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破產清算申請書、證據清單(龔家勇律師)
時間:2021-04-22 07:45:43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破產清算申請書
申請人(債權人):張三,男,漢族,1982年10月29日生,住某市某區某
路12號。
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391號西湖國際科技大廈B3樓11層B1111室,
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龔家勇律師,手機139 **** ****。
被申請人(債務人):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區某路10號。注
冊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趙某,執行董事。
申請事項
對被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于2006年3月10日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某分局登記成立,公
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000萬元,趙某出資600萬元,持有20%股權;王某出資900萬元,持有30%股權;李某出資1500萬元,持有50%股權,公司經營范圍
為商品混凝土的生產。
2014年5月30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簽訂《某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購合同》,向申請人采購碎屑,此后申請人陸續供貨,截止2014年7月25日,被申
請人欠申請人855098元貨款,但其久拖不付。
2015年11月6日,申請人在某市某區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提起訴訟[案號:(2015)X商初字第X號],法院判決:“被告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
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張三貨款855098元,并支付自2015年10月26日起
至本判決確定的履行之日止的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逾期利息?!?/p>
2016年1月7日,該判決生效,被申請人仍不履行,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案號:(2016)浙X執X號]。此后,被申請人仍據不履行債務,也無可供執行財產,申請人無法實現債權。
經查,截止2016年7月2日,被申請人有10個被執行案件,在某區法院、西湖區法院等處執行,被執行總金額達46146646.34元,均未履行;有2個案件被列入失信被申請人名單;陸續還有一些新案件在法院訴訟。
被申請人的注冊資本才3000萬元,其2014年的年報顯示負債總額6232.580025
萬元(2015年的年報未查到),2015年、2016年有新增了很多債務,其已經資不抵債,經營異常,情節嚴重。
申請人認為,自己為被申請人的適格債權人,現被申請人已經不能清償到期債
務并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條第二款、第十條第一款,申請人有權申請對被申請人進行破產
清算。
綜上,申請人特提出如上申請,請予以準許,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張三
2016年7月3日
破產清算申請證據清單
證據1:公司基本情況(在冊),1份,共1頁,復印件;
證據來源:申請人提供;
證明對象: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某分局登記成立,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000萬元,公司經營范圍為商品混
凝土的生產,等。
證據2:《民事判決書》,2015年12月7日,1份,共2頁,復印件;
證據來源:申請人提供;
證明對象:申請人對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享有855098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債權。
證據3:《強制執行申請書》、《受理申請執行案件通知書》、《民事案
件執行情況回告及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各一份,2016年1月7日、2016年6月28日,共7頁,復印件;
證據來源:申請人提供;
證明對象:申請人就855098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債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無可供執行財產,故未獲清償。
證據4:《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2016年7月2日查詢,1份,共12頁,打印件;
證據來源:申請人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查詢);
證明對象:截止2016年7月2日,被申請人有10個被執行案件,在某區
法院、西湖區法院等處執行,被執行總金額達46146646.34元,均未履行;有2
個案件被列入失信被申請人名單。
證據5:《2014年度報告》,2016年7月2日查詢,1份,共1頁,打印件;
證據來源:申請人提供;
證明對象: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才3000萬元,其2014年的年報顯示負債總額6232.580025 萬元(2015年的年報未查到),2015年、2016年有新增了很多債務,其已經資不抵債,經營異常,情節嚴重,符合破產起算條件。
提交人:張三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