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加工貿易企業申請聯網監管須知
時間:2020-10-30 16:23:38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深圳海關加工貿易企業申請聯網監管須知
為了規范加工貿易聯網監管模式的推廣工作,方便企業辦理聯網監管申請手續,根據《深圳海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企業實施計算機聯網監管辦法>的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須知。
一、加工貿易聯網監管模式簡介
海關對加工貿易企業聯網監管是指海關通過計算機網絡從實行全過程計算機管理的加工貿易企業提取監管所必需的財務、物流、生產經營等數據,與海關計算機管理系統相連接,從而實施對保稅貨物監管的一種方法。海關利用計算機手段對企業加工貿易生產物流數據進行核查,并根據情況下廠實際核查保稅貨物,企業通過計算機網絡向海關辦理備案、變更、進出口貨物、報核等有關手續。
海關對聯網企業實行“生產周轉量”電子賬冊管理,料件、成品分段備案,定期報核。聯網企業進出口保稅貨物通過計算機網絡預錄入報關單或申報單電子數據向海關申報。
對聯網企業從深圳公路口岸進出口保稅貨物的,海關視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口岸驗放”和“廠區驗放”兩種通關監管方式。
(一)“口岸驗放”是指保稅貨物進出境時,貨物在口岸海關查驗放行的一種通關方式。聯網企業進出口保稅貨物,按照“企業電子數據申報、口岸通道報驗、主管海關集中報關”的做法辦理。對企業實際進、出口數據,計算機系統分別在預申報和口岸通道放行環節進行自動核扣。對實施“口岸驗放”的聯網企業涉及交納銀行保證金臺賬的,按料件“生產周轉量”的數量開設。
(二)“廠區驗放”是指海關在工廠設置物流監控專用電子通道,保稅貨物進出境時,按照《廣東地區陸路轉關運輸貨物監管辦法》有關規定辦理轉關運輸監管手續,由口岸快速轉關至廠區,通過電子通道自動核銷,主管海關結合貨物裝卸環節進行查驗的一種通關方式。海關采取電子監控與機動巡查結合的方式對企業實施監管。對實行“保稅工廠聯網監管”的企業,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管理。
= 2 \* DBNUM3 二、實行聯網監管的企業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申請聯網監管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在中國關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經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來料加工企業,并具備加工貿易經營資格,在海關注冊,以出口為主的生產型企業;
2、企業守法經營,資信可靠,對采購、生產、庫存、銷售等實行全程計算機管理的;
3、能按照海關監管要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并具有被核查功能的數據;
4、海關實行A類管理的,或信譽良好、管理完善、能按規定提供稅收保全措施的B類企業;
5、有足夠的資產或資金為本企業實行聯網監管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提供總擔保。
6、海關認為聯網企業必須具備的其它條件。
(二)實現聯網監管須具備以下技術條件:
1、企業內部應有較規范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如ERP系統等),對采購、生產、庫存、銷售等實行全程計算機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向海關發送的電子數據及時、真實、有效。
2、建立符合海關要求的數據交換接口,通過中介機構的信息平臺與海關和外經貿主管部門進行數據數據交換。企業辦理備案、報關和報核手續時,應從企業內部管理系統中自動生成申報數據向海關發送。
3、按海關要求,建立“聯網核查系統”。實時把企業內部計算機管理系統中與海關業務有關的數據(包括:訂單/材料入庫、銷售/產品出庫、料件歸并對照表、產品單損耗和財務系統等)導入“聯網核查系統”,以便海關隨時調閱、查詢,實現網上核查。
4、按海關要求,建立進口料件、成品“實物圖片網上樣品庫”。在辦理料件和成品備案前,應將備案料件和成品的實物圖片及說明逐個存入企業計算機的“聯網核查系統”中,以便海關在審核或查驗時調閱圖片資料進行實物對比。
5、實行“廠區驗放”的企業,應在廠區設立“電子通道”(包括:電子閘門、電子地磅、電子車牌、電子關鎖等)及與海關聯網的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方便海關對企業保稅貨物物流情況進行實時監控。
(三)企業申請聯網監管的操作流程:
1、提交聯網監管申請報告,并填寫《加工貿易企業聯網監管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詳見附件1)向企業所在地外經貿主管部門申請。外經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向海關推薦。
2、企業憑申請報告、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的《申請表》、營業執照(或來料加工特準營業證)、《加工貿易企業生產能力證明》、《報關注冊證明書》等向主管海關申請,主管海關按規定下廠評估及審核聯網資格并批注意見后,報加工貿易監管處審批。
對申請設立保稅工廠的,由加工貿易監管處提出意見報海關總署審批。對經批準的符合條件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的聯網企業,由加工貿易監管處報海關總署備案。經加工貿易監管處(或海關總署)批準后,企業應與主管海關簽訂《聯網監管責任擔書》。
3、經加工貿易監管處審批同意后,企業應填寫《加工貿易企業聯網技術審核表》(以下簡稱《技術審核表》,詳見附件2)報主管海關。主管海關審核并批注意見后報技術處審核。技術處審核通過后,在《技術審核表》上填寫分配給該企業的“EDI企業序列號”退回主管海關反饋企業。
4、根據企業生產實際情況,在海關和聯網中介服務機構的協助下完成進口料件的歸并、周轉量的制定、前端軟件運行所需的環境搭建;
5、建立《進口料件料號與海關備案序號歸并對照表》(附件3),送交主管海關聯網監管部門送交歸并表預審;
6、對通過聯網資格審批并獲得海關技術處批準“EDI企業序列號”的申請企業,由海關會同外經貿主管部門、中介公司按照“聯合培訓、分別授課、統一考核、成批開通”的原則,對其報關業務操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和考核后,主管海關才正式開通“電子賬冊”。
= 3 \* DBNUM3 三、企業申請聯網監管需準備做的工作
(一)企業內部運作機制的整合
企業實施聯網監管運作涉及的不僅是報關部,還要涉及到生產管理部門、IT部門(電腦部)等部門,因此企業在申請聯網監管之前或過程中,應當建立一個跨部門的高效率的聯網監管實施工作小組,根據聯網監管需要購買或配備相應的系統軟件和硬件環境,選擇中介公司、網絡公司,妥善安排對貨物、料號(貨號)的整理、進口料件的歸并、周轉量的計算等工作,制訂企業“實施聯網監管工作計劃安排表”,合理分工,有條不紊地完成有關工作。具體工作安排可參考如下:
報關部門:對外負責與海關、外經貿主管部門之間信息的傳遞與聯絡;對內協同其它部門對企業的物料信息作一個規范的整理,如將企業物料與向海關申報進口料件的對應關系及轉換關系建立等;熟練掌握聯網系統的操作及海關監管要求等,確保聯網運行順暢。
生產管理部門:配合并提供原料、物料的信息給報關部辦理進口料件的歸并手續,協助IT部門(電腦部門)建立“聯網核查系統”和“網上樣品庫”。
IT部門(電腦部門):提供與EDI聯網有關的電腦技術支持,如:從生產管理系統中導出數據的整理或指導,與申報軟件的數據對接,常見電腦故障的處理,與中介公司進行與電腦技術方面有關的接洽;按海關要求,在海關和中介機構的指導下建立“聯網核查系統”和“網上樣品庫”等。
(二)企業計算機EDI申報軟件的配置
EDI申報軟件用于向海關申報加工貿易電子賬冊(進口料件、出口成品及單耗等)、報關單、集中報關申報單等電子數據,接收海關對所報電子數據的審核回執信息。
(三)企業內部生產管理系統的修改
參加聯網管理的企業,內部用于生產管理的計算機系統要按海關的監管要求開通有關的查詢功能,使海關有關部門能通過“核查系統”進行實時查詢企業實際庫存、進出口等情況。
實施聯網監管的企業,還應按EDI申報軟件的要求對企業管理系統進行相應的修改,例如庫存的實時導出,開發與EDI申報軟件的數據交換程序等,使其能直接在生產管理系統上將進口原料和出口成品、單耗數據傳輸到EDI申報系統,由EDI申報系統完成電子賬冊、報關單、申報單、報核數據的生成和簡單邏輯檢查工作。
(四)聯網監管有關設備的購置
1、安裝EDI申報軟件所需的微機、微機服務器、打印機、MODEM(調制解調器)、安全設備等。
硬件配置
A、服務器配置要求
項目
推薦基本配置
備注
CPU
1GHZ
用于數據庫的存放,保證數據的安全。
服務器僅需壹臺。
內存
256M
硬盤
30G
網卡
10M/100M傳輸率
光驅
24倍速以上
B、工作站配置要求
項目
推薦基本配置
備注
CPU
500MHZ
用于數據的錄入、修改等操作,其中顯示器分辨率須達到800×600,256色以上。工作站數量根據企業實際需求準備(一般不超過五臺)
內存
128M
硬盤
20G
網卡
10M/100M傳輸率
C、其它硬件設備
*針式打印機一臺,用于清單、報關單及其它各類報表的打??;
*56K內置/外置MODEM一只,可外撥電話直線壹條,或租用電信部門專線壹條用于聯網軟件上傳報文、下載審核回執、以及特殊情況下的遠程維護。
2、由于要建立“核查系統”,便于海關通過網絡實時查詢企業生產管理系統,為保證企業生產管理系統的安全,企業必須配置符合海關要求的加密機、路由器,與海關計算中心已有的路由器相連。
系統軟件配置
簡體中文版操作系統:
服務器windows2000 server
工作站windows2000 Professional/
windows9.x/windowsxp/widnnt4.0
數據庫平臺:
服務器MS SQL SERVER2000簡體中文版
工作站MS SQL SERVER2000(僅客戶端連接)
(五)選擇中介服務公司開發企業前端軟件
企業實施EDI聯網是一種全新的關務管理和報關方式,在實施聯網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與業務或技術相關的難題,急需咨詢與解決,因此選擇一家專業的中介服務公司,為企業提供安全、穩定以及有保障的優質服務,對出現的問題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對企業而言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般來說,專業的中介服務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長期從事海關報關業務、熟知深圳海關監管和通關基本模式的專業軟件公司,其提供的軟件不僅能夠完成對海關的EDI申報工作,還能兼顧企業的內部管理要求,使企業的關務水平與狀況得到提高與改善。
(六)選擇聯網監管EDI數據傳輸平臺
企業在實施EDI聯網時還要選擇一個傳輸平臺來暫存和向外經貿主管部門和海關傳輸企業的報關數據(包括報關單、清單、電子賬冊等報文數據),下載回執及海關公告信息等。
(七)選擇“聯網核查系統”數據傳輸平臺和服務器
由于“聯網核查系統”需在一個比較快速穩定、安全的網絡環境中運行,因此,企業應選擇傳輸速度快、查詢方便、安全性高、可降低電腦系統受“黑客”侵襲風險的的傳輸平臺和建立服務器。建立“聯網核查系統”的有關事項根據深圳海關實施工作步驟和要求再作具體說明。
(八)對進口料件進行歸并
不同企業生產所需進口料件的品種都不一樣,有的有幾十種,有的卻有幾萬種以上,如果進口料件品種規格繁多,都按一一對應的關系向海關申報,可能會造成企業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的不方便,而且會加重企業內部管理系統及海關電腦系統的負荷,因此從企業與海關兩個方面來考慮,建議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進口料件歸并與否。
企業辦理“電子賬冊”備案和變更前,須事先向主管海關辦理進口料件及出口成品的商品編碼歸類確認手續,經海關商品歸類審核部門(崗位)確認并納入《進出口商品編碼報關憑證》管理后,方可向主管海關辦理“電子賬冊”建賬、備案手續。關于聯網企業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納入《報關憑證》管理問題,在計算機程序開發完畢前,暫采取人工審核紙質文本的做法。
企業應按要求建立《進口料件料號與海關備案序號歸并對照表》(以下簡稱《歸并表》),對由多個貨(料)號歸并成經海關核定為同一備案序號商品的,將其納入《歸并表》,并報主管海關確認后存入企業端計算機系統備查。
進口料件歸并原則如下:
1、料件歸并應以符合《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為基礎,對商品編碼不相同的,不得歸入同一序號備案。
2、對商品編碼相同的,參照以下原則處理:
(1)對品名相同、規格/型號和價格相同(或相近),產地不同的可合并為同一備案序號;
(2)對品名不同,但商品屬性或用途相近,并可替換使用的,可合并為同一備案序號;
(3)對規格/型號或價格差異較大的,應根據監管的需要按其價值、重量或規格范圍進行分類后,歸入不同備案序號。必要時可在備案申請表的“規格/型號”欄填入分類范圍;
(4)對商品編碼相同、規格型號不同,其分類范圍可參照以下原則處理:單價100美元以下、價差5倍以內的料件,在能夠滿足口岸海關查驗和主管海關核銷要求的前提下,可歸入同一備案序事情;價差在5倍以上的,應歸入不同備案號。單價100美元以上、價差在50%以內的,可歸入同一序號;價差50%以上的,應歸入不同備案序號。
3、同一備案序號項下可對應企業管理系統中多個料號的商品,但一料號只能對應一個備案序號。
4、國家貿易管制的商品與非管制商品,以及備案環節確定為應稅的商品與保稅商品不得合并備案。
5、為確保海關有效監管和企業通關方便,企業辦理進口料件歸并手續時,企業可以用內部生產管理計量單位(即海關監管計量單位)向海關申報備案;如申報計量單位與法定計量單位(即海關統計計量單位)不一致的,須注明其與法定計量單位比例關系,海關方予以備案。企業在報關環節,必須將申報計量單位折算成法定計量單位后,打印報關單向海關申報。
6、成品除單耗一致的外原則上不作歸并。
《歸并表》經海關核定后,如需要進行變更或調整的,須經主管海關批準,企業不得擅自變更。
注:(1)對進口料件的歸并,海關不做約束性要求,如果企業選擇歸并的,建議歸并后的進口料件備案序號總數據控制在1000項以內,料件進行歸并后應當按海關監管的要求填寫《歸并表》后向主管海關提交紙質文本進行審核。
(2)對進口料件進行歸并時,應在料件的“規格”欄注明相應的單重,以減少聯網監管實施過程中計量單位不同造成換算工作的難度。
(九)確定合理的生產周轉量
生產周轉量是指外經貿主管部門和海關根據聯網企業的實際生產能力并結合聯網企業貨物在途、在線、在庫等實際情況核定的,即允許企業進出口保稅貨物在國內最高存儲量。周轉量包括單一料件的總數量和所有進口料件的總金額。周轉量的參考計算辦法:
1、對單一進口料件周轉量的核定,應以企業當前實際生產和產品出口數量為基礎進行。
參考公式:周轉量=企業日出口產量×產品生產周期+必要的在庫、在線和在途貨物的數量。
2、對進口料件周轉金額的核定,應參考企業上年度出口總量進行,一般為企業年度出口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加上必要的在庫、在線、在途貨物的價值。
參考計算公式為:周轉總金額=年度出口總金額×20%+必要的在庫、在線和在途貨物的價值。
3、企業在辦理“電子賬冊”備案手續后,可根據企業的生產實際情況辦理周轉量的向海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四、“電子賬冊”開通前的聯網操作培訓
為確保聯網企業在“電子賬冊”開通后,能順利通關運作,真正達到“高效運作”和“有效監管”的目標,海關對申請聯網監管企業,實行“先培訓后開通電子賬冊”的制度。凡經批準實施聯網監管的企業,都要參加由海關會同外經貿主管部門、中介公司共同組織的聯合培訓,聯網企業報關業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經培訓考核通過后,海關方予開通正式“電子賬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