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 id="cwx28"></rt><rt id="cwx28"><delect id="cwx28"><bdo id="cwx28"></bdo></delect></rt><bdo id="cwx28"></bdo><noframes id="cwx28"><noframes id="cwx28"><rt id="cwx28"><delect id="cwx28"></delect></rt><noframes id="cwx28"><noframes id="cwx28"><rt id="cwx28"></rt><noframes id="cwx28"><rt id="cwx28"></rt> <delect id="cwx28"></delect><bdo id="cwx28"></bdo><rt id="cwx28"></rt><delect id="cwx28"></delect><rt id="cwx28"></rt><noframes id="cwx28"><rt id="cwx28"><delect id="cwx28"></delect></rt><noframes id="cwx28"><noframes id="cwx28"><rt id="cwx28"><delect id="cwx28"></delect></rt><rt id="cwx28"></rt><noframes id="cwx28"><rt id="cwx28"><rt id="cwx28"></rt></rt> <noframes id="cwx28"><noframes id="cwx28"><rt id="cwx28"><delect id="cwx28"></delect></rt><noframes id="cwx28"><noframes id="cwx28"><noframes id="cwx28"><noframes id="cwx28"><rt id="cwx28"><rt id="cwx28"></rt></rt><noframes id="cwx28"><noframes id="cwx28"><rt id="cwx28"></rt><noframes id="cwx28"><rt id="cwx28"><rt id="cwx28"></rt></rt>
  • 全部考試
  • 考試報名
  • 考試時間
  • 成績查詢
  • 網絡課程
  • 考試真題
  • 模擬試題
  • 公文文檔
  • 文檔大全
  • 作文大全
  • 范文大全
  • 招聘大全
  • 當前位置: 勤學考試網 > 范文大全 > 正文

    第二編經濟法主體習題及參考答案

    時間:2021-04-12 07:44:00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勤學考試網手機站

    以下資料選自劉文華、孟雁北主編:《經濟法練習題集》(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第五章經濟法主體的一般原理

    名詞解釋題:

    經濟法主體(人大考研)

    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

    公民個人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此行為使公民成為()主體。

    A民法B民法和經濟法

    C經濟法D民法或經濟法

    以下不屬于特殊經濟責任制的優點是()。

    A權利、義務較為明確

    B能夠突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平等性的方面

    C當事人不易濫用權利

    D有利于經濟法律關系主體能動性、創造性的發揮

    (二)多項選擇題

    以下可以成為經濟活動主體的是()。

    A企業

    B個體經營者

    C承包企業的個人

    D國家

    (三)不定項選擇題

    經濟責任制的范圍包括()。

    A國家機關之間

    B國家與公有主體及其主導的組織之間

    C個人與組織之間

    D組織內部

    案例分析題

    某市工商管理局以甲公司出售假冒商品為由將其商品扣押。但是,經過相關公證機構的檢驗,證明該商品符合產品質量標準,是合格產品。這樣,工商管理局對甲公司實施的扣押這一具體行政行為就失去了事實依據。根據行政法的相關規定,行政機關作出的某一具體行政行為,必須同時具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才能被認為合法,缺少其中任何一項依據,該具體行政行為就應該認定為違法。工商管理局扣押甲公司的商品沒有事實依據,當然應該認定該扣押屬違法具體行政行為。所以,在甲公司將工商管理局起訴到人民法院后,法院便依法判決工

    商管理局承擔行政侵權賠償責任,并判令工商管理局賠償甲公司直接經濟損失5 000元。1分別指出案例中的經濟法主體有哪些?

    2結合經濟法的相關理論,指出案例中經濟法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參考答案

    名詞解釋題:

    經濟法主體有兩個基本含義。一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也即由經濟法部門所規定和保障的權利(力)義務關系的參加者,是指在經濟管理、維護公平競爭、組織管理型的流轉和協作等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一定的權利(力)、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又分為經濟管理主體和經濟活動主體。二是指根據經濟法的主體制度成立的主體,如根據國有企業法和公司法成立的國有企業或國有公司,直接依法成立的中國人民銀行等。經濟法主體是經濟法律關系構成的基本要素,是經濟法律關系的直接參與者,它既是經濟權利(力)的享受者,又是經濟義務的承擔者,是經濟法律關系中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在經濟法基本理論的建設中,研究和探討主體問題對于加強經濟立法、守法、執法及司法,建立經濟法科學的理論體系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

    C。公民個人也可能成為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公民個人從事經濟活動,參加的經濟法律關系主要是稅收法律關系、工商行政管理法律關系、競爭法律關系等。

    D。特殊經濟責任制的優點,是權利(力)、義務較為明確、具體。采取契約或協議形式,能夠突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平等性的方面,當事人不易濫用權利(力)或怠于履行義務,發生糾紛較為容易得到解決。而有利于經濟法律關系主體能動性、創造性的發揮是一般經濟責任制的優點。

    (二)多項選擇題

    ABCD。經濟活動主體,主要是指依民法、經濟法、行政法設立,直接從事生產、流通、服務和經濟協作等活動的組織和個人。經濟活動主體主要為各類企業、個體經營者、承包或租賃企業的個人等。國家在參與經濟活動時如國家對外簽訂貸款合同時也是經濟活動的主體。(三)不定項選擇題

    ABCD。經濟責任制,是指在公有制主導的經營管理中,企事業機關單位及其內部結構、成員因角色設置及其實現,而相互承擔義務和相應地享有權益的經濟法律關系或制度。它是責權利效相統一原則在經濟法的各項制度中的具體體現和保障。經濟責任制的范圍非常廣泛,題中ABCD四個答案的內容均是其范圍。

    案例分析題

    1案例中的經濟法主體是某市工商管理局和甲公司。其中工商管理局是經濟法主體中的經濟管理主體,甲公司是經濟法主體中的經濟活動主體。

    2經濟管理主體的職權可以總稱為“經濟管理權”,簡稱為“管理權”。經濟管理主體的市場

    規制權,也可以分為市場規制立法權和市場規制執法權兩類。案例中工商管理局作為經濟管理主體行使的是市場規制執法權。在工商管理局行使市場規制執法權的同時,也要履行相關的職責。依法管理,是相關的管理主體的重要職責。它不僅要求不得濫用管理權和超越管理權,而且在廣義上也包括適當地行使管理權,以及不能放棄管理權。所以,工商管理局在行使扣押甲公司商品這一職權的同時,必須要承受這一行為違法法律規定所帶來的不利法律后果。

    經濟活動主體依法享有法律賦予市場主體的一切基本權利,這些權利可以統稱為“經濟自由權”,在實質上是一類“市場對策權”。經濟活動主體的經濟自由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是非常重要的。甲公司享有作為市場主體所應該享有的經濟自由權,不受經濟管理主體的非法干涉,并且在其經濟自由權受到經濟管理主體侵害的情況下,擁有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章經濟管理主體

    名詞解釋題:

    1經濟管理主體

    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

    經濟管理主體主要為()。

    A國家權力機關B政府

    C特殊企業D經授權的其他組織

    下列主體中屬于宏觀調控部門的是()。

    A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B商務部

    C國土資源部

    D中國人民銀行

    (二)多項選擇題

    下列關于經濟管理主體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經濟管理主體是指在經濟法律關系中承擔管理職能的當事人

    B主要是依據經濟法的主體制度設立的

    C既包括依法設立的組織或機構,也包括由國家或法律授權,承擔某種政府的或社會的經濟管理職能的其他組織

    D在我國,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是事業單位,而不是政府機關

    在我國,特殊企業的種類包括()。

    A國有企業

    B非國有企業

    C政策性經營的企業

    D專事國有資產經營的企業

    簡答題

    簡述經濟管理主體中授權的其他組織的特征。

    參考答案

    名詞解釋題:

    1經濟管理主體是指在經濟法律關系中承擔管理職能的當事人。它們主要是指根據憲法和行政法設立的,由憲法和行政法明確其性質、職能、任務、隸屬關系等,承擔決策、協調、執行、監督等經濟管理職能的組織或者機構,也包括由國家或法律授權、承擔某種政府的或社會的經濟管理職能的其他組織,如我國對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電監會等的定位就不是政府機關,而是事業單位或特設機構。經濟管理主體的類別主要包括:政府及其管理部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其常務委員會、特殊企業、經授權的其他組織。作為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經濟管理主體的職權亦為該主體對國家、人民、上級的職責和義務,歸根到底都是全民及納稅人的權益,法律不允許其隨意拋棄,其必須接受管理相對人的監督。

    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

    B。本題考查的是經濟管理主體的種類問題。經濟管理主體主要包括政府及其管理部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特殊企業和經授權的其他組織。由經濟法的行政主導性所決定,經濟管理主體主要為政府,如我國的國務院、各級地方政府,國外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省、州、縣等。

    D。本題考查的是經濟管理主體中的宏觀調控部門。作為主要的經濟管理主體,政府承擔經濟管理職能的部門分為宏觀調控部門和專門經濟管理部門。前者不僅著眼于經濟總量的平衡,優化經濟結構和經濟秩序,促使經濟盡速、健康及可持續發展,而且也會在微觀領域直接同市場、企業等發生關系,如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專門經濟管理部門在很大程度上要從宏觀角度制定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引導本行業產品結構的調整,維護所轄范圍或行業的市場及競爭秩序等,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國土資源部等。

    (二)多項選擇題

    ACD。本題考查經濟管理主體的概念問題。經濟管理主體是指在經濟法律關系中承擔管理職能的當事人,其主要是依據憲法和行政法設立的,而不是依經濟法設立的,所以B選項的表述是錯誤的。經濟管理主體既包括依法設立的組織或機構,也包括由國家或法律授權,承擔某種政府的或社會的經濟管理職能的其他組織,如我國的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的定位就不是政府機關,而是事業單位。

    CD。本題考查的是經濟管理主體中特殊企業的種類。作為經濟管理主體的一種,特殊企業是指依照特別法、專門法規或行政命令設立和運作的企業,包括政策性經營的企業和專事國有資產投資或控股管理的企業兩類,前者承擔著執行國家政策及相應的管理職能,如我國的三大政策性銀行;后者不經營具體業務,由于與國有資產管理密切相關而具有經濟管理主體的性質。迄今,我國的特殊企業都是國有企業。

    簡答題

    在經濟管理主體中,有些主體既非政府機關,也非依法具有獨特權能的特殊企業,但因法律或政府對其特別授權而獲得一定的管理職能,如前所述我國特設的證監會等監管機構。普通企事業單位團體也可能依法獲得某種特殊的管理性權利,如國有企業經授權兼有國資控股公

    司職能,國有糧食企業和供銷合作社經授權而獲得有關糧棉等農副產品的政策性經營職能,國外私營的開發商、電力和電信等公司經政府授權在規劃建設和公用事業方面獲得一定的管理職能等。在政府和特殊企業之外,承擔經濟管理職能的社會組織主要還有同業公會、交易所等自律、自治團體。這類主體在國外有諸多稱謂,如非政府機構、非盈利機構、第三部門、獨立部門、志愿部門等,其職能具有某種公共管理、公共服務性質,也具有“私”的一面,它們作為經濟管理主體的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權力(利)主要來源于自治,輔之以法律的認可、規范和司法審查。

    (參考資料:潘靜成、劉文華主編:《經濟法》(第三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史際春主編:《經濟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第七章企業概述

    名詞解釋題:

    許可主義、準則主義、特許主義和自由主義(人大考博)

    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

    下列所作的關于公司的分類,哪一種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礎為標準的分類?()(司考)

    A總公司與分公司

    B母公司與子公司

    C人合公司與資合公司

    D封閉式公司與開放式公司

    在公有制主導的條件下,股份制或公司化并不必然能為我們帶來現代的企業及其經營管理,其根本原因在于()。

    A沒有一個現代文明的大環境

    B國有及公有財產固有的缺乏天然產權主體的特點

    C無法實現所有者支配

    D無法實現企業及其資本經營的市場化、契約化

    下列關于市場準入的說法,正確的是()。

    A市場準入指的是企業的市場準入

    B市場準入指的是一般地禁止進入市場

    C在現代市場經濟法治條件下,對于市場主體資格及其營業資格的取得,廣泛采取準則制或登記制

    D對于規制具體市場進入的市場準入制度而言,企業登記管理具有準入的意義

    (二)多項選擇題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哪些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決定?()(司考)

    A出售合伙企業的房屋

    B以合伙企業的名義為另一家企業提供擔保

    C轉讓合伙企業的商標

    D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在下列哪些情況下可以不設監事會?()(司考)

    A公司規模較小B股東人數較少

    C國有獨資公司D國有控股公司

    (三)不定項選擇題

    法國人丹尼和美國人泰爾按我國法律規定,各出資50萬美元(其中丹尼的出資包括專利技術出資)在上海成立一公司,公司章程規定各方以該出資對公司債務負責。后該公司又在上海注冊成立了兩家分公司。下列有關該公司的成立與責任性質的表述正確的是?()(司考)A該公司需經我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成立

    B該公司因出資人均為外商,故不需要經主管部門批準即可成立

    C該公司由出資人直接向公司登記主管部門申請登記即可成立

    D該公司因系個人投資設立,故出資人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設立條件的判斷,哪些是正確的?()(司考)

    A投資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資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C須有企業章程

    D有符合規定的法定最低注冊資本

    簡答題

    1簡述企業法的基本特征。(法大考研)

    案例分析題

    1甲公司與龍某簽訂一投資合同,約定:雙方各出資200萬元,設立乙有限責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權出資,龍某以現金和專利技術出資(雙方出資物已經驗資);龍某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公司虧損按出資比例分擔。雙方擬定的公司章程未對如何承擔公司虧損作出規定,其他內容與投資合同內容一致。乙公司經工商登記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資的土地上生產經營,但甲公司未將土地使用權過戶到乙公司。

    2006年3月,乙公司向丙銀行借款200萬元,甲公司以自己名義用上述土地使用權作抵押擔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龍某書面表示同意。2006年8月,法院判決乙公司償還丙銀行上述貸款本息共240萬元,并判決甲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此時,乙公司已資不抵債,凈虧損180萬元。另查明,龍某在公司成立后將120萬元注冊資金轉出,替朋友償還債務。

    基于上述情況,丙銀行在執行過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龍某對乙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甲公司認為,自己為擔保行為時,土地屬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為應無效,且甲公司已于貨款后1個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對240萬元貸款本息不應承擔責任;另外乙公司注冊資金中的120萬元被龍某占用,龍某應退出120萬元的一半給甲公司。龍某則認為,乙公司成立時甲公司投資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無效,乙公司的虧損應由甲公司按投資合同約定承擔一半。

    問題:(1)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為什么?

    (2)甲公司認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張能否成立?為什么?

    (3)甲公司可否要求龍某退還其占用的120萬元中的60萬元?為什么?

    (4)甲公司應否承擔乙公司虧損的一半?為什么?

    (5)乙公司、甲公司和龍某對丙銀行的債務各應如何承擔責任?(司考)

    案。

    參考答案

    名詞解釋題:

    這是企業設立的基本原則:許可主義又稱“核準主義”、“審批主義”,是指設立企業,除了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還需要個別地報請主管的行政機關審核批準,方能申請登記成立。準則主義又稱“登記主義”,是指設立企業不需要報有關主管機關批準,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成立條件,即可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登記機關經審查合格后授予其合法主體資格。我國對有限公司和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一般地實行這一原則。為了防止濫設公司和利用公司欺詐等流弊,發達國家嚴格了公司設立的條件,規定公司的最低資本額、股東和董事等資格,加重發起人的責任等,學理上稱之為“嚴格準則主義”。特許主義指根據特別法、專門法規或行政命令設立企業,或由國家領導人特許設立企業。它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為個別企業制定專門的法律,由該法予以特別調整,稱為“法定主義”;另一種是指定特別法或專門法規,對于符合條件者,經主管機關或領導人特許而設立企業。按照特許主義設立的企業通常是特殊企業。自由主義指法律對公司的設立不予規制,當事人可自由設立公司,無須履行任何法律上的手續。這種情況僅發生在企業的萌芽時期。

    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

    C。本題考查公司的分類。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公司做不同的分類。以公司信用為標準,可將公司分為人合公司、資合公司。前者是指公司的信用基礎在于股東個人條件而非公司資產數額為基礎的公司(無限公司);后者指公司的信用基礎在于公司的資產數額而非股東的個人條件為基礎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

    B。本題考察我國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問題。在公有制主導的條件下,股份制或公司化并不必然能為我們帶來現代的企業及其經營管理,其根本原因在于國有及公有財產固有的缺乏天然產權主體的特點。選項A只是其中的一個外部原因,而C和D選項正是由于國有及公有財產缺乏天然產權主體這一特點所導致的,因此選項B所表述的才是根本性的原因。

    C。本題考查市場準入的概念。企業市場準入是指企業進入某領域或地方的市場從事活動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規制或制度。它通常是指企業的市場準入,但也可能是針對自然人、政府等的準入。市場準入不是一般地禁止進入市場,在市場準入的條件下,符合條件的準入,不符合條件的禁止進入,限制或禁止是常態,市場主體取得許可或特許即可解除這種狀態,進入特定市場。在現代市場經濟法治條件下,對于市場主體資格及其營業資格的取得,廣泛采取準則制或登記制,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一般條件,政府就應依法賦予相應的資格。因此,對于規制具體市場進入的市場準入制度而言,企業登記管理并不具有準入的意義。僅對于一般或抽象的市場概念而言,它具有“準入”功能,而這并非市場準入的內涵或要求。

    (二)多項選擇題

    ABCD。本題考查我國《合伙企業法》中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的合伙企業事務?!逗匣锲髽I法》第31條規定,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1)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2)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7)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根據上述規定,四個選項所表述的事項都需要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

    AB。本題考查我國有限公司設立監事會的有關問題?!豆痉ā返?2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至2名監事,不設監事會。又根據同法第71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因此,C選項的國有獨資公司是應當設立監事會的。而D選項中的國有控股公司則可以采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形式,并依法決定是否設立監事會。

    (三)不定項選擇題

    A。本題考查外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和責任。丹尼和泰爾依法各出資50萬美元成立一家公司,且公司章程規定各方以該出資對公司債務負責,根據《外資企業法》第2條規定,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因此,該公司屬于外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各出資方承擔有限責任。根據《外資企業法》第6條規定,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的審查批準。因此,該公司需要經我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批準才能成立。

    AB。本題考查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只能是自然人。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個人獨資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就必然要求投資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沒有企業章程和法定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

    簡答題

    1企業法是指規定企業的法律地位及調整其內外部組織關系的法。它以企業這種組織或主體為規范對象,規定及調整企業的設立、變更、終止、企業的法律地位和能力、企業的資本、出資者相互之間及其與企業的關系、企業的內部組織機構、企業與其他組織間的控制與被控制的關系等。依其是否一般地適用于普通的企業,可以將企業法分為特殊企業法和普通企業法。其基本特征主要包括:

    (1)企業法主要是一種組織法,通過它規定企業的各種組織形式,供投資經營者采用。這是企業法最主要的特征。當然,企業法也對企業的一些行為進行規范,如企業的兼并或改組、股份和債券的發行及轉讓等,但是這些行為均以企業本身的組織和運作為出發點,凡是超出企業組織范疇的行為,如企業從事買賣、運輸等活動,即不屬于企業法調整的范圍。

    (2)企業法主要是強制法,兼具任意性規范。相對于一般的民商事法,企業法有關當事人如企業出資人之間的協議、契約不能違背法律的規定,更多地體現了國家的意志和干預,企業法之所以包含了較多的強制性規范,是由于企業是社會經濟中最基本、最主要的主體,企業的運作對社會經濟秩序的影響較大,為了保護有關主體和整個社會的經濟秩序和經濟安全,各國企業法都通過強制性規范來限制當事人個人意志的濫用,體現了強烈的“私法公法化”的趨勢和特征;同時,企業法也有一定的任意性規范,以體現出資人和企業的意思自治。(3)企業法是具有一定國際性的國內法。本質上而言,企業法屬于國內法,但在各國經濟聯系日趨密切的當今世界,要求各國企業法在適應本國實際的同時,借鑒和吸收國際通行的企業制度,體現具有共性的企業組織原則和活動準則。這就使得各國企業法尤其是公司法的內容帶有明顯的國際性或共同性。

    在企業法的制定和適用過程中,必須考慮到企業法的這些基本特征,以構建出一套科學合理的企業法體系,充分發揮企業法在現代市場經濟國家中應有的功能。

    (參考資料:潘靜成、劉文華主編:《經濟法》(第三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史際春、溫燁、鄧峰:《企業和公司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楊紫烜主編:《經濟法》,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案例分析題

    1(1)有效。公司以登記為成立要件,股東出資不到位不影響公司成立的效力?!豆镜怯浌芾項l例》(1994年,2005年已作修訂,此處所引為修訂前內容)第25條規定,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設立登記并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即告成立;《公司法》(1993年,2005年修訂)第7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設立一經登記,公司便告合法成立,公司登記是公司成立的要件。出資不實并不會影響公司經登記后成立的效力。

    (2)不能。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投資?!豆痉ā返?6條規定,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因此,乙公司經工商登記后已經有效成立,甲公司不得抽回投資。

    (3)不能。龍某占用的是公司資金,龍某僅對乙公司有返還義務,對甲公司無返還義務?!豆痉ā返?48條第2款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龍某侵占了乙公司的財產,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返還財產的相對人只能是乙公司。

    (4)不應承擔。公司成立后,股東之投資協議不能對抗公司章程,故甲公司僅有依章程向乙公司繳納出資的義務,而無直接分擔公司虧損的義務?!豆痉ā返?條第2款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此,甲公司僅有依照章程的規定向乙公司繳納出資的義務,而無直接分擔公司虧損的義務。

    (5)乙公司應當以其全部資產對丙銀行的債務負責。甲公司應當在200萬元的出資范圍內對丙銀行的債務負責。龍某應當在120萬元的范圍內對丙銀行的債務負責。根據《公司法》第3條規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此,乙公司應當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甲公司和龍某作為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豆痉ā返?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由于甲公司并未實際出資,因此其應當對認繳的出資負補交責任,甲公司應向乙公司補交出資200萬元,并以該200萬元對乙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龍某作為出資人已經履行了出資義務,但在擔任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期間,挪用公司資金120萬元。根據《公司法》第149條等的規定,挪用公司資金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乃至刑事責任。據此,龍某應當將120萬元歸還公司,即龍某應當在120萬元的范圍內對丙銀行的債務負責。

    第八章特殊企業和國有企業

    名詞解釋題:

    特殊企業(人大考研)

    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

    根據《公司法》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下,有關股東可以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A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股東依法提出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

    B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自收到股東依法提出

    的書面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

    C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

    D以上三項均是

    公司法對國有獨資公司的組織機構,有哪些特殊規定?()(司考)

    A不設股東會

    B不設監事會

    C董事會和經理只能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任命

    D公司重大事項只能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決定

    (二)多項選擇題

    下列關于國有企業的說法,正確的有()。

    A特指從計劃經濟時期延續而來或者雖于改革開放以后成立但仍適用《企業法》,而非適用《公司法》、三資企業法等的“(舊)體制內”企業

    B國有企業與國家之間存在著資本聯系

    C國有企業應當受到國家的控制或支配

    D地方在國家所有權體系中僅依法享有部分代表權或管轄權,不具有所有權主體的資格

    以下關于公司制與責任制關系的表述,正確的有()。

    A兩者不存在矛盾

    B兩者是一般與特殊的關系

    C公司及其法人治理結構、機制本身就屬于一般責任制范疇

    D法律應當允許國有企業、公司實行承包、租賃等任何形式的特殊責任制

    簡答題

    簡述特殊企業存在的領域。

    參考答案

    名詞解釋題:

    以企業適用法律的性質和范圍為標準,可以將企業分為特殊企業和普通企業。特殊企業是相對于公司、合伙、一般國有企業、合作制或集體所有制企業等普通企業形態或形式而言的,是指依特別法、專門法規或行政命令設立和運作的企業。如我國由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政策性銀行、投資公司、經營特殊產品或特殊行業的企業等,它們依法從事政策性經營或承擔著一定的管理職能,或者從事軍工、航天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活動。這些企業一般不受《公司法》等普通企業法的調整,在發達國家和地區通常由專門立法對其設立、組織、經營和財務等作出規定,所以,在英國、新加坡和我國香港地區又稱其為法定公司或法定機構,如香港地鐵公司和九廣鐵路公司等。

    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

    D。本題考查股東派生訴訟。派生訴訟(Derivative Action)是指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

    的侵害,特別是受到有控制權的股東、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員的侵害,而公司怠于或者客觀不能追究侵害人的責任時,符合法定條件的股東或者利益相關者為了公司的利益,依照法定程序,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追究侵害人民事法律責任的訴訟制度。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52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150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150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據此,本題A、B、C三項都符合題意,但由于是單項選擇題,故選D。

    A。本題考查國有獨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殊規定?!豆痉ā返?7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同法第71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梢灾?,國有獨資公司是要求有監事會的。同法第69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故選項C也不選。又依同法第67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減注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重大事項都只能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決定的。故選項D錯誤。

    (二)多項選擇題

    BCD。本題考查國有企業的相關問題。國有企業指企業的資本全部或部分屬于國家所有,并為國家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企業。企業“國有”,一方面說明它與國家之間存在著資本聯系,也即以投資與被投資形式表現出來的所有權關系;另一方面也表明企業要受國家的控制和監督。而A項中關于國有企業的概念,則是國有企業在過去曾經具有的特定含義,并不具有現實意義。此外,我國不存在國外普遍存在的地方所有(權),國家所有權的主體統一于國家,地方在國家所有權體系中僅依法享有部分代表權或管轄權,不具有所有權主體的資格。ACD。本題考查公司制與責任制的關系。事實上,公司制與責任制并不存在矛盾,公司及其法人治理結構、機制本身就屬于一般責任制范疇,也不排除在公司中仍以契約等形式實行某種特殊責任制。國有企業、公司實行承包、租賃等任何特殊責任制,法律不必、更不應當加以禁限,因為即使有了公司制,如果不明確“責權利”關系,也是辦不好企業的。此外,公司制與責任制之間并不是特殊與一般的關系,而是兩種并行不悖、可以相互促進的制度,故B選項不應選。

    簡答題

    特殊企業是相對于公司、合伙、一般國有企業、合作制或集體所有制企業等普通企業形態或形式而言的,是指依特別法、專門法規或行政命令設立和運作的企業。法定或由政府授權的一定的政策性職能或管理職能則是各個領域特殊企業的一種共性。特殊企業的存在領域大體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政策性經營或在經營中承擔一定的政府或公共管理職能的領域。如我國的三大政策性銀行、各級政府設立的國有投資公司或控股公司。

    (2)非競爭性的合法壟斷領域。國有的采油和輸油管道、鐵道等通常都由特殊企業或法定機構來經營,因為這些行業具有自然壟斷的性質。此外,還有非自然壟斷性質的法定壟斷領域,如航天、軍工等的經營,須由特殊的企業或法人來承擔,如我國的航天工業總公司、中

    國煙草總公司等。

    (3)競爭性領域和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該領域的特點是為了公眾領域而實行有控制的競爭,政府對企業的經營方式和價格等直接規制。特許經營未必采取特殊企業的形式,但其中由政府出資或控股的以及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的私營企業,往往采取特殊企業的形式,如香港電信、日本航空(JA)等。

    (4)國有農場、林場、建設兵團等具有社區性、地域性、政權組織性的某些經營領域。從一定程度上說,這是中國特色。此類組織往往是非經濟目的在初期占據上風,存續越久,原始的政治、軍事等目的就越被淡化甚至被人遺忘。如果不將其作為特殊企業進行調整,則由于其性質不清、定位不明,不免產生妨礙生產力發展和國有資產流失的弊端。

    (5)為完成特殊任務而設立的特殊企業或法人。如我國的長江三峽總公司,它作為全面負責三峽工程建設和經營的項目業主,也將隨著三峽工程的結束而終止。

    (參考資料:潘靜成、劉文華主編:《經濟法》(第三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第九章合作制及集體所有制企業或組織

    名詞解釋題:

    合作制及集體所有制企業和組織

    不定項選擇題

    合作及集體企業或組織的根本特點,在于()。

    A實行互助合作

    B“一人一票”的民主決策

    C按股份分配

    D按勞分配或按奉獻分配

    在我國農村,在20世紀50年代的合作化過程中,成立了為農民服務的供銷社和信用社。這兩類合作社分別受()和()的管理,由政策、規章予以調整。

    A供銷合作總社B中國人民銀行

    C財政部D農業部

    一般說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的內容應該包括以下方面:()。

    A具體地塊的界定

    B承包期限

    C農戶依法納稅

    D繳納村集體提留和鄉統籌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1997年發布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設立農村信用合作社縣聯社要求本縣(市)的社員信用社達到()家以上,注冊資本金一般不少于()。

    A8100萬人民幣

    B10200萬人民幣

    C680萬人民幣

    D12300萬人民幣

    簡答題

    現行法關于合作制及集體所有制企業或組織的地位和治理有哪些主要規定?

    參考答案

    名詞解釋題:

    合作制及集體所有制企業和組織是指由成員或某一集體出資舉辦,在本企業、組織或者出資集體內實行合作制原則的企業或組織。其特點在于實行互助合作、“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則,以按勞分配或按奉獻分配為主的合作制原則。

    (參考資料:潘靜成、劉文華主編:《經濟法》(第三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不定項選擇題

    ABD。按股份分配不是合作制及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特征,以按勞分配或按奉獻分配為主的合作制原則是合作制區別于其他類型企業的顯著特征。合作制及集體企業或組織的根本特點,在于實行互助合作、“一人一票”的民主、以按勞分配或按奉獻分配為主的合作制原則,而如果出資、控制的主體實行合作制,或者將出資主體的權力限制在不影響企業集體實行合作制的范圍內,也就把合作企業與一般的公司、合伙企業分開了。

    2 AB。在我國農村,在20世紀50年代的合作化過程中,成立了為農民服務的供銷社和信用社,分別受到供銷合作總社和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ABCD。社區合作組織或村民委員會行使土地所有權,主要是由其作為發包方,代表集體與村民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將集體所有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等包給農戶經營,承包合同的內容包括具體地塊的界定,承包期限,農戶依法納稅,繳納村集體提留和鄉統籌費等。

    A?!掇r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要求設立縣聯社的本縣內社員信用社達到8家,注冊資本金一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

    簡答題

    我國對農村社區性合作組織沒有統一的法律調整。合作制及集體所有制企業或組織具備法人條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資格;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亦不妨成為分廠、分店等法人分支機構或“合伙型聯營”等非法人企業,以利于社會交易安全。按照所有者支配的現代企業原理,投資型集體企業的權力機構應由外部出資者組成或控制,其中社區性集體企業的權力機構應當能夠反映包括當前出資者在內的社區各方面的利益;成員直接所有或控制的企業則應為成員(代表)大會所控制。

    《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針對鄉、鎮、村、村民小組投資的企業,規定企業財產屬于舉辦該企業的鄉或者村范圍內的全體農民集體所有,由鄉或者村的農民大會(農民代表大會)或者代表全體農民的集體經濟組織行使企業財產的所有權。企業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有權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評議、監督廠長(經理)和其他管理人員,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冻擎偧w所有制企業條例》則規定,職工(代表)大會是集體企業的權力機構。這固然符合成員直接所有的合作性質,但對于占大多數的投資型或由外部合作制主體控制的集體企業來說,就存在問題了。于是該條例又補充規定道:由集體企業聯合經濟組織投資開辦的集體企業,其廠長(經理)可以由該聯合經濟組織任免;投資主體多元化

    的集體企業,其中國家投資達到一定比例的,其廠長(經理)可以由上級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任免。

    農村信用合作社和供銷社。農村信用社原先實行社員(代表)大會和管理委員會制,前者是權力機構,后者則為執行和監督職能合一。1997年改革之后,農村信用社和供銷社一樣,都是實行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監事會制度。農村信用社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主任為法定代表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理事長、副理事長、主任、副主任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員不得在黨政機關任職,不得兼任其他企事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從事除了本職工作以外的其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供銷合作社的治理結構與此相當。

    (參考資料:潘靜成、劉文華主編:《經濟法》(第三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 考試時間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課程
    • 試題
    • 招聘
    • 文檔大全

    推薦訪問

    想看手机在线黃色欧美围产一级大片-1级毛片免费视频看一下-av不卡免费啊不想在线观看-国产美女毛片Av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