集中整治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活動,使精文減會、簡化公務接待、改進會
議活動等方面提出的具體要求落到實處。
一是嚴格壓縮會議。嚴格控制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確需召
開的,須報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對主題相近、內容相關的會議一律合
并召開,并倡導召開小范圍解決問題的專題會、現場會,切實改進會風。
二是精簡文件簡報。從嚴控制發文數量,并切實壓縮文件篇幅,除全縣性重
要會議活動的通知,縣委辦、縣政府辦可制發文件外,其他會議活動的通知,一律
通過縣政迅通、短信平臺系統等群發信息。對全縣無紙化辦公情況和召開會議情況
進行一次集中督查,針對發文、簡報數量過多、層層轉發文件,“公文旅行”、“公章
往返”的問題,進一步清理亂發文、亂編簡報等現象,嚴格控制發文數量、規格和篇
幅。同時,對有令不行、公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牽頭縣領導:
***責任單位: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
(三)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工作方面。
1.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不夠嚴格
整改措施:
一是規范縣管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制定《蕪湖縣縣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
程》、《蕪湖縣縣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縣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特殊是重點細化醞釀、提名、征求紀委意見的程序和規則。強化干部廉潔自律情況考察,將干部廉潔自律情況考察貫通于干部選拔任用考察全過程,賦予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的時間反饋所掌握的考察對象黨風廉政情況??疾旖M綜合多方面意見,深入了解考察對象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情況,進行印證分析,作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形成準確鮮明的意見。認真貫徹實施中央《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從源頭上杜絕違規、超職數提拔干部來提高待遇現象。同時,修訂《蕪湖縣科級單位黨組(黨委)選拔任用中層干部工作
規程》,規范各鎮黨委、縣直各單位黨組(黨委)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二是認真開展超職數配備干部整改。修訂《科級非領導職務設置實施方
案》,確定超職數配備干部整改基數,制定整改計劃,確保2022年底整改消化到
位。在未完成超職數配備干部整改任務前,堅持調整干部前,工作方案報市委組織部審核。
三是對違規提高干部職級待遇進行整改。對于通過高掛黨政領導干部職務方
式提高職級的,掛職期滿后,根據表現情況,重新經提拔任用程序考察任命,逐步進行消化。其中,事業身份干部原則上交流到事業單位任職,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調任公務員,解決干部混崗現象,規范干部管理。
四是規范黨政干部在縣屬國有企業兼職。撤銷科級干部在縣屬國有企業任
職,兼職作為過渡,兼職期內,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
取股權和企業額外利益。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
配合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2.領導干部日常管理監督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整改措施:
一是規范非領導職務名稱。根據《公務員法》、《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
職務設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全縣各單位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名稱
進行統一規范,現行與法定名稱不一致的正、副科級調研員分別改稱為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
二是加強從領導崗位退下來的干部管理。出臺《關于加強對“改非”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明確“改非”干部要根據本單位安排,負責或者從事某些方面具體工作,不得經商辦企業,不得從事第二職業,不得從事有償中介活動,不得未經組織批準
到企業和社會組織任職兼職、執業和服務,不得從事與原職務相關的營利活動等。
三是規范黨政干部在社團和企業兼職。落實《蕪湖市關于從嚴控制和規范管
理科級及以下干部兼任社會組織領導職務暫行辦法》,從嚴控制科級及以下干部兼
任社會組織領導職務。對確因工作需要兼任社會組織領導職務的,應與本職業務或者
曾經從事的工作密切相關,同時必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
作人員在企業兼(任)職進行梳理,進一步規范黨政干部在企業兼(任)職,若發
現黨政干部有違規在企業兼任職的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四是加強和改進對
黨員領導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完善并嚴格落實《蕪湖縣黨員領導干部誡勉、談
話、函詢暫行辦法》,對發現的黨員領導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風、廉潔自律等方
面的苗頭性問題,通過誡勉、談話、函詢等方式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加
強和規范信訪舉報受理工作,對于群眾反映的問題,組織部門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對涉嫌違紀的,及時轉交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做到件件有落實,件件有反饋。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
配合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3.一些領導干部未如實報告個人房產等有關事項
整改措施:要求所有領導干部重新填報個人房產情況,與巡視期間填報的個
人有關事項報告中房產情況進行核對,浮現先后不一致的,要求其就房產申報先后
不一致作出書面說明。同時,依據中組部《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
法(試行)》文件精神,適時會同相關單位對科級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
進行抽查核實。對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視情依照有關規定分別予以處理。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
配合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四)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方面。
1.黨委(黨組)部署謀劃和催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不夠有力
整改措施:
一是強化主體責任。研究出臺我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
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切實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的全面責任、直接責任、首要責任,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
在肩上、落實到行動上;明確各級黨委(黨組)每年至少召開2次黨風廉政建設專
題會議、各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召開會議不少于4次,縣黨政
主要領導參加縣紀委全委會(擴大)會議。黨委(黨組、黨工委)主要負責人必須
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支持查辦案件,當好廉
潔從政表率。班子其他成員必須履行“一崗雙責”,抓好分管領域內的黨風廉政建設
工作。
二是開展報告評議。各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每年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
報告上年度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各單位紀委(紀檢組、紀工委)每年向同級黨委
(黨組、黨工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落實監督責任情況。各鎮、縣直部門黨政主要
負責同志每年書面向縣委述責述廉,同時抄送縣紀委。各鎮、縣直部門黨政主要負
責同志每年按一定比例向縣紀委全會述責述廉,并接受評議。各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要在年度安排和總結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內容。黨委(黨組、黨工委)領
導班子成員結合年終責任制考核,撰寫述責述廉年度報告。建立巡查機制。成立縣
委巡查工作領導小組,探索開展巡查監督工作。
三是強化檢查考核。進一步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機制,完善考核辦
法,把落實“兩個責任”作為年度檢查考核的重點內容,把黨委(黨組)支持紀檢組
織落實“三轉”情況納入考核范圍,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有抓手、有任
務、有檢查。嚴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增加黨風廉政建設的考核權重,在全縣目標責任制考核中占分不少于
10分。檢查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并
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工作業績評定、獎勵懲罰、選拔任用的重要依
據。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委辦、縣政府辦
2.紀檢監察機關落實監督責任不夠到位
(1)存在問題:案件查處不夠有力。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強辦案隊伍建設。擬增加一個紀檢監察室,充實案件管理力量,提高
機關執紀辦案人員比重。指導調整各鎮、縣直單位紀檢監察組織的人員專業化、隊
伍年輕化建設,加強業務指導培訓。
二是調整管理考核機制,加大案件查辦比重。要求各鎮紀委加大辦案數、縣
直單位紀檢組織上報案源線索。
三是查信訪、重審計、挖案源,提高案件基數。充分發揮信訪件的案源主渠
道作用,提升信訪件成案率。注重從公安、檢察院、法院、審計等機關梳理黨員干
部違紀違法線索,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及時移交查處。四是加大重點
案件查辦力度。重點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貪污賄賂、失職溺職案
件,嚴肅查處侵占各種惠民補貼、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專項資金以及擅自處置集
體資產資源、侵吞集體收益的案件;嚴肅查處工程建設、國土資源、房地產開辟、財政項目等領域的案件,力爭在查辦大案要案上實現突破,改變查處對象級別較低
現狀。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檢察院
(2)存在問題:處罰執行不夠到位。
整改措施:有關科級干部違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材料未到位的,按照省
委巡視組的意見和要求,徹頭徹尾地進行整改到位。今后將嚴格執行黨紀政紀及干
部選任有關規定,嚴格選任條件,履行報告程序。同時,要求縣紀委、縣委組織部
舉一反三,引以為戒,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
(3)存在問題:辦案協作機制不夠完善。
整改措施:建立由紀檢、法院、檢察、公安、審計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
度,嚴格落實《蕪湖縣反腐協調小組工作規則》,出臺《關于在查處黨員、干部違
法違紀案件中相互及時移送有關案件材料的規定》,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相互移
送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線索和案件材料。審計機關研究出臺《蕪湖縣審計局關于
規范及時移送審計事項的意見》,進一步發揮審計在反腐敗中的重要作用。公安機
關制定《報備制度》,對查處發現的各級黨員干部違法情況嚴格實行報備制度??h
法院做好審判信息公開平臺的運行工作,嚴格落實裁判文書上網要求。判決生效
后,所有職務犯罪案件、黨員被告人案件、涉及我縣干部案件的判決書三個工作日
內報送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對隱瞞不報的、不如實提供情況的,將嚴肅
追究人員責任。
牽頭縣領導:
***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配合單位: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審計局
(五)影響民生和社會穩定方面。
1.個別房地產項目引起了一些社會問題
整改措施:明確縣委、縣政府負責同志具體負責,成立工作組依法處理,分
類、分階段逐一化解矛盾。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確保房地產市場總體上平穩健康
發展。
二是由縣建委會同縣人社局、縣公安局對少數企業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
事宜進行全面排查、登記,及時加以處置,依法維護農民工權益。
三是要求個別企業制定切實可行的自救方案,依法妥善進行資產重組,努力
盤活項目,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四是對惡意欠薪行為依法嚴肅打擊。
牽頭縣領導:
***責任單位:縣建委、縣公安局、縣人社局
2.非法集資問題
整改措施:
一是擬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牽頭負責,各鎮政府、金融辦、市場監管、銀
監、公安、檢察、法院等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預防和打擊非法集資經濟犯罪活動的協調領導小組,及時掌控各類情報信息和協調解決打擊非法集資遇到的各種問題。
二是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大力宣傳非法集資犯罪的危害,使泛博群眾提高防范
意識、風險意識,增強辨別能力。
三是積極開展預防工作,在房地產等重點領域廣泛搜集非法集資的情報信
息,積極拓寬疏通信息采集渠道,加大對非法集資活動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力度。
四是不斷加大非法集資犯罪的偵破力度,依法從嚴從快懲治犯罪,增強打擊
效果。
五是通過搜查、凍結、查封、扣押等措施及時控制涉案資產,加大追贓力
度,維護群眾利益。
牽頭縣領導:
***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金融辦
四、整改要求
1.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整改工作在縣委常委會領導下進行,縣委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h委常委班子全體成員要在思
想上高度重視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切實增強大局意識、法紀意識、責任意識,以身
作則,率先垂范,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帶頭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
領域整改工作。全縣各鎮各單位要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研究整
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
2.分類實施,扎實整改。凡具備整改條件的,即將整改;通過努力能夠解決的,限期整改;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解決不了的,在一定范圍內說明情況,并積極
創造條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決。針對整改過程中浮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
研究部署,尋求有效解決辦法,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
開展。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推進通報進度??h督查室要強化催促檢查,對
重點問題進行跟蹤督辦,定期通報發展情況,確保整改任務順利完成。
3.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不斷鞏固和擴大整改成
果,形成相互銜接、相互配套的長效工作機制。全縣各單位都要認真學習整改方
案,舉一反三,自查自糾自身存在的問題。真正使整改的過程成為提高領導班子凝
聚力、戰斗力、創造力的過程,成為促進各級領導干部作風轉變的過程,成為推動
經濟社會穩健發展的過程。同時,及時將整改發展情況及整改成效,向省委第六巡
視組和市委進行匯報,確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實有效。
篇五:履行巡察整改監督和成果運用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巡察成果運用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巡察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深入推進,各地巡察工作的成果日益豐碩,但是在成果運用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
首先,有些地方對巡察成果的運用還不夠充分,只是在表面上采取了一些措施,缺乏深入的實質性改變。例如,有的地方只是在政策上做出了一些調整,卻沒有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中去,效果并不明顯。還有的地方對巡察報告中的問題重視程度不夠,只是簡單地進行了整改,沒有深入挖掘問題的根源,導致問題反復出現。
其次,巡察成果的運用存在著一些局限性。一方面,巡察對象的范圍和層級相對固定,難以覆蓋到所有的公共機構和企業,一些涉及到安全和環保等重要領域的問題可能難以揭露和解決;另一方面,巡察成果的運用也需要各方的配合和支持,但是有些領導干部并不愿意配合,甚至阻撓巡察工作的開展,導致巡察成果的運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最后,巡察成果的運用也需要加強監督和評估。在巡察成果的運用過程中,需要建立一個完善的監督機制,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得到及時監督和反饋。同時,還需要對巡察成果的運用效果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改進,確保巡察工作的成果能夠真正地轉化為實際的改善和提升。
綜上所述,巡察成果的運用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仍然需要在充分運用、擴大覆蓋、加強監督和評估等方面加以改進和完善,以實現巡察工作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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