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工程施工招標投標隨機抽取中標人管理辦法
時間:2021-03-07 08:00:49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西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小額工程施工招標投標隨機抽取中標人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區建筑工程招標投標制度,規范我區建筑市場招標投標行為,加強對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節約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公開招標,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沒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及單獨發包的建筑裝飾裝修、機電設備安裝、消防設施、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墻、園林綠化等專業工程(以下簡稱“小額工程”),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工程施工項目招標發包價,是指招標人按照工程項目審批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投資批復和自治區頒布施行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按設計施工圖計算的工程施工項目發包價,招標發包價即施工合同簽訂價。
發包價原則上應是工程竣工結算價,但當工程因設計變更導致投資額超過發包價的5%時,經原項目審批部門批準,可以根據實際進行結算。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隨機抽取中標人,是指招標人在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經評標委員會對所有符合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采取公開隨機抽取方式選定中標人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有關規定,是指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第五條小額工程招標投標相關活動,應按照有關規定在自治區和各地(市)的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小額工程施工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六條自治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管理權限負責對小額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招標
第七條招標人具備自主招標能力的,經批準后可依法自主招標;不具備自主招標能力的,應當通過比選的方式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事宜。
第八條招標人應按照本辦法附件格式要求編制招標公告、法人委托書等,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格式參照國家九部委2012版簡明施工招標文件簡要編制。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發布前,應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采用本辦法的招標工程全部實行資格后審,招標公告發出后,投標人按指定的時間在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不記名購買招標文件、圖紙,統一發售招標文件時間最短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證明手續,招標人或代理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為開標時間。
第十條招標人不得降低工程項目質量等級,不得壓低或扣
減必要的工程直接和間接費用,不得壓縮合理施工工期。
第三章投標
第十一條參與小額工程項目招標的投標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國家或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并符合工程施工項目招標要求的相關證照、資質(資格),有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資金、人員、設備等;
(二)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符合有關規定;
(三)區外企業已在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工程項目投標備案;
(四)投標企業沒有處于不良記錄公示期內、從業人員近2年內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二條投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區外企業資質備案證等復印件;
(二)投標保證金繳交憑證復印件;
(三)標準格式的投標承諾函原件;
(四)《投標備案證》及其所列項目管理人員資質(資格)、崗位證書等復印件;
(五)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文件中指定的銀行專戶。投標保證金繳交時間確認以銀行受理回單上加蓋公章的日期為準。
第十四條投標人應攜帶下列原件參加抽取現場的資格后審:
(一)投標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區外企業資質備案證;
(二)由銀行出具的投標保證金繳交憑證;
(三)《投標備案證》及其所列項目管理人員資質(資格)、崗位證書;
(四)項目法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承諾投入本項目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身份證;
(五)招標文件要求攜帶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條在進入隨機抽取環節前,招標人在交易中心抽取評標專家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負責資格后審工作,招標人應當通知行政監督部門派員現場監督。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監督人員和投標人的監督下,由評標委員會取消其參與隨機抽取資格:
(一)法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承諾投入本項目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開標的;或通過查看身份證與現場人員不一致的。
(二)投標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區外企業資質備案證復印件與現場相關原件不一致的;《投標備案證》中所列任職人員的資質(資格)證、崗位證與原件不一致的。
(三)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承諾的;
(四)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或2個及
以上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個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出的;
(五)投標企業處于不良行為記錄公示期或參與本次投標的相關項目管理人員近兩年有不良行為記錄的;
(六)違反其他規定的。
第四章隨機抽取程序
第十六條隨機抽取中標候選人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招標人宣布隨機抽取規則、程序和隨機抽取中標
候選人現場紀律和相關注意事項;招標人宣布參與隨機抽取
投標人名單;
(二)按照提交投標文件時間的先后順序,投標人分別隨機抽取一個號碼球,投標人抽取的號碼即代表該投標人的號碼,投標人的號碼抽取完后,由招標人當場公布每個號碼所對應的投標人;
(三)投標人將抽取的號碼球投入隨機抽取機中,由招標人分三次、每次隨機抽取一個號碼。第一個隨機出現的號碼球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三中標候選人,第二個隨機出現的號碼球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二中標候選人;第三個隨機出現的號碼球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公開隨機抽取結果由中標候選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項目經理以及招標人代表現場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十七條每次隨機抽取以號碼球到達隨機抽取機收集桶中為有效。操作過程中遇停電或隨機抽取機設備故障,待來電或排除故障后再繼續進行,已抽出的號仍有效。整個隨機抽取過程由現場有關行政監督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并由交易中心同步進行全
程監控、錄像。
第十八條隨機抽取完成后,由招標人將中標候選人排序在西藏自治區建設網和交易中心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后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應向第一中標候選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十九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承諾、招標文件公告的發包價與招標人簽訂工程合同。招標人支付給中標人的預付款一般不得低于建設項目當年建設額的10%,進度款按規定支付,額度一般不得少于已完工程造價的80%。
第二十條如果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全部不符合要求,則應重新組織招標,若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申請人只有一家,則直接發包。
第五章監督和責任
第二十一條招標人(或代理機構)違反有關規定或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違法違紀的,按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和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將必須按照本辦法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二)招標人(或代理機構)不按本辦法規定的格式、時限、報名資格和條件等發布招標公告的;
(三)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公開發布的工程發包價因計算錯誤或惡意壓低工程造價,造成連續兩次流標的惡劣后果
的;
(四)招標人(或代理機構)拒絕承認隨機抽取結果,拒不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中擅自變更價格的;
(五)招標人(或代理機構)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二十二條投標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并計入不良行為記錄:(一)買賣、轉讓、出借、出租、偽造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及營業執照、銀行轉賬回單的;
(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超過規定時間拒簽合同的;
(三)中標人在項目主體未完工前,非因法定理由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的;
(四)投標人違反投標承諾函內容或其它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十三條行政監督部門及其交易中心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違法違紀的,按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和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行政監督部門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的;
(二)不依法受理舉報和投訴,對隨機抽取過程中的違紀違法行為不依法調查處理,泄露舉報人或舉報內容
的;
(三)現場監督人員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員非法干預隨機抽取過程,改變隨機抽取結果,或對隨機抽取現場違
法違規行為制止糾正不力的;
(四)交易中心因管理不力,致使隨機抽取現場秩序混亂
造成招標投標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的;
(五)其它違法違紀行為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招投標監管機構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副本;
(二)投標人的報名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
(三)中標候選人的抽取及排名順序情況;
(四)中標結果。
第二十五條小額工程的招標文件收取的費用應限于補償印刷、郵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14年5月1日起試行,在此時間之前已發布招標公告的,按原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附件:1、招標公告格式;
2、投標承諾函格式;
3、法人授權委托書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
附件1:
招標公告格式
(項目名稱)工程招標公告
一、本項目經(項目審批單位)以(文號)批準建設,招標文件已經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本項目現通過施工發包價招標方式隨機抽取中標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二、招標項目概況:
三、招標內容、范圍、工程發包價、投標保證金要求
四、資質資格要求
五、購買招標文件及報名
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請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
標人確定的工程圖紙范圍內的發包價(總價包干)及招標文件要求后,再自愿報名并投標。招標文件每套售價元(人民幣),
售后不退。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年月日時分,地點為
交易中心。
(2)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發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西藏自治區建設網》、《》上發布。
八、隨機抽取中標人
招標人定于北京時間在有關公正、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投標人的現場監督下,在交易中心公開舉行隨機抽取活動,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從符合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中隨機抽取確定投標人順序號,按規則順序確定中標候選人。
九、聯系方式:
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聯系電話:
年月日
附件2:
投標人承諾函格式
投標人承諾函
(招標人名稱):
我方已仔細研究了(工程名稱)招標文件及其所有附件和設計文件的全部內容,自愿參加本次招標活動,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西藏自治區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小額工程施工招標投標隨機抽取中標人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并承諾:
1、我方參加招投標隨機抽取時所派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和提供的申請材料全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聲明真實可信,不存在虛假和隱瞞。
2、我方同時響應招標文件要求做出的如下承諾:
(一)認可本工程發包價(總價包干)承諾;
(二)投入本工程項目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承諾;
(三)投入本工程項目主要機械設備承諾;
(四)本項目工期、質量保證承諾;
(五)投入本工程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保證承諾;
(六)本工程合同條款認可承諾等。
3、如果我方中選,愿意完全按照招標文件提出的要約簽訂正式合同。
4、簽訂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間不更換項目負責人;若我方中選后30日內(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簽合
同的,自愿接受招標人沒收投標保證金的處罰并記入主管部門不良行為記錄。
5、本承諾函屬于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簽字、蓋章)
擬任項目負責人(建造師):(簽字)
年月日
附件3:
授權委托書格式
授權委托書
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系(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本單位人員
(姓名及身份證號)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項目名稱)本次發包價隨機確定投標申請、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代理人無轉委托權)投標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申請人名稱:
單位性質:
地址:
成立時間:年月日
經營期限:
姓名:性別:年齡:職務:
系(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附:法人證書復印件
投標人:(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