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方案之項目評審工作方案
時間:2020-09-07 16:14:32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項目評審工作方案
【篇一:項目策劃評審實施方案】
項目策劃評審實施方案
為加強對公司所屬各項目策劃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提高項目策劃
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強項目策劃方案制定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
作性,提高對項目的絕對掌控權,有效避免項目潛在風險,經公司
研究,現制定公司項目策劃評審實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評審工作委員會
項目策劃評審工作在公司高管層統籌指導下,成立項目策劃方案評
審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各項目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
二、評審主要內容及工作要求
㈠ 主要內容
1、對項目策劃方案(包括單項策劃方案)進行評審。
主要包括項目定位、工作計劃、組織(合作)形式、執行團隊構成、
盈利模式、項目預算等進行評審,出具評審意見;
2、對項目執行結果進行評價。結合現場觀摩、客戶評
價及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評審,出具評價意見。
㈡評審管理要求
1、項目策劃方案應于執行前完成評審,確定方案是否
通過以及調整內容,簽署執行意見,同時明確項目團隊成員;
2、項目結束后十日內必須進行項目評價,出具評價結論及獎懲意見。
3、評審方法及程序。
⑴評審會議由委員會主任主持,其他成員參與完成,并出具會議紀
要;會議紀要作為修正策劃方案及相關意見表述依據,經主持人簽
字認可后,與評審文件和項目方案一同存檔管理;
⑵項目策劃方案,由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進行項目方案匯報,評
審委員會提問,項目負責人答疑并對相關條款進行解釋,最終形成
評審意見并對項目方案修改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實施;
⑶項目執行結果評價,由財務部經理宣讀項目決算結果,評審委員
會成員提出評價意見,項目負責人進行解釋說明,最終形成評價結
論并出具獎懲意見,報董事長審批后執行。
本實施方案自行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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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x 月 x 日
【篇二:評審工作實施方案】
評審工作實施方案
(一)機構組織形式
(二)工作目的
為了保證在規定的標準期限內,采用合理的審核方式、符合的人員
配置、嚴謹的控制制度、恰當的爭議解決機制完成委托的工程項目
審核工作,保證工程造價咨詢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科學性,特
制定本方案。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工程造價評審項目從接受委托、調研、取證、評審、
合議、復核、審批到出具報告書全過程工作的實施和管理。
(四) 工作流程
根據財政部門要求,針對評審項目造價高低進一步分為大型(評審
項目造價 5000 萬元以上)、中型(評審項目造價 50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內)、小型(評審項目造價 500 萬元以內)評審項目,
分別制定相關評審工作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大型評審項目
接受評審項目后成立項目組:包括項目負責人、主審、評審人員、
資料員,項目負責人由公司總經理兼任;主審由公司技術負責人
(或總工程師)擔任;評審人員由從事五年以上評審工作的注冊造
價師擔任(各相關專業造價師安排一名,無相關專業造價師由從事
八年以上評審工作的專業造價員代替),資料員由從事兩年以上檔
案管理專業人員擔任;由項目負責人編制各階段的時間計劃;整個
評
審過程分為評審準備階段、評審實施階段、評審報告階段。從接受
評審項目至提交完整書面審查結果在 60 天內完成。
評審準備階段(本階段用時 5 天)
1、收集資料,業主應提供如下資料(但不限于):
(1)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及概算書;
(2)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定的工程承發包合同、補充協議以
及有關會議紀要;
(3)施工圖紙(含設計變更)、竣工圖紙;
(4)工程預、結算書;
(5)監理單位的有關文件;
(6)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的簽證單、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甲供設備和材料明細表;
(8)招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9)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
(10)由施工單位編制、建設單位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
作業指導書;
(11)開、竣工報告;
(12)各項目的竣工驗收資料;
(13)施工單位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施工許可證書等;
由資料員收集同時逐項核對,逐一清點交接,辦理簽收手續,并對
工程結算資料進行核對,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資料,進行補辦相關
手續,直至符合要求為止,并按要求填寫《余杭區財政局委托工程
結算審核資料移交情況表》。凡未按期提供資料,在評審過程中補
充的,均需要評審項目委托單位同意后業主單位出具核增說明。
2、資料收集并核對完畢后由項目主審分配給各專業評審人員,各專
業評審人員拿到各自的資料后,進入資料熟悉階段。針對資料進行
全面的審閱,明確工程項目概況,立項批文,招標情況,開竣工時
間,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結算調整的要素,現場踏勘及注意事項等
內容。
3、根據評審項目的類別和復雜程度并在不同的評審階段采用不同的
評審方法并上報委托評審單位通過后執行。
重點審查法:重點審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預結算中的重點進行審核的
方法。這種方法類同于全面審核法,其與全面審核法之區別僅是審
核范圍不同而已。該方法是有側重的,一般選擇工程量大而且費用
比較高的分項工程的工程量作為審核重點。如基礎工程、磚石工程、
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門窗幕墻工程等。高層結構還應注意內
外裝飾工程的工程量審核。而一些附屬項目、零星項目 (雨蓬、散水、
坡道、明溝、水池、垃圾箱 )等,往往忽略不計。其次重點核實與上
述工程量相對應的定額單價,尤其重點審核定額子目容易混淆的單
價。另外對費用的計取、材差的價格也應仔細核實。該方法的優點
是工作量相對減少,效果較佳。
評審實施階段(本階段用時 45 天)
1、竣工結算評審分四步進行:
第一步評審有關資料、現場踏勘(由各專業評審人員及主審完成,
用時 10 天),包括如下內容:
(1)送審資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2)計價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工程量清單計算是否符合規則;
(3)清單項目人、材、機換算及計算結果是否準確;
(4)工程量調整是否有依據,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承諾和
合同約定,計算結果是否準確;
(5)清單項目綜合單價調整是否有依據,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
(6)主要材料消耗量計算是否準確,材料價格是否與報價相符,價
格調整是否有依據;
(7)甲供材料的品種、數量和結算是否準確;
(8)甲方單獨分包項目工程量的劃分和結算是否正確;
(9)措施費用調整是否有依據,計費基數、取費標準、計算程序和
計算結果是否正確;
(10)各種稅金和規費計取是否符合稅務和相關管理部門的規定;
(11)實際施工工期與合同工期比較,差異原因和責任;
(11)索賠和違約金支付的理由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或法規的規定,
證據是否確鑿、完整、費用計算是否正確;
(12)其他與工程造價有關的內容。
現場勘察核實,在第一步評審的基礎上專業評審人員在財政部門協
調下,自行進組織勘察現場、了解核實情況,并按要求做好記錄填
寫《余杭區財政項目工程結算審核現場勘察紀要》。專業評審人員
根據現場勘察及市場調查等實際情況,依據相關政策、法規、標準
完成工程結算造價各項評審工作。向主審提交《余杭區財政性項目
工程結算評審初審報告》,在主審審核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
向財政部門提交《余杭區財政性項目工程結算評審初審報告》,客
觀、真實反映評審意見,報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步評審核對洽談(由各專業評審人員及主審完成,項目負責人
參與現場復勘整個過程,用時 20 天)
評審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在財政部門
的組織下進行必要的核對工作。項目評審單位應以法律為準繩,以
事實為依據,提供專業造價咨詢服務,根據核對、洽談結果對照項
目評審初審報告調整工程造價,同時按要求完成《余杭區財政性項
目結算審核洽談紀要》。
工程量計量應依據施工合同、圖紙、工程變更聯系單、工程驗收隱
蔽資料、監理日記、現場勘察紀要等資料,結合相關法規、標準實
事求是按實計量。對工程量爭議,由財政部門組織相關單位并參與
現場復勘工作,專業評審人員按要求做好《余杭區財政項目工程結
算審核現場復勘紀要》
(1)對實際施工的各分項工程逐項進行核查,有無增加工程或未曾
施工的內容;
(2)對實際施工用材與預、結算用材在品種、規格、數量方面出現
不一致的重點進行核實;
(3)要對必須丈量工程項目的面積、體積、長度和高度進行實地丈
量。
在準確評審計算工程量后,首先要對定額套用的合法性、準確
性進行詳細的評審。重點審查工程結算中定額套用是否準確,有無
高套或生套定額,從而抬高工程造價行為。在具體審核中,經常發
現有些施工單位采取低套高、少套多等手段,來增加工程的直接費,
還有的在編制工程結算時,套用了綜合定額后,又套用單項定額,
重復計算費用。對不符合工程定額套用實際情況的,要進行調整,
從而體現評審的權威性和公正性。其次,要對工程的費用進行評審,
工程評審人
員要仔細審查工程類別與性質,因為不同性質的工程項目以及同類
性質不同規模的工程,等級不同,其間接費率計取各不相同,防止
施工單位高套工程類別和改變工程性質取費的行為。
評審證據是作出評審結論的基礎,評審中取得的證據資料包括各種
計算表、匯總表、分析表等,評審人員在審核過程中遇到下列情況
時,均應取得可靠的證據:
(1)圖紙上沒有的增加工程或未曾施工的工程項目,需取得甲乙雙
方的簽證證明;
(2)在丈量面積、體積、長度和高度時,原結算計算的數據與實際
不符的需取得甲乙雙方的簽證;
(3)對施工用料的品種規格、數量,經核實與原結算不一致的部分,
需取得甲乙雙方的簽證。
(4)有變更的工程需有甲方當時的簽證單復印件,如無當時的書面
簽證,必需取得甲方蓋有公章的補充書面證明材料,同時必須符合
余政辦[2009]83 號文件規定;
(5)對甲方用實物直接提供未計價的需有乙方簽證認定的證明,并
應從財務帳面查明結算價;
(6)對高進高出結算價的材料應核對乙方進貨發票進行核對,發現
與結算價有不一致的部分,應復印原始憑證;
(7)需變更施工企業經濟性質的應有查證摘錄。
評審人員對評審中存在的不確定問題無法找到可以確認的證據,應
通知建設單位和承包商等單位對不確定的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協商,
最終形成會議紀要。
評審人員通過評審和現場查勘,做好取證工作,在此基礎上客觀公
正、實事求是地對原工程結算進行逐項審定,編制評審明細表、匯
總表,在編制評審明細表時應做到:
(1)對原結算中高估冒算的部分要核減,遺漏的項目要補,少計的
金額要補足;
(2)政策掌握要有寬嚴度,對明顯不合規定的要堅決糾正,對兩可
之間的要從嚴掌握;
【篇三: 2010 年市級重點以上科技計劃項目評審實施
方案】
2010 年市級重點以上科技計劃項目評審實施方案
技資源配置,提高科技資源的使用效益,做好今年重點以上科技計
劃項目專家評審工作,根據《郴州市科技計劃重點項目評審試行辦
法》(郴科發〔 2009 〕27 號)(簡稱評審辦法)和上級有關精神,
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評審工作的組織
科技計劃項目立項評審工作在局科技計劃管理協調領導小組(下稱
領導小組)統籌指導下組織實施。根據實際情況設立若干評審工作
組織組,具體負責各類項目評審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服務。
1、工業類項目評審工作組織組:
組長:譚利民
成員:黃毅、朱紅勇
2、農業類項目評審工作組織組:
組長:鄒曲安
成員:陳繼光、李玉嬌
3、社發類項目評審工作組織組:
組長:范國強
成員:鄧正毅、王廷旺
4、項目評審工作監督組:
組 長:楚曉澤
成 員:龍輝
5、項目評審工作服務組:
組長:吳海東
成員:張衛文、謝梅娟
二、評審專家組組成
科技項目評審專家由工業、農業、社發類項目評審工作組織組根據
評審項目技術領域及專業需要,按實際參加相關項目評審的專家數
的 2 倍提供參評的專家名單,交由紀檢監察部門隨機抽取 5-9 名專
家組成評審專家組。評審專家確定后,再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
協調辦)商各工作小組確定評審專家組組長。評審專家組組長一般
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
三、評審項目的確定
參評項目從各地申報的重點以上項目中篩選。由協調辦商相關業務
科室提出推薦建議,報領導小組同意后由專家組進行評審。原則上
部、省已經或已通過評審擬立項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再重復評審,上
年度本級立項支持且經評估(驗收)后(見郴科發〔 2008 〕24 號文
件)擬滾動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再重復評審。
四、評審的方式、方法及程序
為提高評審項目的質量和水平,確保評審工作公開透明、客觀公正,
評審采用會議評審方式。項目評審工作監督組派員參加各評審小組
的評審會,對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
評審會議由各專家組組長主持,評審會議主要工作程序:
1、由科技項目承擔單位的項目負責人進行項目匯報;
2、由專家提問,項目承擔單位(課題組)答疑,參加答疑人員原則
上不超過三人;
3、參評專家發表意見;
4、各位專家依據項目評審內容、評審等級(分值)表自行打分,評
分實行百分制。
所有參評專家打分平均值作為參評項目最后得分,經工作人員匯總
后按得分值排序,形成專家組意見,并經專家組長和監督組成員簽
名確認。然后由工作人員收存匯總建檔,并將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五、項目評審會議具體時間和地點安排
由項目評審工作服務組根據領導小組的意見通知。
本實施方案自行文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協調辦提請領導小組決
定。
郴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