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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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14篇,供大家參考。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1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 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的區域,如指針在紅色的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2
為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校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范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于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保衛和后勤部門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后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校水電暖消防小組負責全校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并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和保養工作。
1、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2、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3、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4、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
5、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3
1、目的與范圍
1.1為了進一步規范消防基礎設施的管理,配合消防建設,保障本單位的財產和人員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消防基礎設施的檢查與使用管理和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1.3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內各部門消防基礎設施的管理。
2、總則
2.1消防基礎設施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2.2消防設施是防火救人的基礎。任何人在沒有火情的情況下,未經消防部門同意嚴禁將消防設施挪動或借做他用。
2.3消防設施由總務辦公室統一管理,消防設施所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使用。消防設施的更換必須經過總務辦公室的技術鑒定。
3、職責
3.1總務辦公室負責對消防基礎設施的統一管理與更換鑒定。
3.2總務辦公室負責設施定期檢查,并填寫設施檢查記錄表,及時上報相關部門領導??倓辙k公室領導根據上報情況對是否需要更新作出鑒定并付以實施。
3.3總務辦公室根據設施匯報情況對消防基礎設施進行采購。
4、消防基礎設施的檢查與使用
4.1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設備,重點防火部位設有報警設備。
4.2總務辦公室管理人員應建立消防器材臺帳,并按時對其進行檢查和裝藥,確保在有效期內正常使用。
a.各類泡沫滅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維修、更換一次。
b.各類二氧化碳滅火器,有效期3—5年,每三年維修、更換一次。
c.各類干粉滅火器,有效期2—3年,每二年維修、更換一次。
d.各類滅火器每月點檢一次,發現有瀉壓、外殼變形、剎把松動等及時更換。
e.消防栓、消防增壓水泵經常試壓、啟動,確保完好、有效。
4.3各種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禁止挪作他用。
4.4消火栓要定期檢查保養,不得圈占或隨意啟用。
4.5消防水池要經常保持規定的蓄水量,冬季要采取防凍措施。
5、消防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
5.1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5.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5.2.1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5.2.2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5.2.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5.2.4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6、考核
6.1總務辦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專門檢查考核小組,認真填寫考核記錄。
6.2各部門安全處負責人及時上報消防器材異常情況,企管辦負責對通報及時處理,準確進行考核。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4
(一)維護管理人員從業資格要求
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從業人員,需要具備符合下列規定的從業資格:
1.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項目經理、技術人員,經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具有規定數量的、持有一級或者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2.消防設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初級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夠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設施檢測、保養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4.消防設施維修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二)維護管理裝備要求
用于消防設施的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測量用儀器、儀表、量具以及泄壓閥、安全閥等,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并具有有效證明文件。
(三)維護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1.明確管理職責。同一建筑物有2個以及2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實行統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委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實施統一管理的,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確保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2.制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維修管理技術規程。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制度并落實巡查、檢測、報修、保養等各項維護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及時發現問題,適時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且完好有效。
3.落實管理責任。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自身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明確維修、保養職能部門和人員;不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與消防設備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單位等有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
4.實施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的電源控制柜、水源以及滅火劑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運行位置,具有明顯的開(閉)狀態標識;需要保持常開或者常閉的閥門,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保證其處于正常位置;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信號能夠按照預定程序及時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電氣控制設備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除現場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轉換標識外,其控制信號能夠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報修。值班、巡查、檢測時發現消防設施故障的,按照單位規定程序,及時組織修復;單位沒有維修保養能力的,按照合同約定報修;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的,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檢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檔案。定期整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資料,按照規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銷毀相關文件檔案。
7.遠程監控管理。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用戶,按照規定協議向城市監控中心發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5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茶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作業時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妥善處理。
八、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員工進行整改。
附:消防安全四懂四會
四懂
一、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1、防止觸電;
2、防止引起火災;
3、可燃、易燃品、火源。
二、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1、加強對可燃物質的管理;
2、管理和控制好各種火源;
3、加強電氣設備及其線路的管理;
4、易燃易爆場所應有足夠的、適用的消防設施,并要經常檢查,做到會用、有效,管理制度《茶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懂滅火方法
1、冷卻滅火方法;2、隔離滅火方法;3、窒息滅火方法;4、抑制滅火方法。
四、懂逃生方法
1、自救逃生時要熟悉周圍環境,要迅速撤離火場;
2、緊急疏散時要保證通道不堵塞,確保逃生路線暢通;
3、緊急疏散時要聽從指揮,保證有秩序的盡快撤離;
4、當發生意外時,要大聲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時間,以便及時得救,也不要貪婪財物;
5、要學會自我保護,盡量保持低姿勢匍匐前進,用濕毛巾捂住嘴鼻;
6、保持鎮定,就地取材,用窗簾、床單自制繩索,安全逃生;
7、逃生時要直奔通道,不要進入電梯,防止被關在電梯內;
8、當煙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時,要關閉門窗,用濕毛巾塞住門窗縫隙,防止煙霧侵入房間;
9、當身上的衣物著火時,不要驚慌亂跑,就地打滾,將火苗壓??;
10、當沒有辦法逃生時,要及時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離困境。
四會
一、會報警
1、大聲呼喊報警,使用手動報警設備報警;
2、如使用專用電話、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鍵擊碎等;
3、撥打119火警電話,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報警。
二、會使用消防器材
各種手提式滅火器的操作方法簡稱為:一拔拔掉保險銷,二握握住噴管噴頭,三壓壓下握把,四準對準火焰根部即可。
三、會撲救初期火災
在撲救初期火災時,必須遵循:先控制后消滅,救人第一,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四、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1、按疏散預案組織人員疏散;
2、酌情通報情況,防止混亂;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6
一.為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和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學校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保衛處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保衛處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賬,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保衛處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保衛處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保衛處,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7
一、消防器材要按規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日曬不著,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上報保衛部門。
四、各部門對本單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專人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品種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志,專人管理。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8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車站每季度召開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全體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員工參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車站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車站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車站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由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二、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受車站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
(二)義務消防隊,應編制名冊,明確負責人,并隨組成人員的變化而及時補充、調整。
(三)車站的義務消防隊,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消防法規、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應有培訓情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四、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車站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義務消防隊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二)車站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用電器具;
3、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三)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畢,負責整改人員應上報至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車站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處。
(五)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車站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車站應當提出解決方案
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六)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車站要認真做好火災隱患整改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五、消防值班制度
(一)車站要堅持24小時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規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熟悉消防重點部位的布局、建筑特點、防火區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設備的配置情況;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值班人員要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五)值班人員要對管理范圍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六)值班人員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車站的人員要進行驅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報警時,要進行實地查看,并及時將著火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撲救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做好詳細記錄。
六、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四)使用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固定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七、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負責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四)義務消防隊員要熟悉本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
(五)義務消防隊員要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了解防火知識,掌握滅火與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六)發生火災時,義務消防隊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物資、保護現場等工作。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9
一、維護管理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筑消防設施巡查
1、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筑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運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運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志外觀,疏散指示標志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置位置狀況。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設備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5%。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10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 www.gaokaobaba.com ,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物業管理行業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設備、治安、消防、車輛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物業服務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以本規定為依據,嚴格進行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管學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其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管理網絡,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物業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處理和培訓工作,督管系統內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
第五條物業公司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物業公司應當逐級落實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單位和崗位安全職責,確定各單位、各崗位的安全責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則
第七條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原則
(一)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按計劃維修并重,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對設備設施做到“四會”和“五定”?!八臅笔侵妇S修人員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拔宥ā笔侵笇χ饕O備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通過對消防系統的定期試驗、檢修,使維修人員對系統全面掌握,確保及時排除相關故障。
(二)明確責任,持證上崗。
(三)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四)加強培訓與考核工作,加強崗前培訓和崗位考核。
(五)加強對業主的宣傳,提高業主對相關設備設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條治安安全管理原則
(一)建立健全物業安全保衛組織機構。
(二)制定和完善各項治安保衛崗位責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
(四)完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員素質,加強培訓,持證上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六)加強區域內車輛的安全管理。
(七)聯系區內群眾,搞好群防群治,并在當地派出所的指導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與周邊單位建立聯防聯保制度。
第九條消防安全管理原則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建立高素質的專人負責與群防群治結合的義務消防隊伍;
(三)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定時檢查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條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屬下公司分級管理的體制。
第十一條各屬下公司依法對設備、治安、消防等進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是:
(一)制定物業系統安全管理規章,并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問題;
(三)指導、檢查和監督各屬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五)負責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管理法規;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協同工商、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及消防、衛生防疫等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及驗收工作;
(四)組織和實施對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12
為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增強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規定。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實施。
2、根據滅火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曬、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4、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堆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定的水量。
6、凡維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本單位消防隊或本地區公安消防隊,做好應急措施。
7、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13
一、根據消防法律、法規要求,按規定使用場所的性質、特點設置消防栓、防火門、火險報警、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設備,配置滅火器、滅火沙、滅火石棉布、消防工具等器材;配備專用防火、逃生器材。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 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周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在安全狀況下,任何單位與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檢修、建筑裝修和改造確需移動、更換消防安全設施時,必須事先向所在單位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施工??⒐ず蟊仨氊撠煂⑾腊踩O施恢復原狀。
七、 在局內運輸與搬運物資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消防控制中心。負責維護保養單位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八、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類物品。
九、 自動消防設施的操控設施周圍應保持整潔、暢通,不得進行遮擋或堵塞。
十、防排煙系統風口周圍嚴禁堵塞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
十一、 防火門應保持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改變。
十二、 嚴禁在防火門周圍下堆放物品,以免妨礙其正常使用。
十三、嚴禁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周圍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篇14
一.為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和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學校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保衛處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保衛處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賬,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保衛處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保衛處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保衛處,補充滅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