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日常工作流程手冊
時間:2021-03-12 11:02:41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人事日常工作流程手冊
第一章前言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作業正軌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況下,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作業脈絡一貫,并加強
人力資源部門與各部門間的了解,借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
作效率,特制訂本程序。
第二章主辦
第二條人力資源管理事宜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管轄和辦理,下設人事專員一人,負責下列全盤人力資源業務。
第三章招募甄試
第三條人員招募作業程序
第四條收到“增補人員申請單”時,即行擬訂招募計劃,內容包括下列項目:
1. 招募職位名稱及名額;
2. 資格條件限制;
3. 職位預算薪金(綜合辦公室和用人部門主管負責);
4. 預定任用日期;
5. 通報稿或登報稿(訴求方式)擬具;
6. 資料審核方式及辦理日期(截止日期);
7. 甄試方式及時程安排(含面談主管安排);
8. 工作能力安排;
9. 準備事項(通知單、海報、公司宣傳資料等)。
第五條訴求:即將招募消息告訴大眾及求職人,如下:
1.網絡招聘:先擬廣告稿、主管確認、發布;
2.登報征求:擬廣告稿,決定刊登何報、何時,然后聯絡報社報
價、審批、執行。
3.內部推薦:以海報或公告方式進行。
第六條應征信息處理:
1. 訴求消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人事專員定時收集交主管
審核后,由主管初審并協調面試時間,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
試。
2. 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應給
予退件。為了給社會大眾一個好的印象,對所有未錄取者發郵
件“致謝函"也是應有的禮貌。
第七條甄試:新進人員甄選考試分筆試及面談。
1. 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驗(由申請單位擬訂試題);
說明:常規情況下,由用人部門在申請人員增補時提供測試題和標準答案;應試人員完成筆試后,由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用人部門主管或授權技術骨干、核定權限主管分別面試。
各級面試完成均應有面試記錄和評價意見填寫在面試記錄表。
(2)領導能力測驗(適合干部級);
2. 面談:由申請部門主管、綜合辦公室主管、核定權限主管分別
或共同面談,面談時應注意:
(1)要盡量使應征人員感到親切、自然、輕松;
(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問題點;
(3)要了解自己要告訴對方的問題;
(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將口試結果隨時記錄于"面談記錄表"。
(6)面試過程中,應盡可能滿足應試者對崗位和公司的咨詢,并通
過應聘者提問的方法、出發點等評估應聘者的心理素質。
(7)原則上所有環節的應試(筆試、面試、復試)須安排在連續時
間內完成。
3. 如初次面談不夠周詳或需要特殊安排的,發出“復試通知單",
再次安排約談。
第八條背景調查:經甄試合格,初步決定的人選,視情況應做有效的背景調查。(限管理、技術骨干)
第九條結果評定:經評定未錄取人員,先發出謝函(郵件)通知,將其資料歸入儲備人才檔案中,以備不時之需。評定錄用人
員經總經理核準,綜合辦公室發出“報到通知單",并安排職
前培訓有關準備工作。
第十條注意事項:應征資料的處理及背景調查時應尊重應征人的個人隱私權,注意保密工作。
第十一條體檢安排
A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統一安排體檢,盡可能提前一天以上通知;B派專人全程陪同體檢;
C通知面試擬錄用的人員體檢(強調時間、需空腹);
D告知體檢結果需要的時間;
E及時向醫院了解體檢結果(合格者告知報到時間,不合格者告知情況提醒就醫)。
第十二條體檢結果有重大疾病的,不可直接告知當事人;必要時強調當事人有不健康現象,指導當事人盡快安排就醫。
第十三條體檢結果有重大疾病的,人事專員除報告主管外,不可以在任何場合透露,以尊重當事人隱私。
第四章任用
第十四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綜合辦公室依據甄選報名單發給"報通知單",請他于報到時攜帶下列資料:
(一)填寫本公司新進職工錄用表;
(二)繳驗學歷證、職稱證及身份證;
(三)繳驗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四)原單位勞動合同結束證明;
(以上應繳資料視情況可增減)
第十五條管理人員任用,視情況可發給"聘任書"和“任免通知”。第十六條新進人員于報到日,綜合辦公室應檢收其應繳資料,若資料不全,應限期補辦,否則首月薪資可暫時扣發。
第十七條綜合辦公室隨后應親切有禮地引導新進人員報到,逐項協助辦理下列:
(一)領取員工相關文具用品;
(二)發放考勤卡并解釋使用;
(三)領取辦公桌鎖匙;
(四)視情況引導參觀、介紹各部門及安排職前講解相關管理制度
(參照“工作程序”)。
(五)綜合辦公室應引導新進人員向部門主管報到,跟蹤新員工適
應情況和工作安排。
(參照“工作程序”執行)
第十八條人員報到完畢隨后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 更新員工花名冊
(二) 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報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
(三) 填報集團公司所有資料。
第五章試用
第十九條原則上所有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才正試聘用,個別試用成績突出者,可提前轉正。綜
合辦公室每月15日發出當月轉正人員《考核表》,由被考
核人提交述職報告后,部門主管、綜合辦公室考核確認;
行政人員經部門主管、綜合辦公室考核后呈相關領導核定;
轉正后的員工經分管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和權限
程序審批后可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綜合辦公室根據考核表發給"試用期滿通知"。
第二十一條綜合辦公室發出“試用期滿通知”后,并依不同的批示,辦理下列事項:
(一)試用不合格者,另發給通知單。
(二)調(升)職者,由綜合辦公室辦理異動作業。
(三)薪資變更者,由綜合辦公室主管辦理調薪。
第二十二條前條辦理完畢后,考核表應歸入個人檔案中。
第二十三條新進人員在試用期中,表現不合要求,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停止試用時,可立即提前辦理考核,按程序報請權
限主管核定停止試用。
第六章異動
第二十四條晉升(升職、升級)及降級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及辦理臨時考核,部門主管簽署后轉綜合辦公室簽注意
見,呈權限主管批示。
第二十五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送調職部門會簽,
轉綜合辦公室簽注意見后,呈權限主管核定。
第二十六條未批準的升、降、調申請單退回申請部門;經批準的申請單則由綜合辦公室依據發布"人事異動通知",副本抄
送申請部門及本人,并限期辦理業務移交手續,履任新
職。綜合辦公室應立即變更薪資名冊。
第二十七條經批準異動后,涉及調整薪資者,綜合辦公室應根據人事異動申請單批示,填制“薪資調整通知單"辦理調薪。
第七章請假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故請假應按有關規定辦理,綜合辦公室備案,依權限逐級呈核,再轉回綜合辦公室登記于考勤表上。 第二十九條請休假作業應另參照《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章考勤
第三十條各部門主管應于每月3日前將上月份考勤表審核后送綜合辦公室備查。
第三十一條所有請假記錄將作為員工工作表現考核依據之一。
第三十二條員工因調休、請假,應按有關規定辦理,綜合辦公室備案;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綜合辦公室查核并登記于考勤
表上。
第三十三條員工請假超過三天以上的,原則上應事先請示。
第三十四條因公而未考勤,應通知綜合辦公室呈上級主管核簽。
第三十五條下班忘記打卡,可由本人找直屬主管或綜合辦公室簽證,若未簽證者一律以曠工論。(每月簽證不超過3次) 第三十六條綜合辦公室于每日檢視出勤狀況,遇異常狀況或違規事情,應即主動與部門主管聯絡。
第三十七條員工出勤情況,綜合辦公室應于每月終了編制《調休、請假》一式兩份,一份本部門留底,一份交給各部門公
布,限三日內接受更正申請。
第三十八條綜合辦公室應建立每一員工一份年度考勤統計表(印于個人資料卡中),逐月依據考勤表予以登錄,經登錄后考
勤表即可銷毀作廢。
第三十九條每一年度終了,綜合辦公室應即依據年度考勤統計表,統計是否有未休完特別假的人員。
第四十條每一年度終了后,綜合辦公室應即調查編制次年度享有特別假人員名單,予以造冊呈準后公布實施。
第四十一條有關考勤作業,請參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章出差
第四十二條出差作業,應參照財務部"出差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章獎懲
第四十三條員工遇有功過獎懲時,可由建議人填報"獎懲建議申請單"公文,先由綜合辦公室簽注調查意見后,呈經理核定。第四十四條綜合辦公室根據核準獎懲建議申請單發布"獎懲通知單"
公文,副本抄送本人部門及本人知照,另一份留底本部
門月底加扣薪資。
第四十五條綜合辦公室應按月人事獎懲通知單登錄于個人資料卡內。
第四十六條獎懲作業應另參照"獎懲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考核
第四十七條考核按考核制度執行,部門內有考核體系的,記錄應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試用期考核:員工試用期三個月,由試用單位主管、綜合辦公室負責考核,并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依權限逐級呈核后轉正。
臨時考核:為申請升降職,應附辦理臨時考績,以作上級批示決
策參考依據。第四十八條考績表辦理完畢,存于個人資料袋內,并予以登錄。
第四十九條考績作業應另參照"考績辦法"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薪資
第五十條綜合辦公室應于每月5日前整理上月到職的新進人員,將核準工資登錄于"薪資名冊",更正人事資料。
第十三章訓練
第五十一條職前訓練
新進人員于報到后,綜合辦公室應辦理以下職前教育:
(一)介紹公司歷史背景、經營方針、工作環境;
(二)簡介各部門組織、職責、作業狀況;
(三)相關人事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項;
(四)介紹各部門辦公室及主管。
第五十二條在職訓練
(一)綜合辦公室于年度開始,依所需培訓目標、課程、教材、預算,
擬訂訓練計劃。
(二)綜合辦公室于培訓期中,應嚴予考核。
(三)員工于接受培訓后,視需要提出心得報告,成績優劣列入考核
依據。
第五十八條專業培練
(一)專業知識,視必要可辦理專案培訓。
(二)搜集專業報導或講座教材,印發給每位員工。
(三)各部門主管可自行申請或由公司指派參加國內外各種培訓機
構舉辦的講座、觀摩、訓練。
第五十三條培訓作業應另參照"培訓辦法"規定辦理。
第十四章辭職
第五十四條正式任用的員工如感工作不適或其他原因想辭職,應于15天前提出辭職申請書,由部門主管及綜合辦公室主管
簽具意見后,呈公司經理核準,再回綜合辦公室,綜合
辦公室憑此辦理停薪手薪。第五十五條綜合辦公室依據
辭職申請書發給"離職通知單",通知本人于批準離職日
當天下班前依離職通知單上應辦理事項,逐項辦理移交,
辦理完畢由綜合辦公室審核并簽署意見后計當月薪資。第五十六條綜合辦公室根據離職通知單于當日即行辦理下列事項:
(一)登記于人員異動記錄簿內。
(二)注銷綜合辦公室控制的人員狀況表內登記。
(三)登記個人資料卡,注銷個人資料檔案,將資料存入離職檔案袋第五十七條綜合辦公室視情況應約談離職人員,并將面談結果填入離職人員面談記錄檔案,視情況對離職人員工作情況進
行適度跟蹤;以作為人事流動率檢查參考。
第十五章移交
第五十八條各級主管人員及業務承辦人員因故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公物及經辦事務逐件列具清冊,在監交人監督下點交
接任的人員,并會同接任人員提出移交報告書。
第五十九條移交時應造清冊名稱如下:
(一)未辦或未了重要案件目錄
(二)保管文卷目錄
(三)職責事務目錄
(四)上級指定專案移交事項清冊
(五)集團公司所需表單及事項。
第十六章勞工保險
第六十條員工試用期滿時,由綜合辦公室登記辦理投加保,生效日以到職日為準。
第六十一條人員于退職日當天,綜合辦公室應即辦理退保。
第六十二條投保薪資因調整薪資或其他因素而變動時,應由綜合辦公室填報"投保薪資調整單",具體操作按財務制度執行。第六十三條綜合辦公室每月統計列冊個人負擔保費,核算當月工資時從薪資內扣繳。
第六十四條每月月底核對社保繳費明細,如有誤及時與社保局核對。第六十五條保存社保相關資料,社保登記證年底需年檢。
第十七章資料管理
第六十七條各種人事命令、通知公布一周后,連同該案核準憑證( 請單或簽呈)合并歸檔。
第六十八條每月初依據人員異動記錄簿編制"人事異動月報表",呈核閱后,列入人事流動率檢查依據。
第六十九條綜合辦公室應于每月10日編制各主管名冊,送總機備查(如未異動可具文報備)。
第七十條員工若有需要"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可至綜合辦公室說明申請理由,由經辦人填寫證明。
第七十一條人事單位應備檔案包括下列:
(一)人事基本資料(含證件復印件)
(二)人事異動記錄
(三) 人事獎懲記錄
(四)人事考績記錄
(五)人事訓練記錄
(六)人事考勤記錄
(七)文康活動記錄
第十八章其他
第七十二條本作業程序,應另參照"人事管理規章"有關規定辦理,如有疑義,可由綜合辦公室主管解釋運用,如有未盡事
宜,應另補充修正。
第七十三條本作業程序承奉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