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手冊核銷流程:出口退稅手冊核銷流程
時間:2019-03-03 12:13:32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加工貿易手冊核銷是指加工貿易單位在合同執行完畢后將《加工貿易登記手冊》、進出口專用報關單等有效數據遞交海關,由海關核查該合同項下進出口、耗料等情況,以確定征、免、退、補稅的海關后續管理中的一項業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出口手冊核銷流程,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出口手冊核銷流程
(一)第一步分局操作:
分局操作人員在審核系統“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范——出口退(免)稅申報——出口退(免)稅申報反饋——進料加工核銷反饋”模塊,錄入企業代碼和核銷年度(2015),反饋本年需要核銷的手冊以及相關手冊進出口報關單數據(這是第一個反饋信息)。
(二)第二步企業操作:
企業先讀入第一步的反饋數據后,再進行手冊核銷申報
1、進入申報系統,通過【申報系統操作向導】→【進料向導】→【進料加工數據采集】→【免抵退核銷申報錄入】錄入2015年核銷手冊的數據。
2、通過申報系統【申報系統操作向導】→【進料向導】→
【生成進料加工申報】→【生成進料加工數據】生成進料加工核銷申報電子數據。
(三)第三步分局操作:
1、取得企業的正式申報盤電子數據文件。
2、在審核系統“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范——出口退(免)稅申報——進料加工核銷”模塊,錄入“企業代碼”后回車,再點擊“下一步”。
3、點擊“選擇文件”,選擇企業上報的上述加密zip文件。提示“數據保存成功!”,就表示數據已讀入審核系統。
4、點擊“提交意見”后,再點擊“反饋”鍵,生成反饋信息給企業(這是第二個反饋信息)。
5、點擊“結束流程”,完成本年核銷手冊的實際分配率反饋操作。
(四)第四步企業操作:
1、企業在進料加工向導第四步,讀入上述第三步的反饋信息后,取得實際分配率反饋確認表的數據,再在“進料向導”第四步撤消企業進料加工申報數據。
2、按照2014年4月14日郵件“進便函[2014]6號”及2014年5月14日郵件“進便函[2014]10號”的表與表之間邏輯關系,填寫表1、表2、表3(詳見附件)。
其中表1按企業手冊實際進出口金額填報。表2按上述第三步反饋的《實際分配率反饋確認表》內容補充填報。表3用表1的數
據減去表2的數據計算出“應調整的進出口金額”。
3、根據表3的各手冊進出口調整金額,虛擬相應的進出口報關單,錄入“已核銷進口報關單調整錄入”和“已核銷出口報關單調整錄入”模塊中。
4、進入【申報系統操作向導】→【進料向導】→【進料加工數據采集】→【實際分配率反饋確認】模塊,點擊“確認意見”,系統將根據稅務機關反饋的手冊信息和企業錄入的進出口報關單調整報告表內容,自動計算企業每一個核銷手冊的進出口數據和實際分配率。
企業要特別注意:必須核對系統自動計算的每一個手冊的實際分配率與表1第14欄的“實際分配率”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企業應檢查申報系統是否存在稅局反饋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反饋信息),一致的方可生成正式申報數據進行核銷申報。
5、通過申報系統【申報系統操作向導】→【進料向導】→
【生成進料加工申報】→【生成進料加工數據】生成進料加工核銷申報電子數據。
6、通過申報系統【申報系統操作向導】→【進料向導】→
【打印進料加工報表】模塊,打印相關報表。
(五)第五步分局操作:
1、取得企業的正式申報盤電子數據文件。
2、在審核系統“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范——出口退
(免)稅申報——進料加工核銷”模塊,錄入“企業代碼”后回車。
3、勾選企業上報的紙質資料,再點擊“下一步”。
4、點擊“選擇文件”,選擇企業上報的上述加密zip文件。提示“數據保存成功!”,就表示數據已讀入審核系統。
5、核查“實際分配率反饋表”中各個手冊的“實際分配率”欄內容是否合理,特別是有否超出0-1之間的范圍,排除疑點后可點擊打印“受理通知”。對超0-1分配率的,點擊“不予受理”,結束流程,將資料數據退回企業重新核對。
6、點擊“推送”鍵,將數據、資料轉交審核崗。
7、審核崗點擊“審核”,核對生成的“核銷確認表”中的實際分配率的數據是否在0-1范圍內,對在0-1之間范圍內,但存在明顯偏高、偏低或與企業之前已核銷手冊分配率出現較大差異時,應提請企業重新核對或說明相關情況。如判斷分配率合理,點擊“推送”鍵,將數據推送至復審崗。
8、復審崗核對數據無誤后,點擊“推送”鍵,將數據轉交申報受理崗“發放”。
9、申報受理崗點擊“打印”鍵,可以打印核銷表給企業,同時點擊“反饋”鍵,將數據反饋給企業。點擊“推送”鍵結束流程(必須確定數據準確才可結束流程)。
(六)第六步企業操作:企業在系統讀入稅務機關反饋信息后,才可進行下一個月的免抵退稅申報。
手冊核銷流程
遞交單證
1、經營企業填制的《加工貿易核銷申請表》;
2、進出口執行完畢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包括分冊、續冊(電子帳冊、電子化手冊企業除外);
3、加工貿易專用進、出口報關單(正本);
4、已預錄入的《加工貿易核銷申請表》;
5、《加工貿易單耗申報單》(企業選擇在報核環節申報單耗時提供);
6、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單證和材料。
工作流程
企業報核→經辦人簽收手冊→審核核銷結案→簽發《保證金臺帳核銷聯系單》→企業簽收《保證金臺帳核銷聯系單》并送交銀行→企業將銀行回執送交海關→經辦人出具《結案通知書》。
工作時限
自受理企業報核之日起20個工作日發出臺帳核銷聯系單。
說明;
1、手冊在合同有效期到期后一個月內必須向海關申請報核;
2、《加工貿易核銷申請表》中須詳細填寫實際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名稱、數量、各種進口料件用于生產各項出口成品的實際單耗,進口總值以及余料、邊角料、廢料等情況;
3、保稅料件或者成品內銷、深加工結轉、放棄、退運等海關手續須在手冊有效期內辦結。(報核后也可以補稅)。
加工貿易手冊核銷操作流程
加工貿易手冊的核銷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在加工貿易合同執行完畢后,將《加工貿易登記手冊》及其他有關單證遞交海關,由海關通過審核或核查,最后確定加工貿易合同征、免、補稅等結案方式的過程。
第一條 經營企業報核時,應當遞交下列單證:
(一)經營企業申請核銷加工貿易貨物的書面材料;
(二)經營企業的加工貿易手冊,包括分冊、續冊;
(三)加工貿易專用進出口報關單;
(四)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單證和材料。
第二條 經營企業申請辦理加工貿易貨物內銷手續時,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遞交下列單證:
(一)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內銷批準證》;
(二)經營企業申請內銷加工貿易貨物的書面材料;
(三)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證件和材料。
經審查,經營企業的申請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海關有關規定的,加工貿易部門應當做出準予內銷的決定,簽發《加工貿易貨物內銷征稅聯系單》,交經營企業辦理通關手續。
第三條 經營企業遺失加工貿易手冊的,應當及時向加工貿易部門報告。辦理遺失加工貿易手冊的核銷手續時,經營企業應當遞交下列單證:
(一)經營企業關于加工貿易手冊遺失的書面報告;
(二)經營企業申請核銷的書面材料;
(三)加工貿易貨物進出口報關單;
(四)緝私部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五)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單證和材料。
第四條 經營企業申請放棄加工貿易貨物時,應當遞交下列單證:
(一)經營企業申請放棄加工貿易貨物的書面材料;
(二)經營企業擬放棄加工貿易貨物的清單;
(三)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單證和材料。
經審查,經營企業的申請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海關有關規定的,加工貿易部門應當做出準予放棄加工貿易貨物的決定的,開具《加工貿易企業放棄加工貿易貨物交接單》,經營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擬放棄的加工貿易貨物運至指定的倉庫,并辦理有關貨物的通關手續。
第五條 經營企業申請辦理剩余料件結轉時,應當遞交下列單證:
(一)經營企業申請剩余料件結轉的書面材料;
(二)經營企業擬結轉的剩余料件清單;
(三)海關按規定需收取的其他單證和材料。
經審查,經營企業的申請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海關有關規定的,加工貿易部門應當做出準予結轉剩余料件的決定,簽發《加工貿易剩余料件結轉聯系單》,交經營企業辦理有關貨物的通關手續。
第六條 經營企業因涉及知識產權等原因申請銷毀加工貿易貨物的,海關經核實可以同意企業按規定對有關貨物做銷毀處理,必要時海關可以派員監銷。加工貿易部門憑有關部門出具的銷毀證明材料核銷有關貨物。
第七條 經核銷準予結案的,加工貿易部門向經營企業簽發《核銷結案通知書》。
已開設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的,加工貿易部門憑銀行簽發的有效的《銀行保證金臺帳核銷通知單》簽發《核銷結案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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