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辦法】融安縣農業局出差管理辦法【范文精選】
時間:2023-04-25 11:15:02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出差管理辦法為加強和規范農業局差旅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根據我縣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局內部管理和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條出差是指工作人員臨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業辦法】融安縣農業局出差管理辦法【范文精選】,供大家參考。
出差管理辦法
為加強和規范農業局差旅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根據我縣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局內部管理和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出差是指工作人員臨時被派遣或者是需要外出辦理公務的行為。
為便于區分和表達,本辦法所指的出差分為“縣內出差”和“縣外出差”,縣內出差是指工作人員下鄉、下村或者是鄉鎮推廣站人員到縣城辦理公務的行為;縣外出差是指工作人員到縣外參加學習、培訓、會議以及考察、調研等辦理公務的行為。
第二條 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期間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
第三條 因公出差堅持“工作需要、領導派遣、事先審批、從嚴控制、一事一批、務求實效、厲行節約”的原則,工作內容要真實具體,事由應充分必要。
第四條 審批制度。因公出差執行審批制度,出差人員應事先填寫《融安縣農業局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單》(詳見附件1),履行審批手續后再出差。報批時應附出差依據的文件(通知、函),無文件依據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五條 審批權限??h外出差報局長審批;縣內出差的,縣直二層單位負責人由分管領導審批,鄉鎮推廣站負責人由鄉鎮分管領導審批,其他工作人員由單位負責人審批。
局領導班子出差按縣委、縣政府的規定履行報批制度,同時向局辦公室備案。
第六條 緊急程序。因緊急公務未能及時辦理出差審批手續的,可以電話或者短信請示審批領導同意,并如實填寫在審批單上,出差返程后及時補辦審批手續。
第七條 出差范圍。有文件依據的出差,嚴格按文件要求的人員、地點和時間執行。沒有文件依據的出差,要嚴格控制出差的人員、時間和頻次,縣內出差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天。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出差、下鄉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出差,嚴禁異地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活動。
工作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出差,無故超期的按曠工論處,不予報銷超出審批范圍的差旅費。
第八條 報賬程序。出差人員應及時辦理報賬手續,差旅費報賬按月以二層單位匯總集中報賬,由二層單位負責人報分管領導審核后交財務股。原則上是次月完成上月差旅費報賬,每月上旬填單,中旬審核、審批,下旬發放。
報銷差旅費實行一次一審批,一次一報賬。報賬時應附同意出差的審批手續和相關票據。不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或手續不完善的不予報賬。
第九條 審核控制。二層各單位根據年度人頭經費總量,對本單位出差審批、差旅費預算及規??刂曝撠?。做到合理安排,突出重點,保障運行。
二層單位領導、分管領導對工作人員出差活動的真實性負責。部門領導、財務人員對差旅費報賬票據審核把關,確保來源合法、內容真實、手續完整。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第十條 補助標準。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發生的交通、住宿和伙食費用,按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出差人員在2016年12月1日之后出差的,應事先填寫《融安縣農業局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單》,2016年12月1日之前出差的,報賬時不需要提供《融安縣農業局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