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工作報告
時間:2021-04-22 07:47:24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XX公司破產案清算工作報告
XX人民法院:
貴院于年月日依法受理XX申請XX(以下簡稱XX)破產還債一案,并指定XX為本案的管理人。貴院年月日在《人民法院報》刊登受理破產案件公告(見附件一::受理破產案件公告),公告的債權申報期為三個月,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在貴院的指導下,管理人依法履行職責,歷時十個月,基本完成了破產清算工作?,F將破產清算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XX的基本情況及企業破產原因分析
XX系XX企業(企業性質),由XX投資設立。XX年領取營業執照(見附件五:營業執照、工商登記資料),經營期限自X年月日至X年月日。住所地:XX。注冊資金XX元。主營:XX。法定代表人:XX。
(外因)
(內因)XX本身亦經營不善,投資失敗,導致財力狀況持續惡化,以至公司嚴重資不抵債,無力清償到期債務,被債權人XX申請破產還債,終被XX法院裁定破產。
二、破產清算工作概況
XX年月日,人民法院宣告XX公司破產還債后,管理人立即依法全面展開清算工作。截至目前,管理人完成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刻制管理人印章,設立管理人帳戶,接受破產財產;
2、接管XX文件、印章等,確保清算工作的順利進行;
3、清理XX本部資產、清理銀行帳戶,以促使資產不致流失;
4、完善企業員工的安置工作;
5、審核破產債權;
6、審核、催收XX在外債權;
7、完成破產財產的清理、變現;
8、對破產企業進行清算審計;
9、調查XX下屬企業及資產狀況,并進行相應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工作;
10、編制清算工作報告和財產分配方案;
11、為召開債權人會議做好籌備工作。
三、接管破產企業情況
XX年月XX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管理人正式進駐、接管破產企業。
管理人當日依法接管了XX公司全部印章、重要證照、文件。
為使清算工作順利進行、防止資產流失,管理人制定了《財務收支管理辦法》《公司印章使用辦法》、《破產企業員工須知》等一整套文件(見附件六:清算工作管理文件),供破產企業在清算期間執行。
四、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情況
管理人在法院監督指導下完成接管及前期清算工作后,于XX年月日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法院主持,與會者包括管理人成員、全體債權人、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員。
管理人向傳記收面報告了接管、前期清算工作情況,并就破產企業財務及資產情況向與公債權人專門作了通報:截至XX年月日,XX賬面資產
總額為XX元,負債XX元,凈資產額為XX元,嚴懲資不抵債,且其不能清償債務已持續多年,其主要資產、權益均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各債權人對此一審計結果無異議。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還討論、審查了破產債權,各債權人對債權人資格、債權金額均無異議。
會議還指定了債權人會議主席,并對下一步清算工作作出安排。
以上會議內容詳見法院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記錄。
五、破產企業財務審計工作
管理人會計師對截至XX年月日XX甕的財力狀況進行了審計,出具了“XX號”《審計報告》(見附件七:《審計報告))。
審計結果顯示:截至審計基準日,XX資產總額為XX元,,負債總額為XX元,凈資產XX元,已嚴重資不抵債。
另外,XX公司對外擔保債務總額為XX元,截至審計基準日,尚有XX元未還。對于法院已判決XX應承擔連帶責任的XX元,審計時已調整入賬;對于尚未判決的擔保債務XX元,審計時未作調整。經了解,該擔保債務的被擔保人(主債務人)均已停業或經營難以為繼,若債權人提起訴訟,XX亦會被法院判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計入此類或有負債,則XX凈資產為X元。
對于上述情況,XX年月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已向全體債權人作了詳細通報。
六、破產企業的員工安置工作
XX存在勞資關系的員工共XX名(合同期限至XX年月日)。XX被債
權申請破產后,…經管理人協調,X各員工均已妥善安置;XX名員工自愿選擇領取襝金、這置費后解除勞動合同,XX名員工調入XX公司就業,…(見附件X:<關于XX公司破產員工安置的函>)。
七、破產債權申報及審查
XX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X號《受理破產案件公告》并于次日于《XX 報》發布公告,要求XX的債權人于公告發布之日起90日內到法院指定申報債權。公告指定的期限內,共有XX家債權人申報債權,另有法院移送兩家,申報金額合計人民幣XX元。XX年月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就破產債權情況已向債權人作出了通報。對于各個債權人的資格及債權金額,全體債權人均未提出異議。
管理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按以下十二點原則,審查、確認在指定申報的破產債權:⑴破產宣告前發生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⑵破產宣告前發生的雖有財產擔保但是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的債權;⑶破產宣告前發生的雖有財產擔保但是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價值部分的債權;⑷票據出票人被宣告破產,付款人或者承況人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況所產生的債權;⑸管理人解除合同,對方當事人依法或者依據合同約定產生的地債務人可以用貨幣計算的債權;⑹債務人的受托人在債務人破產后,為債務人的利益處理委托事務所發生的債權;⑺債務人發行債券所形成的債權;⑻債務人的保證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后依法可以向債務人追償的債權;⑼債務人的保證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預先行使追償權而申報的債權;⑽債務人為保證人的,在破產宣告前已經被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承擔
的保證責任;⑾債務人在破產宣告前因侵權、違約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而產生的賠償責任;⑿人民法院認可的其他債權。違約金不作為破產債權,定金不再適用定金罰則。
管理人審核確認的破產債權為人民幣XX元,已申報的債權均為無財產擔保債權,破產債權已經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審核,會后管理人會計師又與各家債權人作了逐一核對,最終確認破產債權如下:
1、…
2、…
…
八、破產企業應收款的催收
根據XX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截至XX年月日,XX應收款共計XX項,金額合計人民幣XX元。
管理人對尚未超過訴訟時效的個案進行催收。經查實及催收,情況如下:⑴⑵…。本著對債權負責的態度,對于法律上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管理人堅持向債務人催收,督促債務人盡還款,但由于社會公眾可能已知悉XX的現狀,債務人均描繪償還拖欠XX的款項。另個,由于XX公司檔案保管不齊備,部分賬面記載的債權無任何證據支持,加上由于訴訟時效問題管理人無法通過訴訟、仲裁法律的手段進行催收,催收工作遇到極大的困難,盡管管理人付出了艱苦的勞動,除XX欠款得到實現外,其余催收工作無法收到預期的效果。
九、破產財產的清理、評估、變現
(一)破產財產的評估、變現
1、XX房產
XX大廈位于XX,該大廈系由XX于XX年月日投資興建,現由XX 物業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見附件X:)
管理人派員赴國土局對大廈房產產權情況進行調查,經查,該房產房產證號為:XX。
綜上,至本案受理時,XX大夏現產權歸屬XX公司所有,并由XX使用。
抵押情況
經委托評估,評估價值為X元人民幣,評估機構建議拍賣底價為X元人民幣(見附件X:《評估報告》)。
該項房產已作為破產財產拍賣成交。
2、XX公司股權
調查事實、評估、拍賣
(二)破產企業其他賬面財產權益情況
1、XX法人股XX萬股
經管理人派員赴XX公司持股企業XXX公司登記機關,XX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得知,該公司現仍存續。管理人工作人員從XX工商行政管理局處查詢之XX公司XX年度《年檢報告書》顯示,XX在XX年時仍為XX股東,持有該公司XX法人股,占該公司股份總額的XX%(見附件X:工商登記資料)。
為查明公司股東變更情況,管理人工作人員赴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XX分公司進行查詢得知,XX持有的XX公司XX萬法人股,已
于XX年月日被XX法院音樂會拍賣,并于XX年月日以K號《民事裁定書》(見附件X:自證券登記公司查得之《民事裁定書》)裁定過戶給XX 公司所有。
2、其他下屬企業、參股企業資產清理情況
對于XX的下屬企業、參股企業,管理人做了大量認真細致的工作。XX的下屬企業和參股企業大多處于無人員、無辦公地點、無財產的狀況,對于尚能找到財務資料的企業,管理人委托有關機構進行了審計、評估。
⑴下列企業已停業、停產、無人員、無財產,投資權益無法追回
①XX公司
XX公司成立于XX年月日,注冊資本XX元。XX出資額XX元,出資比例XX%(見附件X:《工商登記資料》)。經向XX相關人員調查得知,該公司已與XX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管理人派員赴該公司注冊地址XX 實地調查,該公司注冊地址現為XX公司,其對XX公司情況毫不知情。工作人員在向該處物業管理處詢問后,仍無法取得與XX公司有關的任何線索(見附件X:現場照片)。
因該公司已停產、停業,有關財務資料留存于XX公司清理整頓小組辦公室。管理人委托評估機構向整頓辦調取相關財務資料,評估公司作出評估,該企業凈資產為X萬元人民幣(見附件X:《評估報告》)。因該公司目前已無人員辦公,管理人無法對整頓辦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甄別。
…
十、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的準備及召開
在法院指導下,前期清算工作基本完成、可變現破產財產已經拍賣成
交。經報請法院批準,定于XX年月日召開第XX次債權人會議,由管理人向會議報告清算工作情況,并由債權人討論通過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管理人已提前15天向全體債權人逐家發出書面通知,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等事項通知債權人(見附件X:通知);向XX原法定代表人發出通知,要求其到會;向XX上級主管部門發出通知,要求其派員列席會議;通知審計、評估人員參加會議等。管理人已經完成召集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的準備工作。
十一、清算收支及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自XX年月日管理人受貴院指定以來,至本報告出具之日,共實現變現資產XX萬元(其中拍賣變現收入XX萬元,利息XX萬元,原銷戶轉入X萬元)。管理人在清算期間,共計支付破產費用人民幣X萬元。其中:
1、支付刻制管理人公章X元;
2、支付檔案查詢費X元;
3、支付調查破產企業資產、催收破產企業債權的差旅費X元;
4、支付評估費X元;
5、支付拍賣傭金X元;
6、支付法院訴訟費X元;
7、支付倉儲費、搬運費X元;
8、支付管理人報酬X元;
9、支付管理人聘用注冊會計師審計費用X元;
11、預留費用X元。
以上費用支付,均有憑證和財務記錄,請貴院和債權人會議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在優先支付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后,可供分配的破產財產為人民幣X 元,受償率為X%。所有債權人在本次分配方案通過后均領取了等比例的分配(見附件X:《分配一覽表》)。
XX管理人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