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民事起訴狀)及證明材料清單-未簽勞動合同追索勞動報酬糾紛
時間:2021-05-06 08:08:41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王XX,男,漢族,XX歲,住重慶市XX區XX街道XX號,身份證號碼XXXX,電話:XXXX。
被申請人:重慶XX飲食店,住所重慶市江北區XX街道XX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
經營者:劉某,男,漢族,身份證號碼:XXXX,住址:XXXX,電話:XXXX。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6000元。
2、請求被申訴人支付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4000元。
3、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購買飲食器材的墊資款項1000元。
4、請求裁決被申訴人為申訴人補繳2020年7月15日-2020年9月15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20年7月15日,申請人通過進入被申請人重慶XX飲食店工作,從事飲食制作及銷售工作,工作地點為重慶市江北區XX街道XX村XX號,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方口頭約定:申請人月基本工資為4000元。2020年8月15日,被申請人通過法定代表人個人賬戶向申請人支付7月工資2000元。自2020年9月15日起,申請人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均聯系不上被申請人,被申請人一直未支付8月及9月工資,且被申請人未支付申請人墊資購買飲食器材的款項1000元。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現特訴至貴委,請依法支持申請人申請事項。
此致
重慶市XX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證明材料清單
重慶市XX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貴委受理王XX 與重慶XX飲食店一案,根據《勞動仲裁法》之相關規定,現向貴委提交如下證據:
證據提交人:
年月日
民事起訴狀
原告:王XX,男,漢族,XX歲,住重慶市XX區XX街道XX 號,身份證號碼XXXX,電話:XXXX。
被告:重慶XX飲食店,住所重慶市江北區XX街道XX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
經營者:劉某,男,漢族,身份證號碼:XXXX,住址:XXXX,電話: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被告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6000元。
2、請求判決被告支付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4000元。
3、請求判決被申請人支付原告購買飲食器材的墊資款項1000元。
4、請求判決被告為原告補繳2020年7月15日-2020年9月15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20年7月15日,原告通過招聘進入被告重慶XX飲食店工作,從事飲食制作及銷售工作,工作地點為重慶市江北區XX街道XX村XX號,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方口頭約定:原告月基本工資為4000元。2020年8月15日,被告通過法定代表人個人賬戶向原告支付7月工資2000元。自2020年9月10日起,原告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均聯系不上被告,被告一直未支付8月及9月工資,且被告未支付原告墊資購買飲食器材的款項1000元。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現特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重慶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證明材料清單
重慶市XX區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王XX 與重慶XX飲食店一案,根據《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現向貴院提交如下證據:
證據提交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