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辦意見中共廣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構建和諧廣東若干意見(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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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構建和諧廣東的若干意見(2005年9月3日)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黨辦意見中共廣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構建和諧廣東若干意見(全文完整),供大家參考。
中共廣東省委、省人民政府
關于構建和諧廣東的若干意見
(2005年9月3日)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構建和諧廣東,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構建和諧廣東的重大意義和目標要求
1.構建和諧廣東的重大意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愿望。改革開放以來,廣東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黨的十六大召開后,廣東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努力加快發展、率先發展、全面發展,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廣東省正處在經濟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在:能源、資源短缺日益突出;經濟結構不合理,經濟增長方式有待進一步轉變;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發展差距過大;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不同步,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不協調;部分群眾生產生活還很困難;社會治安形勢嚴峻等。切實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構建和諧廣東,關系到廣東省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關系到廣東省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繼續當好排頭兵,關系到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
2.構建和諧廣東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文化建設為支撐,以法制建設為基礎,以社會建設為重點,以黨的建設為保障,大力推進和諧廣東建設,努力把廣東省建設成為“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廣東。富裕,就是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發展差距逐步縮小,全省社會財富進一步增長,全體社會成員生活普遍提高,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公平,就是社會主義民主充分發展,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健全,依法治省方略全面推進,各方面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全體社會成員平等享有各項權利和發展機會,合理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盍?,就是全社會創新動力和創造活力得到充分激發,全省經濟社會始終充滿蓬勃生機,發展后勁和競爭力不斷增強。安康,就是社會事業發展,社會管理完善,道德文化先進,社會安定有序,環境生態良好,全省人民誠信友愛、安居樂業、身心健康。
3.構建和諧廣東的基本要求。第一,必須堅持狠抓發展第一要務,推動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用發展的辦法解決社會建設中的問題。第二,必須堅持“五個統籌”,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與社會建設四位一體,實現人、社會與自然和諧發展。第三,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把和諧廣東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現與維護全省人民的經濟、政治、文化等各項權益上。第四,必須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以改革促發展、促和諧,通過體制創新激發活力,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創業,和諧興粵。
二、建立經濟協調發展機制,增強物質基礎
4.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以自主創新、自主品牌“雙自戰略”為龍頭,促進經濟增長方式向科技型、創新型和質量效益型轉變。加快建設廣東區域自主創新體系,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重視發揮科技型企業的生力軍作用,培育一批具有集成創新功能的大型企業,使企業成為科技投入、研究開發、風險承擔、應用受益的主體。構建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為主體的原始創新體系,使之成為技術依托、技術源頭和人才培養基地。構建科技服務體系,建立以開放式工程技術中心、公共實驗室和技術檢驗檢測機構為主體的公共技術平臺。完善重大自主創新項目聯合攻關制度,集中力量突破重點領域核心技術,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名牌企業。加強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工作。扶持欠發達地區科技創新。加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提升產業競爭力,促進內外源型經濟協調發展。
5.實施 “東西北振興計劃”,大力促進欠發達地區發展。研究制定廣東省東西兩翼和北部山區發展振興計劃,重點抓好產業規劃,從政策、機制、市場、產業等方面為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創造條件。繼續完善廣州、深圳中心城市功能,提高珠三角經濟一體化水平和整體實力,增強其對欠發達地區的輻射、扶持和帶動作用。落實東西兩翼及北部山區與珠江三角洲聯手推進產業轉移的政策措施,興辦產業轉移工業園,把“珠江三角洲地區與山區經濟技術合作洽談會”擴大為“珠江三角洲地區與東西兩翼及北部山區經濟技術合作洽談會”。辦好“海洋博覽會”,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優化區域生產力布局,加快欠發達地區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優先安排山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引進外資辦工業的用地指標,創造條件加快欠發達地區重大項目建設。完善激勵型財政體制,加快發展縣域經濟。繼續加大老、少、邊、窮地區扶貧開發力度。
6.突出解決“三農”問題,努力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認真落實廣東省關于統籌城鄉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力度,大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施“沃土工程”,加強農田改造治理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業生產抗災防災體系。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效益農業、特色農業、生態農業和現代農業。培育和壯大農業龍頭企業,加快建設農業現代化示范基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完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按照依法、自愿、有償與平等協商的原則,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健康流轉。加快土地征用征收制度改革,推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加大中心鎮、專業鎮建設力度,加快城鎮化、工業化步伐,推動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加大省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加快解決農村“一保五難”問題。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積極推進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增強鎮級財力,加強農村集體財產管理,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
7.積極實施“綠色廣東”戰略,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以發展綠色經濟、培育綠色文明、建設綠色環境、構筑綠色生態為戰略目標,抓緊政策法規、指標體系和工作機制建設,加快建設綠色廣東。探索建立綠色經濟核算體系、環??己藱C制、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推動發展綠色GDP.加緊實施《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以治理水和空氣污染為重點,加強大中城市和中心鎮、重點流域、重點區域、近海海域環境的綜合治理,推進治污保潔工程和珠江綜合整治工程,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力爭到2010年全省50%的大中城市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標準,逐步實現全省水干凈、空氣清新、生態環境良好。推動創建生態工業園、環境優美鎮、生態文明村和綠色單位,建設舒適優美環境。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推廣綠色生產。增強社會環保意識,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加強生態保護,健全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恢復補償機制,加大環保和生態建設投入,加快建設林業生態省。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農村計劃生育獎勵制度,建立計劃生育公益金,加強流動人口計生工作,嚴格控制人口規模,進一步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質量。
8.推動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以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為核心,以節能、節水、節材、節地、資源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為重點,完善法規政策,建立政府主導、市場調節、公眾參與的節約型社會建設機制。抓緊編制全省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制定廣東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嚴格保護、大力節約和集約使用土地,切實加強能源資源的儲備和調控。把發展節約型、循環型經濟項目列入各級政府技術改造的重點,予以貸款貼息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再生資源回收與產業利用體系,促進重點耗能行業節能降耗,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節能工程,建設一批循環經濟工業園。建設節約型城市,開展創建節約型單位活動,在全社會樹立節儉風氣。
三、建立民主法治機制,加強政治保證
9.加強人大政協工作,擴大公民政治參與。加強和改進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支持人民代表大會依法履行職能,進一步發揮人大常委會的作用。拓寬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和參與決策的渠道,完善閉會期間活動方式,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推進立法工作公開化、民主化、專業化,完善立法顧問制度和立法聽證制度,建立群眾立法意愿征詢制度和信息庫,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加強人大代表議案、意見和建議的辦理工作。切實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支持人民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進一步完善重大事項民主協商制度、決策參與制度和民主監督制度。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推進黨務、政務信息和重大社會信息公開。
10.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強化政府公共職能。堅持依法行政、執政為民,深入開展“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活動。按照決策與執行、行政許可與執行相對分離的原則,規范行政許可權,推進行政綜合執法。完善集中統一的公共財政體系,推廣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規范公務員工資津貼等制度,推行政府投資項目咨詢評估制和公益項目代建制,推進政務公開。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決策咨詢制度、公示聽證制度和決策失誤問責制度,提高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平。推動政府從行政審批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增強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促使公共資源向公共管理、公共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傾斜。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
11.加強基層民主管理,提高社會自治水平。理順城鄉基層政權與基層自治組織的關系,穩步有序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依法規范農村村委會選舉,推進村務公開,鼓勵村民探索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有效形式,堅持依法治村,提高農村民主法治水平。探索城市社區居委會直選,實行社區社務與政務分開,推進社區居民依法自治。完善職代會制度、廠務公開制度等相關制度,推進企業民主管理。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社會管理和服務中的重要作用。積極發展行業協會、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公益性民間組織、社區服務組織等,促進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12.推進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著力解決打官司難、執行難、申訴難問題,全面提高司法工作水平。進一步健全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相關制度,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執行信息公開等司法公開,完善審判機關人民陪審員制度和檢察機關人民監督員制度,加強預防和查辦司法職務犯罪,強化司法工作監督,確保公正準確辦案。加強執行制度建設,推進訴訟程序改革,健全檢察機關控告申訴首辦責任制,完善審判機關再審程序,依法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快司法隊伍職業化、專業化進程,推動司法工作與司法政務工作分離,實行司法工作隊伍分類管理,完善法官、檢察官資格認定標準和考試錄用制度,全面提高司法工作隊伍素質。加強基層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建設,推動司法工作重心下移。規范社會法律服務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探索農村公益法律服務的辦法,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深化普法教育,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增強法律意識。
四、建立先進文化培育機制,強化精神支撐
13.推進現代公民教育,培育和諧人文精神。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全黨、教育人民,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和“富民強省”共同目標統一思想,凝聚力量。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敢為人先、務實進取、開放兼容、敬業奉獻”的新時期廣東人精神。深入開展“愛國、守法、誠信、知禮”現代公民教育活動,繼承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在全社會倡導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范,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推進社會公德建設,培育公共意識和關愛精神,在全社會形成和睦相助、友愛向善、諒解寬容的人文環境。推進職業道德建設,加快建立以政府誠信為關鍵、企業誠信為重點、個人誠信為基礎的社會誠信體系。推進家庭美德建設,創建和美家庭。有針對性地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教育中小學生熱愛祖國、文明禮貌、勤奮上進、自立自強,引導大學生立志、修身、博學、報國,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普及自然科學知識和社會科學知識,教育群眾抵制“黃、賭、毒”及封建迷信、非法傳銷等活動。發揮宗教界的積極作用,堅決抵制各種邪教和境外宗教勢力滲透。
14.改善基礎教育辦學條件,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按照先困難家庭、后普通家庭,先農村、后城市,先經濟欠發達地區、后經濟發達地區的原則,逐步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加大對基礎教育的財政投入,推進規范化學校建設,努力辦好每一所中小學校。著力改善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基礎教育的扶持力度,實行城市對口支援農村、發達地區對口支援欠發達地區。提高農村師資水平,改善農村教師待遇。扶持農村加快發展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大力發展特殊教育,解決未成年殘疾人就學難問題。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讓更多的人能夠讀大學、讀得起大學。引導和規范社會力量辦學,統籌和整合全社會教育資源,為全民學習創造條件。
15.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滿足群眾文化需要。深化文化體制綜合改革,加快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增強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加大對公共文化的財政投入,完善省、市、縣(市、區)、鎮(鄉、街)四級社會文化設施網絡,支持欠發達地區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加強邊遠農村電視傳輸網絡建設,推進流動電影放映網、流動演出服務網,流動圖書館、流動博物館建設,解決農村看電視難、看電影難、看戲難、看書難和基層文化資源貧乏等問題。保護和開發嶺南歷史文化遺產、民間民俗文化。扶持發展群眾文化活動。實施全民健身計劃,完善全民健身網絡,加強公共體育場館建設,發展社區公共健身服務。
16.提高醫療衛生公益化程度,解決群眾看病難問題。以公益性事業為醫療衛生改革發展方向,加大各級財政對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投入。調整醫療收費價格,完善醫療機構經濟補償機制和藥品價格管理機制。鞏固農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絡,著重改善農村疾病預防和醫療救治條件。加強鄉鎮中心衛生院建設,改造薄弱鄉鎮衛生院。建立體現公益性的基層醫療衛生工作專業人員工資制度,按照事業單位管理農村疾病預防、衛生監督和公立醫療機構。加強農村藥品供應網和監督網建設。引導和規范鄉村診所、衛生站發展。完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推行省市級醫院與社區醫院聯網互轉的就醫模式。加大地方病、職業病、傳染病防治投入,根據需要和條件擴大計劃免疫免費接種范圍。
五、建立創造激勵機制,增強社會活力
17.堅持“四個尊重”,營造創新環境。大力宣傳和全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破除體制性障礙,努力形成鼓勵創新的思想觀念和社會環境。深化社科體制改革,加大創新型研究項目投入,加強理論創新成果應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決策咨詢研究。深化科研體制改革,促進技術開發類科研機構轉制,支持有條件的科研院所進行股份制改造,推動事業性質科研機構深化內部改革。進一步抓好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博士后流動站建設,著力構建科技創新平臺。制定相關政策法規,建立技術創新扶持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鼓勵風險創新、風險投資。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依法保護一切創新成果。
18.改革完善創業體制,拓寬民間創業渠道。清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不相適應的政策法規,為各種市場主體平等參與競爭創造條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審批事項,規范審批行為。深化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的國有企業改革,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加快投資體制改革,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放開投資領域,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和壟斷行業的改革,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競爭。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規政策,建立健全中小企業融資、科技、人才、市場、信息等服務體系,辦好“中國中小企業博覽會”。推進創業培訓工程,建立一批創業培訓示范基地。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條例,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財產權。
19.統一城鄉就業市場,創造平等就業機會。把促進就業作為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千方百計擴大就業。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試行按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進行管理的戶籍與人口管理政策。制定廣東省就業促進條例,加快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和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制度化、專業化和社會化建設,建立省、市、縣(市、區)、鎮(鄉、街)四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健全服務制度和服務項目,完善信息網絡。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計劃,清理歧視性政策,將農民進城就業納入政府就業管理體系。完善珠江三角洲與欠發達地區的勞務協作機制。實施“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推動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就業培訓中心面向農村開展職業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大力發展技工教育,培養大批適應廣東省支柱產業發展要求的技術工人,優化勞動力供給結構。全面落實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崗位補貼等政策,扶持城鎮居民就業。
20.實施“高端創業人才”計劃,鼓勵知識創造財富。全面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的意見》(粵發〔2004〕15號),制定創新人才建設規劃,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加緊實施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加強人才自主培養,實施優秀專業人才項目資助計劃和繼續教育工程。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建設,重點打造一批高級技校和技師學院,建立緊缺高技能人才示范性實訓基地和公共平臺。加強人才引進工作,建立高級人才綠色通道,簡化入戶手續,實行工作居住證制度。建立吸引人才的產業導向機制,推進工業園區、科技園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設,吸引各類人才到廣東省投資創業。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吸納人才實行與國有企業同等的政策。鼓勵和引導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建立健全大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市場。配合“東西北振興計劃”,實施教、醫、法“三個一批”人才支援工程,每年組織一批師范院校畢業生和文理科院校畢業生到欠發達地區農村中小學任教、一批醫科院校(系)畢業生到欠發達地區基層醫院工作、一批法學院校(系)畢業生到欠發達地區基層司法部門工作,制定相關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欠發達地區奉獻知識,創業發展。
六、建立利益協調機制,實現社會公正
21.改革完善分配制度,促進收入分配總體平衡。強化法律和經濟手段,運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強對社會分配的調控,逐步解決收入差距過大問題。建立完善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增長指導線制度和工資收入社會公布制度,合理調節社會工資水平。落實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管理和代扣明細申報制度,加強對重點行業的收入分配監控,強化稅收征管,加大審計力度,平抑過高收入。指導企業與員工集體協商決定工資,保障低收入階層合理的工資收入,逐步提高過低收入。完善財政轉移支付政策,繼續實行對口扶貧措施,扶持貧困落后地區不斷提高國民收入。
22.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加強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會保險體系,擴大覆蓋范圍,重點解決城鎮困難群眾和農村人口的社會保障問題。完善基金征繳機制,健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探索建立企業年金、地方政府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及購買商業人壽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城鎮養老保障體系。實行以集體和個人繳費為主、以實物換保障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推動失業保險向城鎮和非公有制企業覆蓋。建立基本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相結合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對困難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財政補貼制度,引導城鎮居民、外來務工人員積極參保。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障制度,力爭“十一五”期間實現覆蓋率75%。建立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機制。重視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安排,在征地支付及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社?;鸬恼{劑力度,強化社會保險共濟功能,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力爭2010年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社會化,力爭2010年全部實現社會化管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惫B工作,實現應保盡保。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健全社會優撫救助體系。鼓勵社會捐贈,發展民間救助基金和民間慈善團體,強化捐贈財物管理。開展各種形式的志愿活動和扶貧幫困活動。
23.維護外來務工人員合法權益,促進所有勞動者待遇平等。公正平等對待外來務工人員,形成“同享成果、共建家園”的和諧氛圍。逐步擴大外來務工人員參與政治生活和社會管理的領域。保證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外來人口在子女入學、勞動就業、生活保障等方面享有應有權益。著重解決損害外來務工人員勞動權利和經濟利益的突出問題。推廣實施職工醫療互助保險計劃,推進外來務工人員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工作,探索養老關系轉移的辦法。加大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組建力度,在企業集中的鎮(街)和工業園建立區域性工會協調組織,建立維護外來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長效機制。
七、建立矛盾疏導機制,促進社會和睦
24.積極化解基層矛盾,努力促進群眾關系和諧。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的大調解機制,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在農村鄉鎮和城市社區建立調解服務中心,實行矛盾糾紛統一受理、歸口負責、分類調處。完善縣(市、區)、鎮(鄉、街)、村(居委)、村(居)民小組四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在社區和鎮(鄉)村建立首席調解員制度,加強司法所、人民法庭的調解。健全民商事爭議仲裁機構,加強民商事糾紛庭外調處。充分發揮各人民團體、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等在調處社會矛盾糾紛中的作用。加緊制定完善相關法規,依法依規調處基層矛盾糾紛。
25.完善勞動爭議調處制度,努力促進勞動關系和諧。以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核心,規范勞動關系,調動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積極性。推行集體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談判協商制度,規范勞動用工行為,促進合理自主解決勞動糾紛。建立“立足調解、仲裁為主、訴訟為輔”的勞動爭議調處體制,完善由政府職能部門、工會和企業三方參與的勞動關系協商機制,全面建立基層勞動關系協調組織,加快推進勞動仲裁機構實體化和人員職業化、專業化,實現勞動爭議案件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擴大勞動保障年審覆蓋面,建立重大勞動保障違法違規行為社會公布制度,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創建和諧工廠、和諧工業園區活動,形成勞動關系和諧的氛圍。
26.著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完善信訪工作體制,暢通群眾反映問題渠道,提高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健全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首辦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等信訪工作責任制。全面推行信訪督查專員制度,完善領導接訪、下訪和包案處理重大信訪案件制度,推廣黨員干部聯系困難群眾的制度。認真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社會熱點問題。完善處理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社會輿情收集分析機制和群體性事件預警機制,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認真貫徹《信訪條例》,規范信訪行為,引導群眾依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
八、建立安全保障機制,維護社會穩定
27.推進平安和諧社區建設,確?;鶎臃€定。按照“自治完善、服務健全、管理有序、環境優美,居民團結互助、安居樂業”的要求,把平安和諧社區建設作為構建和諧廣東的基礎工程來抓。加強社區黨的建設,推進社區共建。加強居委專職工作隊伍、社區志愿者隊伍、專業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形成專門化、社會化的社區工作網絡。完善社區居民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加強人民調解、就業安置、扶貧助困、社區矯正等工作,提升社區綜合服務功能。推進社區警務建設,建立健全專業與義務相結合的社區治安隊伍,加大技防投入,形成防控一體、專群結合、群防群治的社區治安防范網。加強社區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設,推進社區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28.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確保人民平安。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增強群眾安全感。完善區域協作機制,著力構建公共場所、重點地區(地段)、單位內部等治安防控網絡。加強對出租屋、二手機動車交易、收舊修理業、娛樂服務場所等重點部位和行業的整治,實行流動人口統一管理。加快警務體制改革,推動警力下移,實行多警聯動,推進科技強警。嚴厲打擊刑事犯罪,集中力量解決社會治安突出問題。繼續加強打擊“黃、賭、毒”和非法傳銷。加強防范和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高度重視中心城市安全防護工作,嚴密防范和堅決打擊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和恐怖活動。
29.提高突發事件預防處置能力,確保公共安全。強化各級政府的公共安全管理職能,建立健全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加強法規、規章建設,健全安全標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整治煤礦和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公共場所消防等事故多發領域。加強重大自然災害預防和減災賑災工作。按照地級城市百年一遇、縣城五十年一遇的標準,加快推進全省防洪工程建設。加強衛生防疫、食品安全和市場安全等重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理工作。設立全省統一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和管理機構,統一全省110、119、120等各種救援電話號碼,加強各領域救援救護系統的協調聯動。制定和定期演練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建設,完善應急物資儲備供應體系。完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制度,加強社會公共安全教育,提高群眾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九、切實加強黨對構建和諧廣東的領導
30.切實加強黨的自身建設。把構建和諧廣東與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加強理論學習,把握和諧社會建設規律,不斷提高激發社會創造活力的本領、管理社會事務的本領、協調利益關系的本領、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本領、開展群眾工作的本領、維護社會穩定的本領。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形成優勢互補、團結協作、奮發有為的各級領導集體。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暢通黨員向黨組織反映情況的渠道,完善常委會和全委會票決制,推進黨代表常任制試點工作。深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深入推進固本強基工程,抓好“十百千萬”干部下基層駐農村活動,深入開展“理想、責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動。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切實糾正各種不正之風,以良好的黨風政風促進社會和諧。
31.努力做好群眾工作。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充分發揮群眾在構建和諧廣東中的主體作用。堅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建立健全黨員干部聯系群眾制度、幫扶困難群眾制度、定期上門入戶征求群眾意見制度、定期同群眾對話談心等制度。繼續實施“十項民心工程”,千方百計解決群眾生產生活問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服務群眾。
32.加強對構建和諧廣東的組織實施。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認真研究制定落實本意見的具體方案和措施,扎實組織實施,務必取得實效。要堅持統籌兼顧,協調各方面工作,全面推進和諧廣東建設。堅持實事求是,既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堅持分類指導,根據不同情況提出不同的工作目標、任務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務求實效。堅持突出重點,著力解決牽動全局的主要工作、事關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影響社會穩定的主要矛盾、體制機制和工作上的薄弱環節。堅持開拓創新,出新招,走新路,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推動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