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議事規則
時間:2021-05-08 11:02:02 來源:勤學考試網 本文已影響 人
本文系作者原創投稿,僅供學習參考,請勿照搬照抄! 黨組議事規則 為進一步健全我局集體領導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局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規則。
? 一、議事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自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研究工作時,講實情、出實招,勇于探索,勇于創新,不回避矛盾,不推諉責任。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黨組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項,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組集體討論決定。
(四)堅持依法決策。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依據黨章黨規履職盡責,切實提高議事決策質量和水平。
二、議事范圍? 黨組討論和決定本單位下列重大問題:
(一)討論和決定需要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二)傳達學習中央、省委、市委作出的決策部署和重要會議精神,研究相應貫徹意見,并核查執行情況。
(三)分析研究新時期黨建工作、干部職工的思想動態,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
(四)聽取局直屬機關黨委、工、青、婦、團等工作報告,并作出相應決定。
(五)內部機構設置、職責、人員編制等事項。
(六)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
(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項,討論決定有關工作人員的獎勵或黨紀處分事項。
(八)其他應當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三、議事程序? ?。ㄒ唬h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遇有重要情況可以隨時召開,具體會議時間由黨組書記確定。根據工作需要,可召開黨組擴大會議。? ?。ǘh由黨組書記召集并主持,黨組成員參加。黨組書記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一位黨組成員召集并主持。? (三)黨組會議議題由黨組書記提出,或者由其他黨組成員提出建議、黨組書記綜合考慮后確定。經確定的會議議題由相關部門報辦公室匯總。
1.提交黨組會議討論的事項,有關部門須在會前充分醞釀,并報分管局領導審核。涉及多個部門的議題事項,會前應充分協商,必要時由分管局領導召開專題會議協調,取得比較成熟的意見后提交黨組會議審議。情況不明或存在較大分歧的,暫不提交黨組會議審議。? 2.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議題,要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群眾利益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其他重大經濟損失的決策議題,要進行法律咨詢、風險評估并提出應對措施。按規定需經合法性審查的重大決策議題在提交會議討論前,要對決策的權限、內容和程序進行合法性審核。? 3.黨組會議按照事先確定的議題進行,原則上不審議臨時要求經費、財物、以及人事變動等方面的問題。
?? ?(四)黨組會議的召開時間、討論議題,應在會前通知黨組成員。提交黨組會議討論的事項,由負責該項業務工作的部門事先準備書面材料,經分管局領導審閱同意后交局辦公室在會前印發黨組成員及會議列席人員。? ?(五)黨組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黨組成員到會方可召開,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成員到會。黨組成員因故不能參加黨組會議時,應在會前向黨組書記請假?! ? 不是黨組成員的領導班子成員列席會議。黨組會議召集人可以根據議題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會議。列席人員可以發表意見,但不參與會議表決。? ?。h研究議題先由議題工作分管領導或主辦部門主要負責人作匯報,與會人員就議題發表意見,會議主持人在其他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最后發表意見,然后再進行會議表決。討論決定人事任免事項,應當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 ?。ㄆ撸┘w討論、決定問題時,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黨組會議進行表決時,實行一人一票、一事一票制。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內容,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或記名投票等方式,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組成員半數為通過。未到會黨組成員對會議議題的重要意見可以用書面形式表達,書面意見記入會議記錄但不計入票數。會議研究決定多個事項的,應當逐項進行表決。表決實行黨組書記末位表態制。?? 黨組成員因故不能參加黨組會議的,根據工作需要,會后及時向其通報情況。? ?。ò耍┟看吸h組會議應指定專人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報請黨組書記簽發。會議紀要印發給黨組成員、會議列席人員,必要時印發給議定事項涉及的有關部門。會議議題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均應存檔備查。
??? ?(九)黨組會議集體決定的事項,需要具體落實的,由局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職責組織實施。遇有分工和職責交叉的,明確一名班子成員牽頭負責。? ???? (十)黨組決議實施中,局辦公室負責督辦,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發出會議決定事項督(催)辦通知,并及時將實施情況報告黨組書記。黨組決議未能及時落實的,分管局領導應當向黨組會議或黨組書記作出說明。
四、議事紀律? ?。ㄒ唬┓矊佟叭匾淮蟆笔马?,必須經黨組會議按規定程序集體討論決定,不得以個別商議替代會議討論,不得以會前溝通、傳閱、會簽等形式替代集體決策。? ?。ǘh決策一經作出,應當堅決執行。班子成員不得擅自改變集體決策,如因出現新情況需要改變原決定的,可以向黨組書記建議提請下次黨組會議討論決定,但在沒有作出新的決策前應當堅決執行黨組的原決定,在言論上和行動上不得公開表示反對。? ?。ㄈC艿狞h組會議內容及討論的情況,與會人員必須嚴守秘密,不得泄露。? (四)如議題內容涉及到黨組成員、列席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該人員應主動回避。? (五)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組會議的,黨組書記或受黨組書記委托的黨組成員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組會議報告。
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