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大信訪積案化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調研報告
時間:2023-08-02 09:50:07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加大信訪積案化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
按照**關于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安排,近期,我深入區信訪局、住建局、西峰鎮等單位,對信訪積案化解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選題的背景意義
近幾年,隨著我區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建設、棚戶區改造、土地流轉、征地拆遷等方面信訪問題突出,而且各種矛盾突發性、關聯性增強,呈現出不同時代的矛盾相互交織、不同領域的矛盾相互轉化、不同群體的矛盾相互影響的明顯趨勢,矛盾產生的主要根源已經由“落后的社會生產”轉化為“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加之以互聯網為基礎的新興媒體對社會生活的影響不斷擴大,各種社會矛盾相互碰頭疊加產生放大效應,信訪工作面臨新的挑戰和考驗,積極化解信訪積案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二、肅州區信訪工作現狀
今年1-9月,全區信訪形勢總體呈現“三個上升一個下降”的態勢,即:赴省進京上訪上升、信訪總量上升、赴市集體訪下降、來區集體訪上升。
截至目前,全區信訪總量為**批**人次,同比去年**批**人次,批數上升21.5%,人數上升7.8%。進京非接待場所上訪*批*人次,同比去年0批次,批數、人數分別上升100%;
發生赴市集體訪*批*人次,同比去年*批*人次,批數下降13%,人數下降11.9%。發生赴區集體訪*批*人次,同比去年*批*人次,批數上升8.7%,人數基本持平。初信初訪229件,辦結190件,正在辦理39件,辦結率83%。
*年共摸排信訪積案*件,現已化解*件,正在辦理的*件,其中:區級領導分三批包案*件(第一批*件,第二批*件,第三批*件),目前已化解*件,正在辦理的*件;
通過信訪問題補助資金化解信訪積案*件(含領導包案的*件;
信訪局按上提一級正在攻堅辦理的*件(含領導包案的*件)。
三、信訪積案的特點
分析近兩年的信訪積案,盡管訴求內容、群體構成、形成原因多種多樣,但仍具有共同特征。
(一)信訪主體特殊,問題復雜?!澳昀象w弱、生活拮據、固執己見、心理失衡”是這些上訪群體的主體,反映的問題歷史久遠、涉及面廣以及知情人退休或去世等原因,往往比較復雜。
(二)政策依據缺乏,化解難度大。信訪積案絕大多數涉及個人、家庭或者群體的切身利益問題,時間跨度較大,部分信訪人的訴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據,個別老上訪戶具有強烈的對立情緒,調解難度大。
(三)上訪方式多樣,重復上訪。上訪人為了獲得利益的最大化,擇機、擇時、擇地采取反復上訪的方式向各級責任穩控單位施壓。有些上訪戶對解決問題的方式反復不定,隨著時間的增長,訴求內容又有所增加,標準又有所提高,循環往復,不斷重復上訪。
(四)負面影響大。一些群眾除采取鬧訪纏訪或串聯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外,還在網上發帖,故意夸大歪曲事實,引發社會關注,給政府合理處置帶來一定的外部輿論壓力,負面影響較大。
四、信訪積案形成的的原因
從信訪積案形成的原因上分析,既有歷史、政策、群眾思想觀念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干部作風方面導致的原因。
一是部分信訪群眾法制觀念不強。部分信訪群眾法律知識欠缺,法制觀念不強,以及斷章取義理解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在自身利益受損后,存在信訪不信法的錯誤思想,本來應當通過行政復議、仲裁或訴訟渠道去解決的,但是執意走信訪渠道解決,一些法院已經判決過的信訪案件,信訪人不服判決,但又不走法律程序去解決,始終抱著有事找政府,以及“以訪壓法、以鬧求決”的心態,導致一些信訪問題久拖不決,將新案變老案、老案變積案。
二是處理信訪積案的事實依據缺失。由于一些信訪積案時間久遠、案情復雜,處理信訪積案必須以證據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政策依據等要求高,但隨著時間的不斷變化,致使一些信訪積案爭議雙方都找不出能證明權屬的相關證據,其緣由無從或很難查實,按照目前政策規定,難以滿足信訪人訴求。此外,一些“三跨三分離”信訪案件涉及面廣,有些在外縣市甚至在外省,協調難度大,造成問題久拖不決。
三是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弱化。近年來,我區因城市擴建、棚戶區改造等涉及群眾面廣,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項目實施,相關部門監管預警機制缺失,不能在前期進行準確預判預防,導致此類群體性信訪問題持續不斷,出現的問題得不到及時妥善處理;
一些單位和干部缺乏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重視不夠,在處理時重程序受理,輕實體化解,以答復意見代替處理意見,在辦理過程中對案件調查不深入不細致,結案草率,本來可以及時就地解決的問題,因工作人員不尊重事實規律或進行風險評估,使問題長時間得不到解決, 留下“后遺癥”,久而久之,變成了積案。
五、化解信訪積案的對策及建議
信訪積案的存在,使有些群眾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維護,對社會的穩定和發展留下諸多方面的不良影響。從調研走訪的情況來看,化解信訪積案,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接訪下訪,領導包案化解。嚴格落實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把開門接訪和帶案下訪結合起來,把事先排查的重點信訪問題和平時遺留的老大難信訪案件,納入領導公開接訪及領導帶案下訪活動之中,通過接訪下訪將情況摸清、政策吃透、癥結找準,做到心中有底、腦中有方、化解有策。堅持領導包案制度和化解信訪積案“四定”(定包案領導、定化解措施、定穩控方案、定解決時限)、“五包”(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解決化解、包息訴罷訪、包教育穩控)和 “五個一”(一名包案領導、一個工作班子、一套解決方案、一份會辦紀要、一套穩控措施)工作機制,從關注民生、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加大直接調處力度,改變“層層轉交辦”、“多頭不負責”的被動狀況,讓“百姓跑”為“我們干”,分門別類采取措施化解。
二是走訪約訪,集中會診化解。對集體訪、越級訪的信訪積案,由包案領導主動走訪約訪,親自到信訪群眾家中,與信訪當事人進行深入交流、有效溝通,面對面傾聽群眾心聲,了解民情,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及時發現群眾的新問題、新訴求,能及時解決當場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全部建立臺賬,明確責任單位和穩控單位,下發案件交辦單,按期解決。加強包案責任單位、屬地單位之間的溝通聯動,定期召開信訪聯席工作會議,聽取化解進展情況匯報,研判分析案情,細化解決問題、化解矛盾、教育疏導措施,會商督辦,助推各類信訪積案妥善化解。
三是紓難解困,信訪救助化解。堅持在每宗積案中都傾注情感和力量,摸清信訪群眾反映問題的癥結,掌握每個案件的來龍去脈、信訪群眾的心理軌跡、要求的底線,認真分析信訪對象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開展信訪救助奠定基礎。充分發揮信訪專項補助救助資金的作用,對一些訴求無政策依據,通過法律途徑難以解決,但生活確有困難,信訪人提出幫扶申請,愿意接受國家信訪救助后息訴息訪的,通過采取信訪救助、社會救濟、民間互助等方式進行化解。
四是依法依規,疏導援助化解。嚴格把法律和政策作為積案化解和信訪穩定工作開展的準繩,對多年纏訪鬧訪的重點人員從政策疏導、思想引導和心理寬慰等入手,主動上門勸導感化,力促問題有力有序解決。綜合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方式,有效整合信訪、維穩等資源,充分發揮民情分析會、律師參與調解矛盾糾紛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整合社會資源參與化解。積極引導群眾通過信訪復查復核、行政復議、司法訴訟、仲裁等渠道來解決。同時,堅決處置嚴厲打擊違法鬧訪、進京非訪、組織煽動群眾群訪等行為,切實維護信訪秩序。
五是正確引導,宣傳教育化解。積極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注重源頭治理,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普法宣傳員、中心戶長樓長、網格員的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廣泛《信訪條例》,使其熟悉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明白信訪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督辦程序及法律責任等,引導其通過正確途徑和程序反映問題,教育其正確使用民主權利,規范自己的信訪行為,依法依規上訪。對一些訴求不符合政策且長期無理纏訪、鬧訪的人員,邀請其親屬共同做思想工作,將政策和法律宣傳到位,告知其違法上訪的嚴重影響,促使信訪人自覺放棄不切實際的想法和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