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辦法】蔚縣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
時間:2023-04-28 07:05:01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蔚縣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略)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我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河北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冀財農〔2017〕96號)和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政辦法】蔚縣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供大家參考。
蔚縣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
(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河北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冀財農〔2017〕96號)和國家有關扶貧開發方針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是指縣財政預算安排用于開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支持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扶貧對象,是指我縣按照國家扶貧標準識別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和貧困人口。
第四條 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應當圍繞脫貧攻堅總體目標和要求,統籌整合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
第五條 堅持資金使用精準,在精準識別扶貧對象的基礎上,把資金使用與建檔立卡結果相銜接,與脫貧成效相掛鉤,切實使資金惠及貧困村和貧困人口。
第二章 資金安排及撥付
第六條 根據中央、省、市有關精神,結合縣脫貧攻堅工作需要和財力情況,每年預算安排不低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第七條 縣扶農辦根據年初預算安排和脫貧攻堅需要,制定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方案,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
縣財政局根據批準的資金使用方案下達并撥付資金。
第三章 資金使用
第八條 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除用于支持貧困村和貧困戶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支出外,可安排縣級精準脫貧駐村工作組工作經費,彌補項目管理費不足。項目管理費實行分賬管理,用于項目前期準備和實施、資金管理相關的經費支出。
第九條 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含項目管理費)不得用于下列各項支出:
(一)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
(三)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
(四)彌補企業虧損;
(五)修建樓堂館所;
(六)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
(七)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
(八)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扶貧;
(九)其他與脫貧攻堅無關的支出。
第十條 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實行授權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屬于政府采購、招投標管理范圍的,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規定。
第十一條 創新資金使用機制。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資產收益扶貧等機制,撬動更多金融資金、社會幫扶資金參與脫貧攻堅。
第十二條 加快預算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轉結余的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關于結轉結余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管理。
第四章 資金管理和監督
第十三條 縣財政局負責預算安排和資金下達,加強資金監管。
第十四條 縣扶農辦負責制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方案,會同相關部門跟進督導項目實施,組織項目驗收,對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管、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工作。
第十五條 實施單位應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責任到項目,并落實績效管理各項要求。
第十六條 扶農辦要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計劃、支持的項目和資金額度進行公告、公示,項目實施單位要在項目實施地進行事前、事后公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縣財政局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的監督檢查,配合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做好資金和項目的檢查、審計等工作。
第十七條 對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以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 此辦法由縣財政局、縣扶農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