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辦法】靖宇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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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政辦法】靖宇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僅供參考),供大家參考。
靖宇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6〕61號)、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做好2017年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工作的通知》(財農[2017]4號),《吉林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實施辦法》(吉財農[2017]30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所稱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是改革財政涉農資金管理機制、加快推進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優化財政資金供給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探索。
第二章 資金來源及使用范圍
第三條 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的來源。財政涉農資金的來源包括:中央財政涉農專項資金20項,省級財政涉農專項資金25項,縣本級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縣級財政盤活的存量資金(結余、結轉資金)。中央及省級專項資金具體范圍如下:
(一)中央財政涉農專項資金
1、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含以工代賑資金);
2、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水土保持補助資金;
3、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4、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
5、林業補助資金;
6、農業綜合開發補助資金;
7、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
8、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補助資金;
9、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資金;
10、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設項目資金(支持農村公路部分);
11、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
12、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貧資金;
13、產糧大縣獎勵資金;
14、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
15、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對農民的直接補貼除外);
16、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部分);
17、江河湖庫水系綜合整治資金;
18、全國山洪災害防治經費;
19、旅游發展基金;
20、中央預算內投資用于“三農”建設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調水工程、重點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開發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區、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大中型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生態建設方面的支出)
(二)省級財政涉農專項資金
1、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2、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農業產業化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方面資金除外);
3、農業技術推廣補助資金;
4、農業機械化補助資金;
5、畜牧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動物防疫、畜產品質量安全、財政貼息、畜禽品種培育方面資金除外);
6、秸稈飼料開發利用補助資金(用于秸稈養畜實驗、青貯玉米種植實驗方面資金除外);
7、林業保護與發展資金(林業產業發展部分);
8、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維護和水土保持補助資金;
9、水產項目補助資金;
10、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
11、山洪災害防治補助資金;
12、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補助資金;
13、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
14、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
15、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用于農村公路建設部分);
16、農村改廁資金;
17、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用于“三農”建設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調水工程、重點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開發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區、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大中型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生態建設方面的支出);
18、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專項資金;
19、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
20、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部分);
21、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
22、少數民族發展補助資金(支持少數民族經濟發展、解決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群眾生產生活方面特殊困難資金部分);
23、旅游產業發展引導資金(旅游景區內的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資金);
24、農業綜合開發補助資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金、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資金部分);
25、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縣市國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補助資金、發揮防洪防汛作用的農田基礎設施補助資金部分)。
第四條 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的使用對象、目標和范圍
使用對象為我縣重點貧困村和建檔立卡貧困戶,目標為到2020年實現我縣脫貧摘帽,整合資金具體使用范圍如下:
(一)圍繞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扶貧對象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等。
(二)圍繞保障扶貧對象持續收益,采取合作經營、集體經營、企業帶動、聯戶經營、股份合作、委托管理、承包租賃等形式多樣的產業扶貧方式,發揮集體組織作用、專業戶成事能力,保障貧困戶作為經濟組織成員長期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
(三)圍繞改善農村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設施、小型農村飲水安全配套設施、貧困村村屯道路,支持扶貧對象實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等。
(四)圍繞提高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等給予補助。
(五)圍繞幫助扶貧對象緩解生產性資金短缺困難,支持貧困村農民“以獎代補”、“因戶施策”補助,對扶貧貸款實行貼息,扶貧小額貸款風險補償金等。
(六)圍繞貧困村貧困戶開展電商、光伏、旅游等扶貧產業。支持貧困戶參與電商、光伏和旅游等扶貧項目。
第五條 整合資金不得用于以下各項支出:
(一)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二)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
(三)彌補企業虧損;
(四)修建樓、堂、館、所及國有貧困林場、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外的住宅;
(五)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
(六)大中型基建項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
(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扶貧;
(九)其他與財政涉農整合資金使用范圍不相符的支出。
第三章 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六條 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的分配和使用
縣財政局在收到上級下達的統籌整合使用的涉農資金指標后,要及時將資金撥付到“靖宇縣扶貧資金管理專戶”進行“統籌整合”,并將統籌整合資金規模上報靖宇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靖宇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資金規模,統一研究整合資金的分配方案,按照靖宇縣扶貧攻堅規劃、扶貧建設項目資金規模,批復(下達)年度項目建設計劃,縣財政部門按照批復的年度計劃將資金分解下達到責任部門或項目實施主體,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責任到項目,確保項目建設一個,資金到位一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同時要詳細記錄中央和省級各類財政資金預算指標來源,將調整后的資金指標下達給實際使用單位,按實際用途列相應支出科目,在預算指標帳中記錄有關資金用途調整情況,并相應做好預決算說明和解釋工作,如實反映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第七條 涉農資金整合后的管理
納入涉農資金整合范圍的各類資金,嚴格按照《吉林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在脫貧攻堅實際使用中實行“大類間打通”、“跨類別使用”,根據項目資金的實際使用方向,對于納入涉農資金整合范圍的資金,由財政按照批復計劃下達資金指標,并將資金下撥到項目實施主體,由項目實施主體進行核算管理:
1.主管部門(林業局、交通局、水利局、新能源產業園區等)負責實施的項目。由主管部門所屬法人單位與施工單位(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單位(中標單位)按項目實施進度或合同約定,向主管部門所屬項目法人單位提出用款申請,項目法人單位根據審核確認后的用款金額,報主管部門核準,并由主管部門撥付核定的項目資金。
2.鄉鎮政府負責實施的項目,按照《靖宇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實施辦法》執行,在鄉鎮財政所進行核算管理,項目實施全程要接受財政、扶貧辦監管,施工單位(中標單位)按項目實施進度或合同約定,填制《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涉農整合資金)撥款審批單》,經鄉鎮扶貧辦、鄉鎮政府審核后,由鄉鎮財政所撥付核定的項目資金。
第八條 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的監管
縣扶貧辦、縣財政局、主管部門和各鄉鎮成立項目監督檢查工作小組,落實責任、嚴格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經常深入到項目施工現場,及時有效地開展項目監督、檢查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扶貧項目資金的監督與管理等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發揮監管職能作用,要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進度。項目建設計劃下達后,財政、扶貧辦要加大對建設項目的巡視巡察力度,發現項目建設實施緩慢或長時間不能實施的,查明原因,取消項目計劃,收回資金由縣統籌安排使用。項目結算后,出現資金結余要立即上繳財政。
第九條 職責分工
縣扶貧辦負責牽頭編制脫貧攻堅規劃,建立脫貧攻堅項目庫,制定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對統籌整合資金項目進行立項審核匯總,上報靖宇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準,按項目輕重緩急分批次下達項目計劃批復,并及時將項目計劃信息在縣政府網站或主要媒體向公眾公開,負責項目日常監督管理、扶貧政策指導,牽頭對統籌整合資金使用績效進行評價。
縣財政局負責測算可整合資金規模,統計全縣已到位涉農資金數額,上報靖宇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資金用途,并按批復的項目計劃將涉農整合資金分解下達到責任部門或項目實施主體、負責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
縣相關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的項目,由主管部門負責項目的計劃申報、公示、實施管理、項目驗收并移交、檔案管理,由受益單位進行后續管理工作,項目竣工驗收由主管部門負責,鄉鎮政府配合,按照項目管理流程上報扶貧辦備案。
鄉鎮政府負責實施的項目,由鄉鎮政府負責項目的計劃申報、公示、實施管理、項目驗收并移交、檔案管理,由受益單位進行后續管理工作,項目竣工驗收由鄉鎮政府負責,按照項目管理流程上報扶貧辦備案。
縣審計局、監察局負責對統籌整合資金進行監管,要加大對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的審計和監督檢查力度,并對監管職責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對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工程建設項目質量、技術規范等由有資質的第三方質量監管部門進行質量評定、監督。
相關主管部門要與鄉鎮政府相互配合完成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會同扶貧辦、財政局向對口廳局通報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使用情況。
第四章 績效評價
第十條 整合資金績效評價
考核工作圍繞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立足實際、突出重點,針對主要目標任務設置考核指標,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堅持客觀公正、群眾認可,規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堅持結果導向、獎罰分明,實行正向激勵,落實責任追究,促使各鄉鎮黨委和政府切實履職盡責,改進工作,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考核內容
考核工作從2017年到2020年,每年開展一次,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進行,具體工作由縣扶貧辦牽頭、會同縣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己藘热葜饕ㄒ韵聨讉€方面:
1.組織領導情況??己藥头龉ぷ髫熑温鋵嵡闆r、調動各種資源參與扶貧開發情況、機構建設情況。
2.精準識別??己私n立卡貧困人口識別、退出制度。
3.減貧成效??己私n立卡貧困人口數量減少、貧困村退出、貧困村居民收入增長情況。
4.精準幫扶??己素毨魧Α耙淮逡徊摺薄耙粚σ弧睅头龅綉袈鋵嵡闆r,以及鄉鎮各項幫扶措施、幫扶責任人幫扶工作的滿意度。
5.扶貧資金。依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辦法,重點考核扶貧資金安排、使用、監管和成效等。
6.項目實施??己隧椖糠桨钢贫ㄇ闆r、項目實施完成情況(項目完成驗收目標)、扶貧政策覆蓋率、項目實施長效機制(制度的建立)。
7.日常工作。是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考核步驟
1.總結。各鄉鎮黨委和政府,對照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的年度減貧計劃,就工作進展情況和取得成效形成總結報告,報送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2.第三方評估??h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委托中介機構、項目評審小組或社會組織,采取專項調查、抽樣調查和實地核查等方式,對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評估。
3.數據匯總??h扶貧辦會同有關部門對建檔立卡動態監測數據、國家扶貧系統數據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情況等進行匯總整理。
4.綜合評價??h扶貧辦會同項目評審小組對匯總整理的數據和各鄉鎮的總結報告進行綜合分析,形成考核報告??己藞蟾鎽敺从郴厩闆r、指標分析、存在問題等,作出綜合評價,提出處理建議,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議后,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5.溝通反饋??h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向各鄉鎮專題反饋考核結果,并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三)考核中發現下列問題的,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1.未完成年度減貧計劃任務的;
2.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的;
3.違反貧困退出規定,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
4.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幫扶工作群眾滿意度較低的;
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考核結果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予以通報。對完成年度計劃減貧成效顯著的鄉鎮,給予表彰;對出現上述所列問題的,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對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由紀律監察部門問責追究??己私Y果作為對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縣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協調會,督辦會、會商會,研究解決資金統籌工作的問題和困難??h委、縣政府督察室對貧困村建設項目進行督辦;縣紀委對項目建設推進緩慢、責任不落實的單位要進行問責??h委、縣政府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涉農資金統籌工作進行實地核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限期整改,確保取得實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縣財政局和縣扶貧辦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毒赣羁h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靖政發〔2016〕5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